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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辽宁省近年来构建司法“大调解”机制,在审判程序内,高级法院出台组合拳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去年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结案1.5万余件,调撤率为58%。  相似文献   

2.
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聚焦价格、服务民生的特点,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关键小事”方面具有显著而独特的优势。“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发展进入“快车道”,有效化解民商事诉讼案件中的各类价格矛盾,成为价格认定机构着力打造的价格公共服务新品牌。本文在深入实践调查研究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提出进一步完善工作的建议,为多元、高效、便捷化解价格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经验。  相似文献   

3.
针对青少年叛逆、冲动、任性的生理心理特点,邓州市人民法院少审庭积极探索涉少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技巧和方法,采取多种有有效措施,加强心理疏导,突出人文关怀,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总结出关怀调解、多方调解、实地调解、短信调解、调后督促五种涉少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方法,在实践工作中凸显成效,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案件的顺利调解。  相似文献   

4.
2012年以来,我们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分局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积极探索消费纠纷调解新途径,逐步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化管理水平。一、整合资源,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维权意识增强,消费纠纷呈现"类型数量增多、矛盾错综复杂、调解难度加大"等特点,在行政调解过程中,时常出现"有诉难调、调而无果"的尴尬局面,单  相似文献   

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的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虽然回应了现实的部分需求,却又表现出体制革新上的犹豫不决,"一调一裁二审"的特别处理体制的最终确立,注定为随后的立法更新留下更大空间。调解与仲裁机构合并、设立独立的劳动仲裁院和建立"或裁或审、一裁一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是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6.
涂圣杰  诸朝臻 《现代商业》2011,(21):285-288
民事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其作为我国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由来已久,在解决纠纷、平息矛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调解,可以使诉讼更加人性化,降低当事人的对抗性,促进双方的相互谅解,有利于社会和谐。随着党中央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最高人民法院也强调提出应进一步发挥民事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民事诉讼调解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当前民事诉讼调解是适应社会现实要求,应对司法困境的理性选择,也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但由于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下存在"以判压调"、"以拖压调"、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与当事人处分权相冲突、调解的事后救济措施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影响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功能的发挥,对我国民事调解制度进行完善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
基层聚焦     
《工商行政管理》2014,(13):77-77
福建: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案例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消费维权调解案件。比如由工商部门主持调解并调解成功,调解内容着重体现新《消法》修改精神的案件。二是消费维权类行政处罚案件。比如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效应,对于树立工商部门消费维权执法权威和形象具有积极作用的案件。  相似文献   

8.
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问题是内地与香港司法协助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尽管只是一个小范围内的协议,无法满足日益紧密的两地民商事往来,但还是在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上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新性服务,在深化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2009年7月,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的经济合同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2010年8月,依托于诉调对接机制又与房山区司法局建立了行政调解与人民  相似文献   

10.
现行法律规定的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的模式无法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而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存在大量的通过调解和撤诉结案的现象。高调解率和高撤诉率并非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与生俱来的独有现象,而是现有法律维权方式不力的无奈之举,在权利人无法证明因侵权所受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前提下,权利人最经济、快捷的获得赔偿的途径就是调解和撤诉,但同样,这对于侵权人来说也是最经济的。  相似文献   

11.
延期调解     
延期调解是指推迟或改变原定的调解日期再进行调解。对当事人一方没有参加调解或者中途退出调解的,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延期调解,《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作出了规定:(一)要有正当的理由。如:没有收到调解通知;当事人确因健康原因或紧急事务需要处理,不能参加或中途退出调解;一方当事人因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不能参加调解等等,这些都属于正当理由。当事人有正当理的,调解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调解。(二)对方当事人予以谅解。除了有正当理由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即有时一方当事人虽然缺少或者没有说明正当理由,但对方当事人给予谅解,希望调…  相似文献   

12.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民商事领域交易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纠纷也日益增多。从法律的角度看,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其中,仲裁是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民商事领域中被广泛采用。 “仲裁”一词,从字义上讲,“仲”字表示地位居中的意思,“裁”字表示对  相似文献   

13.
诉讼调解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结案的一种方式,民事案件以调解结案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式,因为,从理论上说,更加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是双方当事人意思的真实表示,但是,实践中却有大量地民事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这削弱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本文对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预防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措施。  相似文献   

14.
《商》2015,(22):234-235
我国劳动法明确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分为一调、一裁、一诉,调解是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程序但非必经程序。我国自古崇尚以和为贵加之程序诉累以及政府、社会的不良诱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大多会选择信访解决。案件复杂性增加和信访维稳刚性的增加,在劳动争议的处理中明显暴露出三大矛盾:信访维稳和行政合法性的矛盾、案件复杂化与行政体制僵化的矛盾、行政机关权力又大又小的矛盾、案件处理综合化与行政人员素质的矛盾。合理化解以上四大矛盾是劳动争议走出信访困境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根据《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不能公正解决合同争议的调解员,应进行回避。调解虽然不是判决或裁决,但是当事人如果不信任调解员,就很难取得较好的调解效果,甚至影响调解的顺利进行。因此,调解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不能公正处理案件时,应退出对本案的调解,由其他调解员来主持调解。回避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调解员自行回避。即被指定的调解员如果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向调解机关提出请求回避。二是当事人申请与本案有关联的调解员回避。当事人有权向调解机关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要求与本案有利害关…  相似文献   

16.
陈静怡 《商》2014,(9):172-172
民商事审判证据使得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并且在诉讼中维护期合法权益的手段,也是法院据以开展诉讼活动、判定案件是非的重要依据,对于诉讼的开展是非常有意义的。文章将对民商事诉讼的主要证据规则进行阐释,对于证据采信的标准化规范进行分析,对于健全的证据交换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实行的是"调解——仲裁——诉讼"体制。这一体制存在劳动调解委员会功能弱化、成本过高、与诉讼衔接不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等问题。因此,应建构"或裁或审,各自终局"模式。科学合理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充分发挥劳动调解委员会功能,并适时建立劳动法庭。  相似文献   

18.
在国际上,争议调解成功率已高达80%以上。"调解"正日益成为延续合同谈判或协商解决纠纷的有效方法。不少商业买卖及利益冲突事件得以圆满解决,都有赖于发挥调解的实际力量  相似文献   

19.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依法劝导双方当事人和解,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合同争议的调解有多种方式,如人民法院的调解、仲裁机构的调解、行政机关的调解、中介机构的调解,民间组织的调解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合同监督管理部门主持合同争议调解,从性质上看属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合同争议调解依不同的阶段,分为案内调解和案外调解。所谓案内调解,是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争议案件过程中进行的调解。在诉讼、仲裁之前由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调解,称为案外调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持的调解,属于案外调解。这里所说…  相似文献   

20.
《商》2015,(35)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由于中国司法存在着"地方化、行政化"的问题,所以人们对最高院设立巡回法庭被给予很大的期待。若通过这项制度能使地方对司法的束缚减弱,最高院巡回法庭能确实发挥职能,那么中国依法治国的前景大有可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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