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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日18时许,姚卫持K证驾驶其私有手扶拖拉机在行驶途中因剧烈颠簸,将搭乘在他右侧座位上的妻子孙梅摔倒在地。孙梅遭手扶拖拉机右后侧轮碾压受伤,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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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8日晚8时,原告李某丈夫赵某驾车沿某国道由西向东行至某村西侧时,撞在路面上的一堆建筑垃圾上致伤,经抢救无效于同年11月2日死亡。垃圾倾倒者已无法查找。原告依《公路法》的有关规定,以该市公路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该市公路局赔偿损失。公路局则答辩称,公路清障是该市公安局交警队的职责,不应由公路局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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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7日19:00,海沧公交805路一公交车行经莲前东路与西潘路口时因未减速礼让,正面撞伤一名正横穿人行横道的妇女,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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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6日.在某工地工作的吴某下班后与几个工友到附近的小饭馆吃饭。夜色已深.妻子邵某见丈夫没有回家.便骑自行车沿回家必经之路前去寻找.结果在一拐弯处.与骑摩托车的吴某相撞.邵某后脑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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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4日晚,洪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斜穿马路,将行驶至此的二轮摩托车"吓倒"。事发后洪某逃逸,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洪某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遵守有关交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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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7日22时,河北省石家庄市马某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轿车逆行将武某撞倒,继续行驶了约80米,稍微停顿后,驾车调头返回,又从武某身上辗轧过去,致其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将马某诉至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在交通肇事撞人后,开车掉头返回辗轧被害人,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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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这样一起交通事故发人深思:刘某因与妻子不和,便整日在外搭伙喝酒,不醉不归。一次,刘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返家行至一弯道处,径直撞在行道树上,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轻的妻子赶到医院看到面目全非的丈夫时,失声痛哭,追悔莫及。因夫妻不和而导致悲剧发生,令人感叹且教训深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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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日22时左右,浙江省桐乡市朱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带乘员沈某与市政公司在公路上未按规定设置的水泥警示桩发生碰撞,造成沈某受伤、朱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桐乡市交警大队认定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沈某不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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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4日,浙江省缙云县丁某乘坐丈夫驾驶的挂靠在长红客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红公司)的客车回家。当车行经一漫水路段时,水位已超过红色警戒线,但吕某仍强行通过,一个浪将客车冲出路面掉进河里,车内人员爬上车顶等待救援。由于水势不断上涨,车顶上的人全部落水,丁某与其他三名乘客溺水身亡。交警大队认定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03年11月28日,缙云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长红公司赔偿了除丁某之外的三名死者家属每家10万元。吕某及丁某家属认为,丁某作为遇难者也应得到相应的赔偿;但与长红公司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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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1日,江西省定南县刘某驾驶小客车将横过公路的行人钟某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定南县交警大队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刘某共赔偿死者丈夫各项损失24万余元,其中死亡赔偿金15万余元,再一次性补偿费2.8万元。死者生母因要求与女婿分割死亡赔偿金和再一次性补偿款而发生争执,将女婿诉至定南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死亡赔偿金是致人死亡后特有的财产损失赔偿,是由造成损害后果发生的一方给死者亲属的补偿费用,具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性质。死者的父母、丈夫、子女均属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给付的再一次性补偿费,当时虽未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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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2日18时许,杨某驾驶车主刘某的大型货车沿省道227线行驶。在超车时与骑自行车的村民马某相撞,致其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交管部门认定杨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因协商未果,马某的亲属遂将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刘某和肇事司机杨某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