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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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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历经十三年的调研、论证,以及史无前例的八次审议,终于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明确了物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是—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物权法》中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续期、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等规定,为房地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相似文献   

2.
不久前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历经了13年酝酿和广泛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终得高票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物权是与债权相对应的概念,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从物权的定义就可以看出,这部法律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  相似文献   

3.
葛庆敏 《商场现代化》2007,(36):258-259
新近实施的《物权法》对物权概念的界定,使我国民事立法中正式确立了"物权"这一法律用语。传统物权理论一般将物权的特征归纳为支配性、排他性和绝对性。本文运用经济学原理,认为利益属性和可转让性也应是物权的重要特征,由此并对物权概念、本质特征进行新的探讨和定位。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是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进行全面修正、完善和创新而形成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5.
即将实施的《物权法》作为建国以来第一部专门调整物权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定,其对于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等方面均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但在发挥积极因素的同时,也对一些原有法律关系造成了负面影响。其有些规定导致电信服务法律关系出现二难问题。与国家《电信条例》的规定相冲突,同时其与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也相冲突。应通过进一步立法消除矛盾,限制权利的行使,防止权利的滥用。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个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等。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是应当对股东出资财产的权属进行确认,包括:该资产出资是否归股东所有;出资后权属是否转移到被投资单位;出资的财产权利是否完整;是否设有担保物权;是否存在产权争议等。这些事项的确认实际上是对物权归属的确认,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验,避免因物权归属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导致的验资风险。  相似文献   

7.
如果说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规范是从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角度出发的,而新出台的《物权法》则是以对权利人的权利实行平等保护为重要原则。《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保护公有、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如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任何单位”当然包括工商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物权是具有“排他性”的权利,物权可以约束、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因此如果工商机关要对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涉及财产内容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就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8.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在宪法框架下确立物权保护制度的基本民事法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企业注册登记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能,注册登记主要功能之一就在于明晰各类企业投资主体产权,通过确认企业法人法律地位保障其法人财产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担保物权占一编,共71条,是《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我国以前民事立法中关于担保物权制度的一次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不仅是物权法体系的重要支柱,而且也是自诞生以来遭受批判最多的原则之一。2007年我国颁布了《物权法》,但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争论仍未停止。试图通过分析物权法定主义的合理性确认物权法定存在的原因;通过分析物权法定主义的局限性,试图找出妨碍物权法发展的根源,进而探求解决物权法定主义局限性的方法,对物权法定主义进行修正,使得物权法定主义适应社会现实的发展,为未来物权法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  相似文献   

11.
从物权法中解读优先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鹏飞 《现代商业》2007,(23):273-273,272
物权具有优先效力。通说认为,物权的优先效力不独指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即物权人凭其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优先享受权利的资格,亦指在各物权人内部,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基于公平的理念和公共政策的需要,物权相互间的优先原则,以及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都存在着不少的例外。这些规定见之于《破产法》、《海商法》等单行法中。物权优先为原则,但是作为例外,债权可优先于物权;而在债权中,法律规定某些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如职工工资的优先受偿权。在讨论物权优先原则的时候,就必然地涉及到优先原则的例外。这些例外规定使得我国物权的优先效力或者说是优先权的内容极其复杂。一般认为,优先权包括物权优先权和债权优先权。而优先权的内容又囊括了物权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笔者结合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定,探讨优先权的若干问题和优先原则在物权法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12.
财富视点     
《中国科技财富》2007,(4):14-15
物权法今年10月实施中国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6日高票通过物权法。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相似文献   

13.
李毅 《中国市场》2007,(16):20-21
<正>《物权法》,这部中国第一个以“物权”二字命名的法律是否能够实现其万众企盼的辉煌?它是否会重振物权,实现几代人的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现在社会各界对《物权法》的关注程度,实际上已超出了对物的本身的关注,即对公民的个人物权能得到何种程度的保护更为关注。  相似文献   

15.
物权具有优先效力.通说认为,物权的优先效力不独指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即物权人凭其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优先享受权利的资格,亦指在各物权人内部,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基于公平的理念和公共政策的需要,物权相互间的优先原则,以及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都存在着不少的例外.这些规定见之于《破产法》、《海商法》等单行法中.物权优先为原则,但是作为例外,债权可优先于物权;而在债权中,法律规定某些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如职工工资的优先受偿权.在讨论物权优先原则的时候,就必然地涉及到优先原则的例外.这些例外规定使得我国物权的优先效力或者说是优先权的内容极其复杂.一般认为,优先权包括物权优先权和债权优先权.而优先权的内容又囊括了物权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笔者结合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定,探讨优先权的若干问题和优先原则在物权法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16.
李斌辉 《消费导刊》2012,(7):168-168
为了有效维护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维护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秩序,明确物的归属权,使得物权所有人发挥物的有效性,更好的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我国根据物的归属和利用,具有针对性的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里面所涉及的物包括物权所有人所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下面就针对物权法涉及的不动产所包含的物业管理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对《物权法》中不动产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物业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的规定进行深入研究,体现《物权法》下物业管理各权利、义务方应该体现的价值。更好地对接下来的物业管理起到借鉴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的法律,因为各种交易中最基本的交易是物权交易。它的出台是不可阻挡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  相似文献   

18.
有人断言"中国物业管理已进入了物权法的时代".说这句话的背景是<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将进入一个物权法时代.物权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关物权的归属、利用的财产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9.
解读物权法草案新华网2004年10月25日2004年10月2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物权法草案。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作用,在明确财产归属、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草案对公私财产的保护作出了详尽的规定。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他人的物权负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干涉权利人行使物权。权利人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物权。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享…  相似文献   

20.
赵恩忠 《商业研究》2002,(24):53-57
追及力作为物权之效力 ,有其独立性。在物权法逻辑体系中 ,与公示公信原则、善意取得制度以及物权行为无因理论互为依存、互相制约。从追及力的角度考察各国的物权立法 ,有偏重于对事实物权 (真实物权 )保护者 ,有侧重于交易安全及善意第三人 (法律物权 )保护者 ,法律价值的体现各有千秋。我国无物权法传统 ,在未来的我国物权立法中 ,应结合我国国情 ,平衡真实物权人与法律物权人之利益冲突 ,在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中关注追及权的设计 ,以使立法更能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我国应采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 ,以公示公信为原则 ,以善意取得为补充来构建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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