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目前,内地与香港金融融合的制度现状存在局限性,本文在分析CEPA进程中内地与香港金融监管法律协调需求的基础上,在归纳欧盟金融融合进程中金融监管法律协调的经验后,提出了CEPA进程中内地与香港金融监管法律协调借鉴欧盟经验的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2.
陈立 《新疆金融》2010,(7):63-70
<正>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前,美国、英国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一定形式的监管协调机制,但危机暴露出各类监管协调机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危机后,二十国集团(G20)以及美国、英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相继提出金融监管改革倡议和方案,强化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成为改革的核心目标,而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3.
Lamfalussy程序建立了欧盟金融监管体系,使欧洲的金融监管协调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四层立法的框架,对应于欧盟这样一个超国家的经济共同体的性质而言是比较恰当,也为欧洲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创造了更有效的监管模式。但是,在金融危机中,由于金融部门内和跨部门的系统性风险的相互作用,暴露了其在监管协调方面存在的缺陷。欧盟在应对金融危机的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对于该程序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但是由于欧盟所独具的非联邦的超国家性,也使对该程序的完善过程尚存在很多未知的因素。  相似文献   

4.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于2015年3月28日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将金融合作与金融监管合作列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重点,并提出要建立区域内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却并未对建立的途径进行具体论述。"一带一路"建设对于区域金融监管法律协调有着一般和特殊需求,一般需求来源于被区域金融合作放大的金融风险,特殊需求则源于"一带一路"覆盖地域范围广、国情差异大的实际。而通过对目前全球典型的欧盟模式和东盟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欧盟一体化程度较高,采取了"软硬结合"的治理方式;而东盟一体化程度较低,采取了"软法"治理模式。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的特殊需求,本文研究认为"一带一路"的区域金融监管法律协调宜采取东盟模式。  相似文献   

5.
<正>美国、欧盟、英国和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框架在各有差异的基础上具有三个共性特征:搭建了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突出了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核心地位,强化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各经济体的金融监管框架始终与时俱进,伴随金融体系发展演进中的机构形态、产品供求、金融风险等的变化而调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主要经济体跟进全球金融监管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  相似文献   

6.
王曙平  陈立芳 《海南金融》2021,(11):48-55,82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均在已有的微观审慎监管体制基础上研究和加强了宏观审慎逆周期管理,对本国金融监管体系和框架进行改革和重构.本文通过研究美国、欧盟、英国、日本金融监管模式的演进,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我国金融监管改革应持续完善金融立法强化监管机制,科学设置金融机构处置机制,加强监管措施与货币政策的协调、补全地方金融监管缺口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国际社会对监管团予以新的关注,将其作为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协调的主要工具之一。欧盟境内的所有主要跨境金融机构都被要求建立由母国及东道国监管部门代表组成的监管团,美国也于2009年成立了第一个监管团。欧美国家在监管团方面的进一步推进,显现出目前在强化跨境金融监管协调方面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8.
罗秦 《涉外税务》2012,(10):45-49
国际金融危机后,金融交易税因为兼具组织财政收入与金融监管功能而备受关注,引发全球热议,并随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蔓延而升温。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欧盟成员国之间在金融交易税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争议不断。在法、德两国的积极推进下,欧盟内终于在2012年5月对开征金融交易税达成共识。开征全球性金融交易税是大势所趋,但现实中却存在重重困难,税收国际协调与合作的前景尚不明朗。  相似文献   

9.
在问责制下如何界定监管责任豁免的范围和条件,使监管问责与监管责任豁免能相互协调、相互平衡,是培养真正负责任的金融监管者的重要条件。本文通过分析欧盟国家金融监管责任豁免制度的基本状况、发展特点与趋势,并结合我国金融业监管现状,对我国金融监管责任的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金融监管失误被认为是本次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危机爆发后不久,美国就着手研究金融监管改革事宜,新政府上任后,金融监管改革步伐显著加快。英国和欧盟也不甘落后,相继提出各自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本文通过比较美国、英国和欧盟金融  相似文献   

11.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欧各国加强了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和防范,欧盟推动了新一轮的欧盟金融监管改革,旨在打破各成员国在金融监管领域相互割据的局面,实现欧盟层面上的统一监管。其核心内容是建立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C)和欧洲金融监管者体系(ESFS),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强监管。本文分析了欧盟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动因、演进过程和主要框架,并探讨了新欧盟金融监管体制的主要特点和对深化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2.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欧各国加强了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和防范,欧盟推动了新一轮的欧盟金融监管改革,旨在打破各成员国在金融监管领域相互割据的局面,实现欧盟层面上的统一监管。其核心内容是建立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ESRC)和欧洲金融监管者体系(ESFS),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强监管。本文分析了欧盟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动因、演进过程和主要框架,并探讨了新欧盟金融监管体制的主要特点和对深化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3.
本文依据欧盟在金融监管一体化进程中的两个重要事件——莱姆法路西框架的建立和金融危机后欧盟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推出为分界点,对监管一体化发展进行了阶段划分,明确了各阶段的一体化进展情况以及欧盟层面金融监管机构的演变,并对危机后欧盟监管改革的一体化特征进行了归纳与评价。  相似文献   

14.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国际经验与中国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宋清华 《武汉金融》2007,(12):18-20
金融混业经营不断发展,客观上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为了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一些国家建立了专门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如美国有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有类似组织。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GLB法案)对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金融监管协调重在机制建设,而不在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完善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应包括立法合作机制、牵头监管机制、联合行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  相似文献   

15.
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健全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可促进分业监管体制下的金融业稳健发展。目前我国实行“一行三会”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由于制度等方面的缺陷,现行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明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牵头人、完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金融监管协调监督机制、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培养复合型监管人才等几点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金融危机后,中国金融市场将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及挑战.如何正确认识与协调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成为摆在中国金融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提出在正确认识金融产品创新兼具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与累积风险的双重属性基础上,重新梳理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适当借鉴欧盟、美国等经济体的做法,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法制环境,增加金融产品透明度等建议,以确保金融产品创新监管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7.
本文对欧盟各国监管架构和监管治理结构的趋同性进行总结分析,以期对欧盟金融监管改革的微观基础有一个基本判断,并对未来欧盟金融监管改革之路提供一个历史的演进逻辑.  相似文献   

18.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与央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契合点难以把握。央行维护金融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监测和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而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银监部门主要从事金融机构事件监管,在现有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框架内,基层央行很难找准系统性金融风险与金融事件风险的结合点,造成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仅停留在数据交换、  相似文献   

19.
一月金融     
《金融与市场》2013,(9):80-80
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日前,国务院同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职责和任务包括: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以及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似文献   

20.
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作为新的金融市场环境下的一种制度安排,对金融市场的发展、调控、效率起着制衡作用。这种制度是我国宏观金融政策需求和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内在要求合理作用的结果。从实质上来讲,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是我国金融业为应对混业经营和跨行业金融产品不断出现的发展趋势而设立的一个过渡性的管理制度,是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一种制度构建。因此,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必须加快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模式设计、金融监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风险监测系统的金融安全指数的测算等方面问题进行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