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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主持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我原所在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依此1:7头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却未支持我的请求,说证据不充分,我的请求不能成立。请问我的请求究竟能否成立?  相似文献   

2.
《中国社会保障》2011,(12):62-63
案例回放 某职工2008年5月至2011年4月期间平均月工资为3500元,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平均缴费基数为2400元。2011年5月之后,该单位按其实际工资为其缴纳了社保费。该职工于2011年7月与该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将2008年5月至2011年4月期间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他,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他能否在劳动仲裁、诉讼中提出该要求,仲裁诉讼应否支持?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13,(4):67-67
主持人: 我们单位有一名职工,因涉嫌盗窃、贪污等犯罪,被逮捕已经1年多,至今尚未开庭。自其刑拘时起,单位已经停发其工资。但社保机构以劳动关系尚未解除为由,要求我们继续缴纳社保费。该职工被关押已经1年多,我们缴纳社保费也已1年,数额还不小,我们认为这对单位不太公平。请问,在刑拘、逮捕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停缴其社保费?或者在其被判刑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社保机构退还在刑拘、逮捕期间缴纳的社保费?  相似文献   

4.
《中国社会保障》2013,(7):62-63
由于户籍限制、“嫌”转移麻烦等等原因。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挂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如某职工原是北京某企业职工(外地户籍),依法参加了各项社会保险,后去了外地。但希望继续在北京缴纳社保费(其以个人身份无法缴纳),原单位虽然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同意继续为其缴纳社保费(有的由单位继续出,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提供;有的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完全由个人提供)。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5.
《中国社会保障》2010,(2):66-66
主持人:我们是一家出租车公司。地方规定,所有的出租车不能独立经营,必须挂靠在出租车公司。我们本不想接受这种挂靠,但地方要求我们必须接受。我公司这样的挂靠出租车有300辆左右,签订有挂靠协议,每辆车(一个人)每月给我们交20元的管理费,其余所得全归他们自己所有。挂靠协议约定,挂靠车辆所有人的社保费用、在经营中产生的损失均由其个人承担。现在,这些挂靠人员要求公司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承担他们在经营中产生的损失。有关部门认为,这些挂靠人员与我公司之间具有劳动关系。请问,他们的要求应当支持吗?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相似文献   

6.
主持人:我公司为信息技术企业,经常有一些技术外包业务,需要和服务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请问,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如何确定,能否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务合同?  相似文献   

7.
《中国社会保障》2012,(6):65-65
主持人: 我的户籍在河北唐山,挂靠在一个亲戚家中。我和前夫(他是天津人)已经离婚,孩子由我监护,孩子户口在天津。我和孩子在天津有房,我在津已经生活了几十年,没工作。为了将来年老了能有保障,我想自己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根据天津的户籍政策,  相似文献   

8.
《中国社会保障》2013,(6):67-67
主持人:我是《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的忠实读者,更是咨询热线栏目的铁杆粉丝。咨询热线栏目我每期必看,回答的问题权威性很高,回答解释的绝大多数观点我都非常赞同,很让我佩服。  相似文献   

9.
《中国社会保障》2011,(11):65-65
主持人: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相似文献   

10.
案例2006年9月,驾驶员吴某应聘于一家电子产品公司担任货车驾驶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5年;吴某月工资1500元,公司以1800元为基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承担吴某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缴费;如吴某擅自离职,应赔偿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实际仅为吴某缴纳了2007年1月至5月的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11.
案例 周某2004年进入某机械制造公司从事钳工工作,但公司一直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公司与周某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2010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又与其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起,公司为周某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在工作期间,  相似文献   

12.
主持人:我公司20多年前的一些退职、自动离职人员现在找到单位,要求补缴从他们退职、离职时起的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他们的理由是:集体企业的公共积累是本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他们从前只要在企业工作过一天,都应该享受相应的权利;他们虽已办了退职手续,领了退职金,但当时领取的工资低,退职金很少,应补发。我们认为,他们与我单位早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没有义务为他们补缴社会保险费和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我们的意见对吗,如果他们总是找单位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13.
时效有没有 目前关于社保费补缴时效问题,存在着截然对立的观点,在实践中比较"混沌". 否定者认为补缴社保费不存在时效,对于用人单位任何时候未缴、少缴社保费的违法行为,公民均可向社保机构投诉、举报,社保机构均可进行查处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其法律依据主要是<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该条例于1999年1月22日公布施行....  相似文献   

14.
《中国社会保障》2012,(9):66-66
主持人:在2007年4月至2010年8月期间,我在某技术公司担任市场销售主管,月工资开始为7500元,后升至9000元,另有销售提成、年终奖等。公司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开始是5000元,后提高至5500元。我对此不太熟悉,当时也没有太在意。2010年8月底我从该公司离职。2012年6月,我获知原公司的缴费行为是违法的,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于是向人社部门反映。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他们只查处发生在1年内的行为,我反映的该公司2010年8月以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在反映时已经超过了1年,他们不能进行查处,并建议我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的方式向该公司索赔。请问,该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否正确?我能否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解决?  相似文献   

15.
案例 王某于1988年开始在北京市某菜市场有限公司工作。作为富余人员,王某于1999年12月20日与公司签订了《离岗挂编协议书》。约定由王某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签订后,王某向公司交付了自1999年至2006年期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共计26642.06元,王某在上述期间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因拆迁,公司与王某经协商于2006年底解除了劳动关系,给付王某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6.
职工在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后,原则上不应补缴社会保险费。具体应按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问题较为突出,不仅极大地损害了职工的社会保险权利,也对社会保险基金造成重大影响。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行为,劳动者在寻求法律救济的过程中,裁审机构是否受理,以及如何适用时效,成了具有决定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中国社会保障》2011,(11):64-64
主持人:我们单位给我的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还要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我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有时还不到最低工资标准。有的时候有加班,如果加上加班费,勉强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有人说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也不知道对不对。请主持人给予解答。北京读者何女士  相似文献   

19.
《中国社会保障》2013,(5):67-67
主持人:我们原所在企业因为经营状况较差,长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我们达到退休年龄时,企业仍有很多社会保险费未能缴纳。在我们办理退休手续时,有关部门表示,如果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能补缴,将不予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不能补缴的情况下,我们迫不得已自己全部补缴了社会保险费(包含应由用人单位补缴的部分)后,办理了退休手续。请问,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缴费部分,能否强制个人承担,否则不予办理退休手续?我们遭受的损失应如何追回?  相似文献   

20.
案例 2006年,王某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某医院做清洁工。2011年,王某到了退休年龄,此时她才知道,5年来医院没有为她缴纳过社保费。和王某一样,医院里其他几名清洁工也都没有参加社保,这意味着他们退休后的生活将没有保障。经交涉,劳务公司和医院都认为给清洁工缴纳社保费不是自己的事情。无奈之下,王某和同事一起到人社局投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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