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工作底稿法的主要特点是利用调整分录来编制现金流量表。而纠偏调整法是编制工作底稿调整分录的方法之一,编制难度较大。它专门针对差额调整法和总额调整法进行纠偏处理,其相应的会计分录称为纠偏调整分录。  相似文献   

2.
文章结合实例,阐述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与所得税申报分析、坏帐准备金的纳税调整与所得税申报分析的基本方法。  相似文献   

3.
该文详细介绍了固定调整法中的中间偏差法、最小(最大)尺寸级别法、虚公差法三种计算方法并进行了举例计算。详细列出了计算步骤。三种方法算出的结果虽然有所差异,这是因出发点的不同所造成,都应算为正确。  相似文献   

4.
在集团企业不断壮大的微观经济环境下,集团企业有强烈的合并纳税的要求,而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宏观经济环境则为我国实行合并纳税提供了客观条件。为适应我国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的需要。现阶段有必要探讨合并纳税的问题。本文首先论述了我国合并纳税制度设计应遵循公平、中立、企业集团经济一体化理念;其次。结合我国现行的合并纳税管理办法。对我国合并纳税的范围、合并纳税计算和调整的方法进行了详细的探讨,以期达到完善我国初步形成的“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合并纳税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一、追溯调整法的调账内容《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在追溯调整法下,企业应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这里的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实质上是调整上年度年末的留存收益,而影响上年度年末留存收益的主要因素是被追溯期间的收入、费用及其所得税影响金额和利润分配情况。因此,追溯调整法下的调账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被追溯期间的损益事项,即收入、费用事项。二是调整由于调整损益事项而引起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三是调整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也就是说,只需要调整利润分配中涉及提取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的部分,不需要调整利润分配中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或分配给股东的股利。二、对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从会计处理的角度看,“对所得税的影响”应该全面理解,即它既可能影响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还可能影响递延税款的金额。由于追溯调整法是一种内部调账方法,因此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进行调账时,绝对不允...  相似文献   

6.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应分别情况进行纳税调整。主要包括:提取减值准备当年的纳税调整、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折旧额差异的纳税调整以及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7.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应分别情况进行纳税调整.主要包括:提取减值准备当年的纳税调整;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折旧额差异的纳税调整;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恢复的纳税调整以及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8.
朱纯 《新智慧》2007,(12):21-23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合并。本文从纳税义务人范围、税率调整、税前扣除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及特别纳税调整五个方面解读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重要变化,研究如何进行纳税筹划,以谋求企业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9.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异,企业在所得税计算和申报时,要进行纳税调整,要注意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纳税调整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0.
尹芳 《新智慧》2008,(8):17
一、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合并企业的所得税问题 1.以转让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所得税问题。以转让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进行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对于转让给被合并方控股股东的非现金资产,会计上不确认资产的处置损益。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处理。因此,该交易形成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合并当期的所得税调整,其纳税调整金额按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减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相似文献   

11.
由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异,企业在所得税计算和申报时,要进行纳税调整,它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2.
新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后,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扩大,增加了纳税调整的内容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有企业所得税法的确定性原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的差异;有企业所得税法按历史成本确定计税基础与企业会计准则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熟低计量的差异;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处理的差异等。这些方面的差异,相应的纳税调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二是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3.
按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每一纳税年度终了4个月内进行年度所得税申报,在年度终了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年度所得税申报中,需要对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以下为笔者对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中常见的税务处理所做的一些介绍,希望能对实务工作有所帮助。一、资产1.各项准备金。根据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各项准备金,当年计提的上述各项准备金均计入企业当期费用。根据税法相关规定,除从事信贷、租赁(指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提取坏账准备金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在所得税前再预提其他项目的准备金。因此,企业应按计入当期费用的上述各项准备金数额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应审查其当年计入费用的准备金数额是否超过税务机关批准的限额。企业若超过限额计提坏账准备,则应当相应调增其应纳税所得额。2.折旧与摊销。对于折旧与摊销,如果企业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将多列支的折旧与摊销费用加回到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外商投...  相似文献   

14.
时间性差异是因税法与会计制度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在坏账损失的确认方法上,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也需要计算时间性差异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在实务中此类问题比较复杂,因此往往会在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过程中出现差错,引发不必要的麻烦。笔者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就此问题谈以下几点看法。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采用备抵法时,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还规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在这种方法下,税法确认的坏账损失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当期实际发生的坏账;二是当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账;三是根据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相比增加的部分按5‰的固定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金。由此得出当期坏账损失的计算公式①为:当期坏账损失=(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15;5‰+当期发生的坏账-当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会计上企业...  相似文献   

15.
邓中华 《新智慧》2004,(10A):26-27
税务会计的调整核算,是指税务会计将按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核算得出的利润总额、会计收入、应交税金调整为按税法核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的过程。本研究的税务会计调整核算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是税务会计完全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后的调整核算。现行纳税调整实际上只是体现调整的结果,没有反映调整的过程,即使有调整的过程,也只是十分简单的计算表。税务会计调整核算则具有完备的账簿体系,编制调整分录后,需在税务会计凭证和账簿中记录。这样,调整结果更具可验证性,能提高税务处理结果的正确性,也有利于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16.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视同销售收入与现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存在着差异,企业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的纳税调整和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7.
一、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纳税调整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将捐赠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应缴纳的相关税费,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但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资产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纳税调整分为以下两部分:  相似文献   

18.
本文探析了企业对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摊销、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和股权转让处置损益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9.
尹芳 《新智慧》2007,(8):11-13
对于资本化利息,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税法均规定计人相关资产成本。但由于在资本化条件、资本化资产的范围和资本化利息计算方法等方面会计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笔者认为,其纳税调整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周小兵 《新智慧》2009,(1):35-3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并且规定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次缴纳月薪个人所得税,再加上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