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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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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工商局自去年6月在流通领域广泛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构建和解在先消费维权新机制以来,成效喜人。截至2月底,全市已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639家,形成政府、企业、群众共  相似文献   

2.
我们深圳市工商局于2007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在全国工商系统先行在全市流通领域范围内广泛建立以消费争议“和解在先”、以企业“自主设立”为原则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  相似文献   

3.
《工商行政管理》2009,(5):82-82
从2007年起,深圳市工商局在全市流通领域逐步建立并完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全面推行以消费争议和解在先为原则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模式,有效实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回归,大大节约了监管执法行政成本及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拓宽了消费维权监管领域的覆盖面,提升了工商行政执法的执行力,为新时期的消保维权监管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4.
《工商行政管理》2011,(2):57-58
2010年,我们辽宁省工商局以实施消费维权工程为载体,大力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服务行业经营行为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职能工作,努力创新维权机制,着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5.
问: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答:总体要求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抓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建章立制,继续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队伍建设,抓住重点,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问:突出…  相似文献   

6.
2004年以来,我们山东省潍坊市工商局通过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金,推进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两站建设,提高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水平。目前,全市已建成规范化两站8600多个,通过两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万件,占全部投诉的60%以上。去年12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专栏中,以《山东潍坊“:一金”先行赔付“,两站”维权到家》为题,报道了我局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情况。一、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金,帮扶弱势消费群体维权到位2004年,我们在潍城区试点推行了消费者维权先行代赔偿制度,对合法权…  相似文献   

7.
河南省地处中西部地区结合处的中原地带,陇海和京广、京九线在此汇聚成全国最大的铁路交通枢纽网络,使得我省成为全国特有的商品流通中转站。因此,河南省各级工商机关在加强对本地生产企业监管的同时,主要把整顿、治理商品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作为消保工作的重点。仅1998年,河南省便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9380件,端掉制售假冒伪劣窝点1487个,涉案金额高达5-2亿元人民币。工商系统消保工作最大的成功在于近几年全省建立并完善了“各界联动、优势互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在长期的打击假冒伪劣、保护企业和消费…  相似文献   

8.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及时解决争议,化解消费矛盾,查处违法行为,引导和督促经营者自律并承担消费者维权责任,辽宁省朝阳市工商局在全市51家商业、服务企业中建立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我们厦门市工商局密切跟踪研究消费纠纷多元化特征,积极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尤其是我局通过指导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消保委”)组建律师团、行业专家顾问团等消费维权专家队伍,在海峡西岸经济区消费维权领域中先行先试,极大地提升了消费维权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消费和谐和社会稳定,引起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全国同行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厦门市消保委律师团助消费者解决法律困境”被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评为“改革开放三十年福建十大消费维权事件”。  相似文献   

10.
200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为依据,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查伪劣、反欺诈、抓大案、维权益”这条主线;坚持日常业务与理论研究并举,强化执法与建章立制并举,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维权并举;继续做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服务领域消费维权、12315网络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项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11.
打假维权协作网络的建立,是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和企业的积极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行动。“网络”在国家工商局指导下,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符合条件的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国家工商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司设立“网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网络”的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设立“网络”工…  相似文献   

12.
一、突出一个“评”字,加强公共服务行业监督针对公共服务行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现象较为严重、消费者投诉居高不下的现象,安徽省工商局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省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一次全面评议,加强对社会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来,我们当阳市工商局根据农村消费者识假难、投诉难、维权难的现状,秉承“消费者权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以维权网络“进农村、进农户、进田头”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了农村消费维权体系,将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在广大农村密织维权网络,创建了“张青山农村维权”模式,方便农村消费者及时、就近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4.
《工商行政管理》2011,(2):62-63
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按照自治区编办的“三定方案”,于3月开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的合并工作,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处(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规范》,全疆21个地州市现已有17个实施消保科(12315中心)合并。  相似文献   

15.
围绕“营造安全健康、放心消费环境”的宣传主题,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的工作要求,今年“3·15”期间成都市工商局和成都市消协共同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保维权活动。重维权,树诚信。早在今年1—2月,成都市消协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费环境状况调查,并于3月初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严格整顿市场,以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对消费投诉的分析和消费市场的调查了解,市消协在“3·15”前夕连续发布了四期消费警示,提醒全市消费者在进行节假日消费、旅游、家装和农资等方面消费时应谨慎,并提出相关建议。3月1…  相似文献   

16.
近几年,“投拆”、“维权”、“讨说法”,“精神损失赔偿”等术语在北京市消费者中流行开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保护消费者权益队伍不断壮大,消费者在生活中合法权益受损害拨打12315,也成了首都百姓想当然的事,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区县工商分局、基层工商所三级消费者申拆举报网络已覆盖京城的每一个角落。一年来,全市共接到消费者咨询电话106890余个,受理消费者申拆14404件.调解解决13642件.办结率为94.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43.3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1087件,查获假冒伪劣商品价值约942.55万元,罚没款363.189余万元。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为消费者提供了一条方便、快捷的申诉途径.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赞誉。  相似文献   

17.
《消费导刊》2013,(6):J0006-J0006
影响全球的金融危机虽然拖累了世界经济,但却加速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进程。继欧美等国相继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案,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后,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央行、银监会、保监会)也在去年分别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机构。然而,上述“一行三会”以及司法部门在处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时,多数时候所依据的却是各自的专门法律法规而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过,这种维权的尴尬即将成为过去。4月28曰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首次规定了“从事证券、保险、银行业务的经营者”的义务,这意味着金融服务将纳入《消法》调整范畴。  相似文献   

18.
一、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完善执法体系一是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机构。1998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设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至1999年8月,各区县分局已全部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各工商所由所长直接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而确保了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一有序地开展。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三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1999年的3·15晚会上,国家工商局王众孚局长宣布启用12315特别电话服务号后,我局于当年的7月30日率先在全国特大城市启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专线电话,开通10条12315…  相似文献   

19.
消费维权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企业经营者应诚信经营,严格履行消费维权责任;社会监管部门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一部调整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关系的法律,其核心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它规定了消费者的9项权益,相应的也规定了经营者的14项义务.以下将针对流通领域的经营者,介绍相关的消费维权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20.
《工商行政管理》2013,(19):30-31
为了持续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和水平,我们漳州市工商局在创新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和手段上下功夫,探索建立“12315诉转案”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办理“诉转案”50件,罚没金额56.84万元,违法类型涉及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食品安全、网络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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