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4):43-44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膨化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膨化食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66家企业生产的79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5%。 相似文献
3.
林冰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8):48-48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啤酒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啤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重庆、安徽、河南、山东、广东、陕西、湖南、湖北、福建、甘肃等20个省、直辖市145家企业生产的145种产品,合格12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 相似文献
4.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1):48-48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葡萄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葡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新疆、宁夏、甘肃等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78家企业的78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5%。 相似文献
5.
6.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5,(6):14-15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对腌腊肉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重庆、四川、广东、湖南、云南、贵州、浙江、江苏等8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合格2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0.0%。 相似文献
7.
程兴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10):43-44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贵州、云南、广西、湖南、四川、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21家企业生产的221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4%,平均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1%。本次抽查中有17种产品标签标注单项不合格,主要是产品名称不规范、未标注质量等级等,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34%。 相似文献
8.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5,(7):47-47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农药产品质量,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国家质检总局对农药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山东等5个省45家企业生产的65种产品,合格6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3%。 相似文献
9.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6):37-39
端午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粽子行业健康发展,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粽子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四川、陕西、吉林、河南、海南、广西、安徽、江苏、福建、云南、辽宁、山东、广东等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33家企业生产的20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9%。 相似文献
10.
张冲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8):43-44
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饮水机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饮水机和饮水机内胆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等5个省、直辖市61家企业生产的61种产品,合格4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5.6%。 相似文献
11.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4):45-46
老视镜是为了满足眼睛老花人群的近视需要配装的眼镜。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老视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58家生产企业的82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6%。 相似文献
12.
陈如平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8):47-47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上海、四川、重庆、江苏等6个省市29家企业生产的55种产品,合格4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5%。 相似文献
13.
14.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9):44-44
玩具是伴随婴幼儿、儿童、青少年成长发育、智力开发、娱乐的产品,主要包括了毛绒、塑料、电子(塑料电子)、电动(塑料电动)、布制、木制等品种。
为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使用安全,促进玩具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玩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福建、江西等4个省57家企业生产的58种产品,合格4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8%。 相似文献
15.
16.
肖凡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6):44-44
为了进一步促进童装产品质量的提高,规范童装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童装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74家企业生产的74种产品。合格4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22%。 相似文献
17.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4):49-50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旅游鞋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福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5个省、直辖市87家企业生产的87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2%。 相似文献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