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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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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2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相似文献   

2.
当前,反价格垄断是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行政执法的重心工作之一,也是价格行政执法工作中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而复杂的课题。从近几年来查处的价格垄断案件的情形来看,违法经营者大多主要采取以价格串通(横向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实施价格垄断,从而获取非法高额利润。如何准确把握和查处"价格串通"行为,正确适用《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妥善处理价格执法  相似文献   

3.
《工商行政管理》2011,(1):26-32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  相似文献   

4.
《工商行政管理》2013,(4):38-40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授权10个省市工商局对18起垄断案件开展了立案查处工作,其中有8起授权案件已经下达了处罚决定。这些案件中,2009年江苏省工商局查处的连云港混凝土行业垄断协议案,是我国适用《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第一案,在反垄断执法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2011年江西省工商局查处的泰和县液化石油气行业垄断经营案和2012年浙江省工商局查处的江山市混凝土行业垄断经营案,为工商部门查处口头垄断协议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相似文献   

5.
26.为什么要分别制定两个《反垄断法》配套规章程序性规章?国务院新“三定”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以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相似文献   

6.
《工商行政管理》2009,(8):13-15
1、反垄断法的三大基本制度是什么? 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通常被称为反垄断法的三大基本制度。各国反垄断法都将其作为基本内容加以规定,我国《反垄断法》亦不例外。我国《反垄断法》总则第三条明确规定,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不仅如此,我国《反垄断法》还对三种行为以专章形式分别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7.
一、价格主管部门反价格垄断职责(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国务院规定的反垄断执法部门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其职责分工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和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国家工商总局: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反垄断执行机构是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该局设有三个处专门行使反垄断职责:反垄断调查一处、反垄断调查二处、竞争政策与国际合作处。(二)反价格垄断执法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相似文献   

8.
《工商行政管理》2009,(12):21-25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负责人就两个规章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制定配套规章的必要性和意义是什么?答:《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重要的基础性法律。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健全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我国《反垄断法》已经于去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反垄断执法程序配套规章,是确保《反垄断法》顺利实施的基础性环节,也是建立法治工商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各国通行的反垄断法制度是三大实体制度,即垄断协议的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制度和经营者集中的控制制度,我国还有行政性垄断的规制制度。其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制度有三个基本宗旨。一是防止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在没有支配地位的领域进行垄断。二是禁止企业在已经取得了支配地位的市场上滥用它的地位,对其他的竞  相似文献   

10.
《工商行政管理》2013,(16):27-29
《反垄断法》实施五年来,国家工商总局立足职能,围绕健全机构、制度建设、案件查办、宣传培训、国际合作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加强执法力量,组建反垄断执法机构为适应反垄断执法需要,总局专门组建了反垄断机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具体负责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件、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参  相似文献   

11.
反价格垄断任重道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11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两项部门规章,这两项规章将于2011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作为我国《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国家发改委首次颁布的配套法规,这两项规章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具体的规定条文中,我们看到《反价格垄断规定》对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  相似文献   

12.
《欧共体条约》第81条、82条和86条①(以下分别简称第81条、82条、86条)分别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公共企业或特许企业涉及的垄断行为作了规定。第81条包括了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欧盟委员会对纵向垄断的规定可见于1999年颁  相似文献   

13.
3.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有哪些?对垄断行为的规制是《反垄断法》的核心内容。我国《反垄断法》在借鉴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基础上,在总则部分第三条规定了三种垄断行为,分别是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  相似文献   

14.
正一、我国现有反垄断工作格局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未设立统一的反垄断机构,而是在维持现有职能分工的基础上,由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反垄断执法。(一)反垄断执法机构。基于现有职能划分和执法的可操作性,国务院三定方案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相似文献   

15.
刘佳 《中国物价》2014,(6):11-13
价格垄断行为主要包括垄断协议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二者均排除、限制或削弱了商品间的价格竞争,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调查,严格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考虑到反价格垄断的现实困境,仍需从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反价格垄断执法水平。  相似文献   

16.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加快,而市场经济尚处在初级阶段的今天,一些经营者为谋取竞争优势,减少经营风险,常常通过协议、联合、协调或者协同行动,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实行价格垄断。某些行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处于多发态势,价格垄断案件集中出现,反价格  相似文献   

17.
田智 《中国物价》2014,(11):27-29
受制于房地产市场本身的区域寡头属性,我国部分房地产企业的竞争行为正呈现出一定的垄断色彩。针对房地产企业间签订横向垄断协议和房地产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未来立法应增设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对参与垄断行为的个人实行刑事制裁等条款,同时对横向垄断协议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并扩大宽恕制度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18.
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和经营者集中是现代反垄断法的三大基本内容,我国《反垄断法》第二、三、四章分别对其作出了规定。其中,《反垄断法》第三章明确禁止七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判断经营者是否构成滥用行为,前提是认定其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反垄断法》只有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两个条款。对于一些关键问题,如计算市场份额、认定进入壁垒等,《反垄断法》都未作出具体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工商总局制定  相似文献   

19.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施行之后,国家工商总局于今年5月26日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章),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竞争执法工作会议上,钟攸平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履行新“三定”,以反垄断执法为契机,努力开创竞争执法工作新局面;要以“四化”建设为抓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在两个规定出台之后,各地工商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及两个规章,为反垄断执法的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20.
近两年多来,对汽车及零部件和高通公司等垄断案件的调查声势夺人,尤其是201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反垄断立案调查的信息披露以后,让中国反垄断执法成为全球话题。2015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作出按2013年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额8%的罚款,共计人民币60,88亿元的决定。同时责令高通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即时整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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