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殷培凤 《活力》2005,(12):135-135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事责任制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将通过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比较分析说明缔约过失责任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一般民事合同签订前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的磋商阶段故意或过失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依据的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进入缔约程序后,均应依照诚信原则的要求.尽到诚实,善意、通知,协助和保护的义务.否则,即有可能造成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遭受损害.则既无  相似文献   

3.
论违约责任     
<正>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或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等民事责任。其主要特征是:1、违约者人的性质是一种民事责任,不是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违约责任是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民事责任,而不是签订合同之前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其为先契约责任,而不是契约的违约责任;3、违约责任的产生基于合同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是  相似文献   

4.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就是在我国立法体系中最完整地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表述.  相似文献   

5.
郑铭 《企业导报》2014,(11):104-105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介于违约与侵权责任的责任制度,它的理论基础是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缔约签订后,若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造成对方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在传统民法理论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起来的,它既增加了交易的安全性,又强化了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相关法律体系已经趋于成熟,但是同所有法律体系一样,缔约过失责任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探索中不断完善的过程。本文以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问题为出发点,对我国目前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体系进行全面的剖析,并对其中某些突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6.
按我国现行的《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形式,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这种民事责任行为,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确立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按法律规定和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是否还履行保证责任呢?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二款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无效合同的民事行为没有履行的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要停止履行,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因合同无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合同双方仍应根据其过错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仍应根据其订立合同时的过错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因哪些过错承担哪些保证责任呢?笔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谈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2条以及有关的民事立法,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事责任制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创立  相似文献   

8.
在缔约过程中,因一方或双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致相对方损害,该损害中哪些应该得到法律的救济,首先应明确缔约过失责任的保护对象,然后根据该保护对象的特点,结合侵害的可能程度及受侵害利益的性质等因素,从而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较难判断,尤其是对于"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应严格把握,并个案考察后具体确认.  相似文献   

9.
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就是当事人通过协商就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的过程,保险合同成立之后,投保人的基本义务就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保险人的义务则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基于保险合同的双务有偿以及诺成性质,当投保人延迟交付保险费时,保险人一般仍需要履行其对价义务,但当事人已做出某些约定时除外。  相似文献   

10.
未足额出资股权转让中责任归属的判断基础为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而转让合同效力认定应遵循民法中的合同效力规则。转让合同确认有效或因未撤销、被追认而有效时,应由受让股东单独承担对公司的补缴责任和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转让合同确认无效或因被撤销、未追认而归于无效时,对公司的补缴责任除恶意串通情形下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外,一般应由出让股东承担,但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则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  相似文献   

11.
人事保证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特殊类型的保证.一方面,保证人对受雇者品格胜任职位担保;另一方面,承诺若将来发生因受雇者个人造成的侵权之债,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人身性和主债务的不确定性是人事保证不同于普通保证的最主要的两个特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因人事保证合同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理论上争议很大,法院之间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从近期看,为社会诚实信用善良风俗考虑,人事保证合同不应草率地因其不确定性认定为无效,后按缔约过失责任衡平损失,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当事人自愿签订、符合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按无名合同处理.从远期看,我国立法应当对人事保证这种保证形式做出进一步的细致化规定.  相似文献   

12.
格式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未与对方协商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对其内容作变更、且绝大部分条款都是格式条款的合同。  相似文献   

13.
合同的变更(一)合同变更的含义根据合同法第77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原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合同变更是债变更的主要形式。合同变更包括以下基本含义:1.合同变更的前提是存在已经订立和没有履行的合同。2.合同变更的期间为合同订立之后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前。3.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部分内容的变动或者修改。4.合同变更一般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一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合同。否则,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相似文献   

14.
《中国房地产》2006,(4):48-49
江苏某市房产处一位员工提出:当事人因房屋买卖而向权属登记机关提出转移登记申请以后,由于一方反悔或是由于当事人约定原订立的合同不再履行等原因,申请人提出要求收回登记申请,或是要求登记机关停止办理登记手续。对申请人的这类要求,登记机关是否可以同意?如果此时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而当事人要求注销权属证书,登记机关是否可以注销?如果这一注销要求是因为当事人订立的房产转让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而引起的,又应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5.
因合同用语不规范引发的纠纷类型主要有: 表述合同性质的用语不规范 合同的性质直接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性质不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不 同。如“代销合同”与“购销合同”,前者当事人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期间物权 不发生转移,而后者双方当事人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一经验货,买方承担风险责任。农民 在订立合同时往往不注意两种合同的区别,把“代销”合同笼统地写成“购销”合同,由此 容易引起纠纷。  相似文献   

16.
缔约过失责任实质是一种违约责任;其理论最早是由德国法学家耶林首创,其构成要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缔约当事人违反险合同义务;缔约相对人受到损失;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结合我国的立法实践,由于《合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及责任方式的规定略显宽泛,实践中缺乏一定操作性,导致法院、仲裁在判案裁决中不好把握尺度;学术界也存在颇多的理论争议。  相似文献   

17.
预约合同的产生和成立 在企业的经济行为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的条件尚未成熟,但又不愿意失去交易机会,此时往往会进行预约。为这种预约所签订的合同一般称之为预约合同,也可以称为预约、预备合同和预备性合同等。对预约合同的概念,我国立法上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解释,学者们一般将其定义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之合同”,其将来应订立的合同称为本约合同。预约合同本质上属于债权合同。预约合同成立的要件,与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相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几方面:1.合同的主体合格。2.合同内容应当确定、可能,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3.意思表示有效成立并且达到一致。  相似文献   

18.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与登记的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与房屋登记的关系问题,几年来,我国理论界一直有不同的观点。对于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买卖合同效力,一种观点认为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买卖合同无效,由双方承担合同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买卖合同不成立,一方收受的财产或货币为不当得利之债,应返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种观点认为,合同尚未发生效力,一方可强制另一方实际履行或在解除合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种观点认为,合同生效,产生债权请求权,但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买方可依合同请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上述四种观点中,  相似文献   

19.
作为合同自由原则的表现之一,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自由。但自由订立的合同并不确定地在当事人间产生法律拘束力。基于在特定情形下对社会特定或不特定利益的保护目的之实现,法律对合同自由加以限制,规定合同成立后只有满足一定要件才能生效。当合同欠缺生效要件时将产生合同效力上的瑕疵,从而一时甚至自始不能发生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所欲达到的...  相似文献   

20.
合同违约责任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颖 《财会月刊》2006,(2):17-18
在罗马法中,合同被称为契约,并被形象地比喻为“法锁”。“法锁”的含义就是指合同能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债务人必须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债权人也只有根据合同才能对债务享有权利,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合同的规定。而合同背后的法律责任是违约责任。正如一德国学者所言,合同作为一种制度不仅被限定在当事人之间通过订约而实现其私人目标方向,而且应包括在一方违约后的责任确定方面。可见,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违约责任制度也是《合同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