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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定义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确认财产权利及其他民事关系的行为,如抵押登记、结婚登记、产权登记等不具有管理的性质,不属于行政许可。二是行政许可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内部的管理行为,如对其他行政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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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行政诉讼是近代国家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目的是规范政府机关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审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如果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就会引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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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恒友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6,(4):58-58
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执法实践中,由于对当事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理解不同,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适用听证程序造成困难,有关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的许可案件也就越来越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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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猛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1,(3):61-64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形式,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将行政许可决定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从而能够避免行政许可决定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利或者不公正的影响。听证程序作为行政程序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程序正义的一种主要体现形式,已成为现代法治国家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行政许可机关正确地理解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对于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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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定义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确认财产权利及其他民事关系的行为,如抵押登记、结婚登记、产权登记等不具有管理的性质,不属于行政许可。二是行政许可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内部的管理行为,如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属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三是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即无许可。四是行政许可是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行为。取得行政许可表明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依法从事有关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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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学习好、实施好这部法律是各级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责任。审计机关应当结合审计职能,通过对行政许可专项费用和行政许可收费的审计监督,积极促进行政许可收费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障《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收费的性质和特点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收费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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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建强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2,(11):32-32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活动。其实质是对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司法监督。如何减少和避免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临的一门新的学问,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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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中国证监会目前发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修订草案,新增”行政许可中止审查制度”,明确规定券商因违法违规正被调查或被责令整改者,证监会将暂不受理其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申请。中证监有关负责人就最新修订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对媒体表示,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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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之后又一部重要的行政法律。该法总共83个条,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设定权限、实施机关和实施程序等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其中有近50条涉及行政许可的设定程序和实施程序,对现行的行政许可制度作了许多重要的改革和完善。尤其是经过一年多来的实施,各级政府在严格控制行政许可项目数量的同时,对于行政许可程序规范性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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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柳裕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5,(1)
在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中曾经这样规定:行政机关要每两年对自己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评估,并及时废止经过评估认为不需要保留的项目。但在后来的常委会的讨论中,考虑到可行性,作了相对宽松的规定,“日落条款”(sunsetclause)就这样没有了“日落时间”。迄今,《行政许可法》已经施行了两年有余,但尚未见有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或者实施机关开展行政许可评价的任何报道,为此,本刊特约请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陈柳裕博士撰写了此文,以推进我国的行政许可评价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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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行政审查与司法审查的尺度相异,导致工商部门面对司法监督时承担巨大的风险和压力。要适应现代社会对行政许可高效便捷的根本要求,必须重构企业登记审查制度体系.明确形式审查为工商部门企业登记行政审查的唯一标准,同时建立司法部门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有机结合的二元审查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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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2,(6):75-78
《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以审查中“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判决工商部门败诉的行政许可案件时有发生,使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工作成为工商部门法律风险的高发点。在许可申请内容难以全部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情况下,如何既有效防范行政许可风险,又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反思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所见所闻,特别是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所暴露出的登记机关履责中的问题及原因.笔者认为应从根本上提高行政许可效能,当前最主要的是提高四种能力,努力履行好行政许可审查中的“合理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