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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将他人的知名字号或者商标登记注册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并以多种方式在市场上使用,恶意制造误认、混淆,进行“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这种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对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极大,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各级工商机关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采取措施,查处了一批“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由于多种原因,“傍名牌”行为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止,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因此,总局将打击“傍名牌”工作确定为今年竞争执法工作三项重点任务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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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的名称、字号,与注册商标一样,都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打击仿冒和“傍名牌”工作已经成为工商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职能,这项工作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企业和社会的关注。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更好地为企业和经济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我们河北省工商局把查处仿冒和“傍名牌”违法行为作为每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丁作的整治重点。2008年,我们共查处仿冒和“傍名牌”案件2069件,罚没款2100余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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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9,(12):49-50
2008年1月15日《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失效以来,我省工商部门立足职能,集中精力,进一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尤其是在打击“傍名牌”方面重拳出击,抓好业务培训、案件研讨,统一思想认识,抓好业务指导、经验交流,提高执法水平,抓好挂牌督办、驻地调研,推动办案进程,查处了一批范围广、性质恶劣的“傍名牌”大案,有效地净化了市场,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益。2008年全省工商经检系统共查办“傍名牌”案件512宗,案值1054.49万元,罚没480.62万元。其中查办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263宗,案值321.51万元,罚没234.35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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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现象多年之前就已被执法部门关注,时至今日却仍有愈演愈烈之势。现有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滞后性,是执法实践中对许多“傍名牌”行为不能给予有效打击的最主要原因,各地在查处“傍名牌”行为时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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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4,(22)
打击走私贩私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1998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海关、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雷厉风行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按照海上抓、岸边堵、陆上查、市场管、处罚严的原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市场管”环节入手,取缔私货市场,打击私货交易,切断私货流通渠道,查处私货贮藏窝点,对流入市场的走私物品坚决予以查处。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每年都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各级工商机关克服重重困难,狠抓重点地区、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了走私贩私活动。1998至2004年上半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走私贩私案件33176件,案值706065.71万元,没收金额187747.82万元。百万元以上案件有1030件。11月10日,“以国门的名义———全国打击走私成果展览”在京揭幕。全国工商系统近年来打击走私贩私的成果在其中得到集中反映。值此之际,本刊编辑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经检处共同组织了这个专题,对打击走私贩私工作做一些梳理与介绍。专题主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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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分别在广东省东莞市、山东省烟台市和江苏省南京市组织召开"督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暨部署查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公平交易执法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当前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个中心任务,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各地进一步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会议重在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查办商业贿赂、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以及各地组织开展查处食品、重点产品和进出口产品领域中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傍名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情况,分析其原因,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本期刊登总局公平交易局宁望鲁局长的讲话稿,摘登江苏、江西、河南等地的交流文章,以与读者共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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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区域协同机制
1.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治理“傍名牌”联席会议。以联席会议为平台,由共同的上级牵头组织,签订执法合作协议的形式,畅通信息交流,共享执法资源,协同执法行动,做好民事诉讼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刑事调查之间的衔接工作,以政策文件的形式确定不同部门之间“傍名牌”监管协作的基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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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6,(19)
9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在山东济南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交流了今年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在打击传销方面尤其是推进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形成方面的进展。各地普遍落实了打击传销责任制,实行属地管辖,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地方和部门;广东、山东、湖南、云南等省相继建立和完善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打击传销工作考评,采取“一票否决”制;辽宁、黑龙江、海南、新疆、浙江等工商机关依托12315建立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网络;天津、青岛建立起了“打传信息快速通道”,实现了对传销活动举报5分钟送达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需要时15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山东、广东等地工商机关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北京市工商机关建立了工商信息员制度;广西、云南、吉林、江苏、河北等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市工商机关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打击传销专业队,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宁夏、上海、福建、山东等地工商机关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发挥社区作用,抵制传销行为。这里摘登山东、上海、广东、云南等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经验交流材料,供读者参考。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专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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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6,(19)
9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在山东济南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交流了今年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在打击传销方面尤其是推进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形成方面的进展。各地普遍落实了打击传销责任制,实行属地管辖,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地方和部门;广东、山东、湖南、云南等省相继建立和完善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打击传销工作考评,采取“一票否决”制;辽宁、黑龙江、海南、新疆、浙江等工商机关依托12315建立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网络;天津、青岛建立起了“打传信息快速通道”,实现了对传销活动举报5分钟送达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需要时15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山东、广东等地工商机关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北京市工商机关建立了工商信息员制度;广西、云南、吉林、江苏、河北等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市工商机关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打击传销专业队,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宁夏、上海、福建、山东等地工商机关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发挥社区作用,抵制传销行为。这里摘登山东、上海、广东、云南等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经验交流材料,供读者参考。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专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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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6,(19)
9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在山东济南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交流了今年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在打击传销方面尤其是推进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形成方面的进展。各地普遍落实了打击传销责任制,实行属地管辖,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地方和部门;广东、山东、湖南、云南等省相继建立和完善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打击传销工作考评,采取“一票否决”制;辽宁、黑龙江、海南、新疆、浙江等工商机关依托12315建立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网络;天津、青岛建立起了“打传信息快速通道”,实现了对传销活动举报5分钟送达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需要时15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山东、广东等地工商机关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北京市工商机关建立了工商信息员制度;广西、云南、吉林、江苏、河北等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市工商机关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打击传销专业队,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宁夏、上海、福建、山东等地工商机关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发挥社区作用,抵制传销行为。这里摘登山东、上海、广东、云南等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经验交流材料,供读者参考。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专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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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6,(19)
9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在山东济南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交流了今年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在打击传销方面尤其是推进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形成方面的进展。各地普遍落实了打击传销责任制,实行属地管辖,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地方和部门;广东、山东、湖南、云南等省相继建立和完善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打击传销工作考评,采取“一票否决”制;辽宁、黑龙江、海南、新疆、浙江等工商机关依托12315建立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网络;天津、青岛建立起了“打传信息快速通道”,实现了对传销活动举报5分钟送达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需要时15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山东、广东等地工商机关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北京市工商机关建立了工商信息员制度;广西、云南、吉林、江苏、河北等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市工商机关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打击传销专业队,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宁夏、上海、福建、山东等地工商机关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发挥社区作用,抵制传销行为。这里摘登山东、上海、广东、云南等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经验交流材料,供读者参考。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专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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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12月20日四川省工商系统“红盾春雷行动2014”启动以来,全系统积极开展了为期两个月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专项行动,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目的,有力推进查处“不合格商品”、打击“傍名牌”、整治“虚假宣传”、治理“货车非法销售改装拼装”四个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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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江苏省的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邢台市工商局投诉,反映河北某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车业公司)在其生产的童车包装箱和车身上标注“制造商:好孩子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字样,并突出使用“好孩子”文字,认为某车业公司进行傍名牌不正当竞争,造成市场混淆误认,请求工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