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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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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将博弈论运用于城市土地利用和土地资产经营中,探讨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三种方式协议、招标、拍卖实施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与政府间产生的博弈问题,为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防止城市土地的闲置和浪费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选取东中西部代表性的省份广东、湖北、陕西,分析三省的地方财政收入、房地产相关税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有针对性地改革当前房地产相关税收和国有土地出让制度,降低房地产市场波动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利于地方财政的安全和房地产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方政府的土地征购、出让定价和实物地租转嫁等行为不仅诱导房地产开发商不断扩大土地储备规模,增强市场垄断力量,而且提高房地产业的进入壁垒,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房地产价格形成机制的扭曲。因此,规避地方政府行为对房地产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必须明确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相似文献   

4.
1.土地使用权交易环节出让收入规模独大。现阶段我国政府的土地收入集中在地方的土地使用权交易环节,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规模巨大。按照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收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  相似文献   

5.
试论中国税收结构优化的政策与策略安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崴 《经济与管理》2011,25(8):58-61
为实现中国由间接税为主向直接税为主的税收结构转变,应重视税收结构与财政支出结构的匹配与协调,优化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增大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转型为房产税或物业税财政,优化地方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规模并适当降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相似文献   

6.
根据国土资源部今年5月下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国城市经营性土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出让使用权,这对于显化土地价值和杜绝暗箱操作有着重大意义。但招标、拍卖中的竞争机制使得开发商陷入了“囚徒困境”,他们有强烈的串谋动机,而土地市场地域性较强和竞争不充分的特点,也使得开发商之间的串谋成为可能,对此,我们应制定相应的对策。一、土地招标、拍卖中的开发商博弈与“囚徒困境”招标或拍卖具有揭示信息和减少代理成本两个基本功能。当一件物…  相似文献   

7.
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新国八条”已经出台半年多,但中央政府稳定房价的调控目标并未实现.本文从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博弈、开发商与消费者的博弈3个方面来分析调控房价政策效果不明显的深层次原因.  相似文献   

8.
尽管现行土地出让制存在着弊端,但以房地产税取代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用来反腐败、抑制土地投机和化解金融风险,则过分夸大了房地产税的功能,是不现实的。通过出让等方式实行土地有偿使用,体现的是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财产关系。解决目前一次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确定中的“寻  相似文献   

9.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商品房从热销到滞销再到理性化销售,房地产市场竞争加剧。2003年之后,随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土地政策、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开发商完全凭借出让土地使用权套取银行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做法已经难以继续,开发商必须投入大量的A有资金用于项目的前期开发,其面临的开发风险大大加强。笔者就此文讨论的即这一类合作所产生的协议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  相似文献   

10.
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之间的博弈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支柱产业,尤其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的住宅房地产,从土地购置开始,经过房产的开发建设,到进入消费和服务等各个环节的运行过程中,都涉及到各级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广大消费者等各方的利益。本文将利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针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中开发商之间的市场行为进行利益的博弈分析,为政府部门、开发商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也为房地产市场体系的建设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土地所有权作为国有产权体系的一部分,政府藉此多次、循环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天然地具有了国家公共收入的性质,同其它国有资产一样,属于国家各级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随着土地使用权出让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级地方政府供给土地的潜力不断缩小.在可预期的将来所获得的卖地收入不能得到持续保障,地方政府又不能摆脱对土地出让金依赖的情况下,把临近城市的农业用地,通过各种办法预征后纳入到城市发展土地储备,然后进行出让势必成为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因此,加快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将土地审批权集中到中央政府,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全方位卡位;以政府收支科目改革为基础,依托将于2007年开始施行的政府收支科目新体系,将土地出让金的收支活动纳入到统一的政府预算中来,实现土地出让金收支公开化、透明化;改革土地出让金的预算收入分成;改革农业征地补偿机制,将拥有所征用土地承包权和耕作权的农民纳入到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主体中,建立农业用地征用为建设用地的"事后分成"机制.  相似文献   

12.
政府土地收入是地方政府利用土地所有权和管理权获取的收入,其实质是政府对土地相关利益进行的再分配。一般而言,政府土地收入实现的途径包括:出让土地过程中获取土地出让金、发展建筑业和房地产带来相关税收、与土地相关的收费和以土地为抵押获取的债务收入等。  相似文献   

