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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建委(建设局、房地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进—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明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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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建委(建设局、房地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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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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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已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重要。但是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多,征管的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漏洞。为了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通过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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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已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重要。但是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多,征管的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漏洞。为了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通过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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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房地产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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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重庆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 经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报市政府同意,重庆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具体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以下的住房。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有一条不符合即为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非普通住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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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土资源厅(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土地税收(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下同)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加强部门协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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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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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根据市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京地税营[2005]279号)规定,现就各单位在工作中反映出的有关税收征管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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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小动产营业税税收管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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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在促进经济发展、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和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炒房热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严峻问题.为了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更好地运用宏观调控这只有形的手,进一步激发房地产企业的创新发展,应当继续完善税收政策并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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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京财税[2002]1926号〈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2002年市政府令10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2年第187期的文件精神,结合契税在征管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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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针对近期契税管理中反映出的一些政策和征管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有关契税减免税政策(一)单位和个人使用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被拆迁房屋产权单位向房屋使用人支付的补偿款)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不限制用途,对成交价格未超出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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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住房价格的文件精神,市局与市财政局、市建委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京地税营[2005]279号),并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针对各局在执行上述文件中反映的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经市局研究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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