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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界定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则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其与该项货物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相似文献   

2.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行为的核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健 《财会通讯》2007,(1):53-53
一般纳税人(本文下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交纳税款与月度终了结转应交未交增值税或多交增值税四个环节。其中,进项税额中进项税额转出和销项税额中视同销售行为产生的销项税额的核算,因涉及项目多,极易混淆。一、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所谓进项税额转出是指  相似文献   

3.
"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都是增值税业务中的特殊行为,也是增值税业务处理中的关键环节.由于"视同销售"会使本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增加,从而增加本期的应交增值税额;而"进项税额转出"会因为本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的减少,而同样增加本期的应交增值税额,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容易将两种行为混淆.文章将从两种行为的概念、范围和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相似文献   

4.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交纳税款与月度终了结转应交未交增值税或多交增值税四个环节.其中,进项税额中进项税额转出和销项税额中视同销售行为产生的销项税额的核算,因涉及项目多,初学者学习起来尤为困难,极易混淆出错.为此,本文采用案例比较分析法,特作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5.
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的异同点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概述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一般纳税人外购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及外购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遭受非正常损失时,所包含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发生下列行为,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似文献   

6.
根据增值税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留抵税额”,它反映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只表明企业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不是国家欠纳税人的税款。对于企业欠交的增值税或多交的增值税到期末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转出未交增值税”或“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上,该账户反映企业累计欠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这样就把一般纳税人的“应纳…  相似文献   

7.
文章分别从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销售货物以及非正常损失货物三个环节,通过实务案例,探讨"营改增"后企业货物运费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转出的增值税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8.
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人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讲行处理: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  相似文献   

9.
为了统一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检查后的调帐处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44号《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附件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增值税检查后的调帐处理要在增设的“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帐户中进行(注:为方便转帐,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帐的贷方也可自行增设“增值税检查调整”或“检查调整”专栏)。税务检查后应调减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数时,借记有关帐户,贷记本帐户;税务检查后应调增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数时,借记本帐户,贷记有关帐户。全部调帐事项入帐后,应结出本帐户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帐务处理。  相似文献   

10.
在会计核算中,经常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核算问题。比如,有些经济业务可能涉及到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有些经济业务按照会计核算要求不确认收入可按成本转账,但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有些企业将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生产经营项目。这些经济项目都涉及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的问题。但在实务中有的企业经常混淆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行为的界限,造成会计处理错误,导致少缴或不缴增值税的现象。乡镇企业中此种情况也比较多。本文对两者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区别和界限作些探析。一、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  相似文献   

11.
赵庆兰 《会计之友》2007,(8Z):60-61
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点介绍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固定资产增值税转型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会计准则规定,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设“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设“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固定资产而收取的销项税额。  相似文献   

13.
视同销售行为与混合业务确认及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视同销售行为的确认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应按确认的营业收入和增值税额,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从规定中可知,视同销售行为适用于以下情况:有增值额但没有用于销售的行为;代销的行为;捐赠行为按有关捐赠的规定执行。增值税是对产品增值而言的。因此有进项和销项之分。购进货物应该缴纳进项税额,销售方对应的是销项税额。即有进有销。但对于改变购进货物的用途而没有增值额的情况,则只需要将进项税转出即可,而不作为销项税处理。  相似文献   

14.
王俊 《会计之友》2012,(17):87-89
增值税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与进项税额转出这几部分的内容是增值税会计学习中的重点和难点,实际工作中,也常令会计人员感到困惑。"视同销售"是一个税收概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会计销售,对它的处理涉及的是主体纳税义务的发生和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进项税额转出"也是增值税计算中的两个重要名词,它们均涉及进项税额的计算,分别是主体在当期或者日后发生了税法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需要从当期或者日后购进货物或劳务用途发生改变时的进项税中给予抵减并计入相应时期所购货物或劳务的成本。为何要作此处理?三者的本质区别何在?文章将从内涵规定、税法解读、形式界定和会计处理几个方面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进项税额转出这三个税收上的重要概念进行逐层辨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相似文献   

15.
孙永松 《四川会计》2003,(10):24-25
一、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以下几种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这些视同销售行为,按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按《企业会计制度》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在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上《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却不…  相似文献   

16.
对我国增值税转型政策的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纳税人将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这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本文指出应完善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制定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的增值税处理办法,调整原视同销售和不得抵扣增值税政策,对提前处置的固定资产应对相应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以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相似文献   

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规定,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  相似文献   

18.
《财会月刊》2007,(8):2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相似文献   

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涉税账务进行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稽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稽查后应调增账  相似文献   

20.
视同销售行为是指转让货物和提供劳务的行为不具备销售的基本条件,但从税源角度,应视为销售业务交纳相应税费。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分别对视同销售行为做出规定,但两者口径不同,对视同销售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另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对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规定,使初学者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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