13.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涉及住房消费群体、住房投机群体、开发商、商业银行、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等利益群体,各方力量的互动、博弈关系异常复杂。文章从"市场力"这一概念入手,从博弈论的视角对房地产市场的各个利益群体进行剖析。通过对"主升力"、"主降力"和"平衡力"三种地产博弈"市场力"的具体分析,提出破解房地产市场不对等博弈的有效对策,就是实现地方政府的职能回归。  相似文献   

14.
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的主体主要可以分为三方:政府、开发商和购房者,而其中政府和购房者又可以进一步分类,政府可以分为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购房者可以分为已购房者和未购房者.虽然各方都希望影响房地产市场的走势,但是购房者大多数都不具有影响市场的力量,而开发商虽然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但是并不具有行政力量,他们只能通过地方政府的政策来影响市场走势.因此,这场宏观调控中博弈的真正力量实际上就来自于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  相似文献   

15.
财政部公开的201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显示:201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699.2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9072.99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59.6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34.30亿元,以上4项共同构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合计4.1万亿元;而其支出则涉及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在内的4大项14小项,金额合计4.08万亿元.然而,《经济》记者通过多位地产开发领域的资深从业者和长期关注土地问题的专家了解到:除了常规去向以外,土地出让领域长期存在大量“超常规”做法,开发商拖欠、地方政府主动返还土地出让金,已成二三四线甚至部分一线城市土地交易的“明”规则.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部分省市作为试点已开始征收房产税,但是我国土地属国家所有,按照我国现行土地批租制度,民众只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且要一次性交付70年的使用费,这种地租实现方式直接导致我国房产税的征收先天不足,因此二者的协调统一关系到我国房地产开发商、消费者及政府三方之间关系的稳定,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居者有其屋"这一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正确引导开发商向节能环保型转变,改变该行业目前拿地建房就可以赚钱的狭隘致富观,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程度。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理论分析结合经验研究,从制度因素出发探讨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对城镇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显示,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出现明显变化,土地财政现象同期出现。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对城镇房地产价格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土地财政也是房价变化的重要中间影响因素。在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增加,导致土地财政规模与依赖度扩大,地方政府出让土地行为会影响土地出让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参与者行为,均将进一步推高商品房价格。因此,本文建议在维持房产市场价格稳定方面,需重视财政制度建设,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通过规范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与土地出让制度,限制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程度,以抑制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波动。  相似文献   

18.
施嘉岳 《经济师》2006,(9):12-12,15
文章从房地产泡沫的定义出发,从土地供给弹性、地产投资结构两个主要方面分析了近期北京市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的来源,又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地产开发商以及购买者相互博弈过程对地产泡沫的膨胀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给出了衡量地产泡沫风险的基本研究范式,数据计算证实近期北京地产市场上不存在明显泡沫风险。  相似文献   

19.
我国土地出让金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其前提是1987年深圳开展的土地出让制度试点,相应的制度安排也始于1987年。 为了使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法制化,从1987年11月开始,全国很多城市在开展土地出让制度改革试点的同时,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地方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条例或规定。 1988年,全国性的法律开始颁布实施。《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土地管理法》修改议案也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砦规定使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 1990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等问题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并要求比较成熟的城市先行开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试点。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土地出让的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并要求,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脐确定的最低价。这些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制定使我国土地出让的法律法规体系得以健全,使土地出让制度有了法律保障。此后,国有土地的出让基本上在这个法律框架下进行。但由于该法没有对拍卖、招标方式做严格要求,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 鉴于协议出让方式下寻租、暗箱操作和土地收益流失问题频频出现,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强调: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发布后,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必须公开进行,要严格限制协议用地范围,确实不能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的,方可采用协议方式,采用协议方式供地的,必须做到在地价评估基础上,集体审核确定协议价格,协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相似文献   

20.
以划拨形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大门”终于在8月31日关上了,它为划拨形式出让经营土地使用权画上了一个历史性的句号。然而,由8.31引发的北京房地产波澜还远没有平息,8.31以后,伴随着政府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如何应对市场的挑战和行业的洗牌,成为每个房地产企业的领军人物必须要回答的一个沉甸甸的问题。这几天,伴随着对出台的8.31结果的不同感受,北京房地产业内的一些大腕们纷纷就地产市场在后8.31时代如何发展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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