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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边疆安全的制度保障,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补充和创新载体.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应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属性、时代特征以及立法要求,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积极发挥在法律体系中的补充和创新作用,完善配套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以立法推动社会长治久安,巩固发展新局面,实现地方法治现代化.  相似文献   

2.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各领域高质量立法提出了新要求。针对当前地方生态环境立法质量亟需提升的问题,文章在多维度框架下,构建了地方生态环境高质量立法的应然向度,即方向之维:正确的立法指引;目标之维: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内容之维:完备科学的立法规制;结构之维:均衡有序的层级体系;变迁之维:符合现实的动态机制;协同之维:区域协同立法新模式。通过剖析云南、贵州、四川生态环境立法的实然困境,提出地方生态环境要实现高质量立法还需要思维革新,全面更新立法理念;主体扩容,促进公众参与立法;能力变革,强化地方立法能力建设;靶向精准,增强立法科学性;体系重构,完善地方生态环境立法构架。  相似文献   

3.
辽宁循环经济地方立法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撑和保障。本文剖析了辽宁省循环经济地方立法的现状,在借鉴国外循环经济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分别从立法体系、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角度,提出了充实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弥补地方专项立法不足、健全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等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地方立法也在发生着变化:地方立法权,尤其地方经济立法已从浑然一体的国家权力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立法体制:地方经济立法与中央立法已成为我国立法体制中互为补充的重要模式。然而,由于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在现行体制模式和经济立法权限划分上.还有许多尚待完善的地方。该文通过对我国地方经济立法的法理分析、现状研究等,以期优化我国地方经济立法权。  相似文献   

5.
乡村经济与地方立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二者需融合发展而不得偏废。广西12个自治县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举足轻重,但其立法动力不足和内容缺乏创新导致的立法消极性明显,相关立法地方特色匮乏导致的针对性较弱,确定性用语阙如和执法要件模糊导致的可操作性不强,使得辖区乡村经济平稳有序发展面临重重困阻。广西地区只有在加快推进完善相关立法工作、提升地方立法鲜明特色、增强地方立法可操作性等方面来寻求出路,才能为乡村经济长足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6.
在立法权成为各级人大极其常务委员会的首要职权的短短20多年里,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地方立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重复立法问题;二是一些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急需修改废止和完善;三是立法滞后。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拓宽法规草案起草的渠道,注重“立、改、废”并举,在法规体例上要注重实效。  相似文献   

7.
张春阳 《理论观察》2006,(4):126-127
在立法权成为各级人大极其常务委员会的首要职权的短短20多年里,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地方立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重复立法问题;二是一些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急需修改废止和完善;三是立法滞后。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拓宽法规草案起草的渠道,注重“立、改、废”并举,在法规体例上要注重实效。  相似文献   

8.
张春阳 《理论观察》2006,(6):146-147
地方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律体系的完善,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否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直接关系依法治国方略能否顺利实施。因此,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是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努  相似文献   

9.
张军 《乡镇经济》2004,(8):44-4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不断实践,这就要求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而各地情况千差万别,除了全国性法律以外地方立法也应不断加强。近年来我国地方立法以实施立法法为契机,解放思想,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认真审视我国地方立法实践,我们还应该看到,目前立法的成本与效益的定量分析和评价机制不完善,立法的效率不高,以至于一些立法项目由于没有正确处理好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而使其立法的宗旨和目标大打折扣,甚至使一些地方立法项目夭折。如深圳市政府提交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修…  相似文献   

10.
我国地方政策性投融资体系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政策性投融资是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文章通过对构建地方政策性投融资体系的必然性及其原则进行分析,指出目前我国地方政策性投融资体系的现状与不足,以及如何发展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政策性投融资体系,运用新的投融资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发挥地方政策性投融资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政府调控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社会公众参与地方立法,面临本身知识水平,在立法中的地位与作用有待进一步明确,参与的细节有待进一步完善等制约,可以从加强宣传、完善机制、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体系等方面着手提高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度。  相似文献   

12.
姜黎 《魅力中国》2014,(8):334-334
我国地方立法从探索起步到不断完善,迄今,已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历程。无论是在改革开放的初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阶段.我国地方立法始终与改革同步并进。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保证了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为国家立法积累了经验。本文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理论结合实践,对我国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对影响和制约地方立法权限的其它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3.
税制改革以来,地方税收作为独立完整的税收体系,与地方经济建设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地方经济的发展程度决定了地方税收的多寡,同时,地方税收完成的好坏,又直接影响着地方经济的成败,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发展,地方税收只有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14.
西藏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的根本保障在于法制化、规范化,这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地方立法的内在动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旨在构建国际与国内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这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地方立法的外在依据。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立法,要坚持"开发与约束相结合"的方针,处理好保护、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可借鉴其他地方立法的成功经验,同时明确西藏地区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招商引资依然是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并深得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新常态下的招商引资必须更加注重招商质量、更加注重投资环境优化,更加注重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转型,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章分析了当前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归位地方政府职能、创新生态招商机制、完善监督评价体系、壮大招商引资队伍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区域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行为"转轨"之必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越来越完善,在这个前提下,为了促进所辖区域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应该转化自身的管理经济的行为方式,促进自身行为的"转轨".文章就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发展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基本要求与"转轨"的必要进行了分析,然后探讨了地方政府职能与行为在实际中的主要偏差,最后就此提出了修正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六大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作为国家立法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立法负有重大职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使各地能够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  相似文献   

18.
我国地方政府在行政立法活动中存在诸多问题,其中较严重的就是立法权异化,立法意识上的误区,以及立法行文技术的漏洞,民主参与制度的不健全等.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善:首先要实现行文技术的规范化,其次要正确处理好法制的统一性与特殊性,第三要改进行政立法程序,并加强和完善行政立法监督机制,最后还要切实将平衡理论贯彻到地方政府行政立法之中.  相似文献   

19.
李建英  田岚 《特区经济》2012,(8):290-292
发展经济是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地方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地方金融的发展。实现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是做好地方金融工作。地方政府与金融业应建立起一种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关系,如何让地方金融变得更有效率,更有力的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需要重新审视和研究地方政府金融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作为地方治理重要手段和职权活动的地方性立法,对地方社会法治和地方经济、文化、生态的科学发展意义非常重大.地方立法要达致地方立法的宗旨,实现地方立法的目的必须凸显地方性特色.地方立法地方性特色的凸显,可以在地方立法程序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实现.在立法规划、法律草案拟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和法律议案审议等地方立法必经程序中,可以采取一定措施、经由一定机制确保地方性特色的凸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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