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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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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宅抵押贷款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谈及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必须首先对中国住宅抵押贷款的状况进行了解。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历史非常短暂,在1988年以前.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直到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原条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才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扫平了最大的障碍。同年.第一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为土地资源的商品化提出了具体的法律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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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房地产市场形成受宪法与其他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的推动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1987年下半年深圳市借鉴中国香港土地批租的经验,实行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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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35)
河北省行政辖区面积1888.48万公顷(28327.2万亩)。其中耕地646.85万公顷(9702.8万亩):林地435.37万公顷(6530.5万亩);园地57.49万公顷(862.3万亩);牧草地81万公顷(1215.0万亩)。从中可以看出河北省是农业大省。这有限的农村土地,流转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农业转型升级,跨越赶超。我省土地流转不畅与土地低效经营现象并存,这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结构合理有效的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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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按照这个规定,在我国城市土地中,就不存在地租,不存在地租资本化,不存在地租的买卖,从而不存在土地价格。但是,存在类似于级差地租的级差收益,从而存在土地使用费。因此,国家应向城市用地者收取土地使用费。如何确定这种使用费呢?在经济学界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中,有一种论点认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应分两个层次来解决,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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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4年,江泽民同志在视察福建惠安县走马埭万亩农田保护区时就提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保护好基本农田,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十一五”规划纲要把耕地保有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确定“十一五”时期全国耕地保有量要保持1.2亿公顷(18亿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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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意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承包期内将所承包的耕地及荒山、荒坡、荒沟(包括地表及地表附属物,不包括地下矿藏)的经营权(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的程序和形式,有偿地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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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万州区将133万亩耕地和10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解落实到52个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区制定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施细则》,要求各责任单位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实现全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当年占补平衡。规定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区国土资源局在年底会同相关部门对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考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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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5,(4)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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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 明确任务 真抓实干 努力开创新世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奋进,取得显著成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本制正在逐步形成。2000年,新组建了省国土资源厅,实现了省级土地、矿产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基本形成了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国土资源管理网络体系,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新体制奠定了基础。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成效显著。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武器。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由“八五”前的年均20多万件下降到2000年的7000件左右。矿产开发基本实现了由乱到治的目标。土地、矿产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和21个市(州)、180个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依法由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实施。绝大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审查报批中。矿产资源新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经起步。严格审批管理,积极搞好服务,保障了国家建设和其它事业发展需要。坚持按规计划、计划和建设项目,严格依法审批建设用地。“九五”期间,全省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面积3.42万公顷,其中耕地2.30万公顷,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都严格控制在规划和计划指标之内,即保障了各项建设用地,又有效遏制了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势头。2000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投入西部大开发,为四川经济跨越式发展,主动搞好各项服务。仅省厅就及时组织到现场研究解决了紫坪铺水库、兰洽输油管线等30多个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及小城镇建设用地问题。强化矿业权审批管理。全省共新办和换发采矿许可证6800个,勘查许可证1152个,调处矿业权纠纷2124处,解决矿权重叠625个,引导矿业企业重组改造2343个。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全面完成了基本农田调整规划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各项管理制度。全省基本农田占现有耕地总量的83%,有效保护和稳定了基本农田面积。合理开发整理土地资源,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坚持在经济、生态、社会三个效益前提下,制定优惠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连续14年实现了开发复垦新增耕地与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战略目标。不断规范土地市场,大力培育矿业权市场。积极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范围逐年扩大,土地市场逐步规范。“九五”期间,全省累计出让土地6.3万宗,出让面积1.07万公顷,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达到78.5亿元。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依法显化、盘活、处置存量企业土地资产100多亿元,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矿业权市场开始形成,全省共出让矿业权243个,转让矿业权18个。都江堰拉法基水泥厂矿业权的成功转让,在国际矿业界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全省矿业权的依法流转和促进中外合作、招商引资提供了范例。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强化。土地详查、城镇地籍规范化管理、土地登记发证、国土科研、来信来访、国土宣传等工作都取得好成绩,并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及储量套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川南红层扶贫找水解决人畜急需用水问题等工作都受到国土资源部表彰。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工作情况交流》专门刊文介绍了四川强化土地,坚持可持续发展的作法和经验,对四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