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现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有不同的优惠规定,但实务中部分生产企业出现采用出口非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不当行为,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对此应该加强风险防控。 相似文献
2.
薛东成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1):43-45
我国为鼓励货物出口,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税率为零的优惠政策。实行零税率,意味着不仅免征该货物在出口环节的应纳税额,而且还要退还其以前环节已纳税款,称之为出口免税并退税。为叙述方便,本文一律简称出口退(免)税。免征出口环节的应纳税额与退还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之和,等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金额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退、免税的结果,使货物出口时的整体税负等于零。当然,在实行零税率的基本前提下,还要兼顾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因此,我… 相似文献
3.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是随着经济贸易的发展而逐步建设和完善起来的。目前,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企业货物出口,纳税人使用的是零税率。这就是说我国在出口货物征税环节上,不仅免征了纳税人出口环节税,而且退还了出口前各环节所交纳的增值税,这种做法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国际惯例。在这种惯例下,各国商品的出口时,税收采取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不然,如果退税不足,含税出口,不利于出口货物参与国际竞争,也不利于促进本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如果退税额超过已纳税额,则形成一种出口补贴,这不仅影响出口国国家财力,也容易引起国际争议,… 相似文献
4.
2002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个方法,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应注意的事项作一下简单说明。 相似文献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6.
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常会发生“货到票未到”、“货到、票到未付款”与“票到货未到”的现象。这里的“货”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票”是指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上述3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方法就不相同。一、会计处理1.“货到票未到”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了购入货物,仓库开出了收料凭证,但仍未收到销货方开出的发票,此时会计人员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收到购货发票后,再用红字作同样的… 相似文献
7.
在不同出口方式下,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存在一定差异。由此纳税人可以选择合适的出口方式,获得优惠的退税政策,从而降低自己的税负,节约经营成本。本文列示了三种出口方式退税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并对三种出口方式当期实际承担的增值税税负进行了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8.
9.
10.
梁继先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9):142-143
(一)“免、抵、退”税的含义。“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相似文献
11.
自产货物处置在会计和纳税处理上分别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包括收入准则和其他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其判断及处理流程如图1所示。图中的顶行是存货处置的形式,末行是会计、所得税和增值税三者的确认结果。 相似文献
12.
13.
某公司是一家集防水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防水施工于一体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9月,该公司外购生产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50万元、税额42.5万元, 相似文献
14.
15.
《广西会计》2003,(7):42-42
20 0 2年 12月 5日 国税发 [2 0 0 2 ]15 2号近接部分地区反映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后 ,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是否纳入免、抵、退税管理 ,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 ,现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 [2 0 0 2 ]7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 0 0 2 ]11号 )有关规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是指《国家税务… 相似文献
16.
17.
胡志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3,(4):34-3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 相似文献
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等文件规定,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货物、虽已申报退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增值税的货物,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同时符合要求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外贸企业 相似文献
20.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的一致性,是保障综合征管系统、增值税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三大数据整合后信息同步、规范准确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由于企业各类数据在不同时间段的更替变化,导致了当期“免、抵、退”税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的差异,并直接影响到了当期应纳税额和应退税额的准确性,从而使得应当简化的办税流程因要修改或调整数据而显得繁琐、复杂。如果能够确定一个合理的征、退税申报流转方式,那么,改变上述现状并非难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