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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敏韬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1,(5):46-49
因盗伐林木100余棵,广东省惠州市两农民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两被告多次向法官忏悔,承认自己的行为给国家生态建设造成了危害,愿意在林业部门指定的区域范围内种植树木,保证成活,弥补自己的过错。二审法院改判两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判决两被告在惠州市林业局指定的区域义务造林10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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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姜某系台湾地区居民,在苏州某公司工作,未取得就业证,因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报酬的分歧而引发争议,姜某未经过劳动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经过一审、二审程序,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该案件未经过前置程序,均作出驳回起诉、上诉的裁定,但是姜某不服,认为一、二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时断章取义.在姜某看来,在中国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及外国人只要不持有就业证,其就业行为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应当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因此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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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王凌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她因手术输血后,竟莫名其妙地患上了丙肝,经多方医治,却仍未见好转……无奈之下,王凌一纸诉状将医院和供血单位推上了被告席。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虽无过错,但按照“公平原则”判决两被告均承担赔偿责任;两被告不服原判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两被告均有过错,并依照有关法律作出了终审判决。受害者王凌最终获得了胜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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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为各大保险公司瞩目的、国内一宗最大的寿险理赔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进行一审判决:信诚人寿已按主合同赔付100万元,法院判决保险人信诚人寿应再赔付附加合同的200万元。信诚人寿当即表示不服而上诉。但有关专家认为,信诚案凸现了保险行业行规和法规的冲突,这是保险公司普遍性的程序失误,即使上诉也胜算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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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1998,(11)
前不久,新泰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童工打工期间溺死,家长与雇主间发生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对造成伤害(死亡)后果均负有责任,判决雇主赔偿童工家长部分损失。基本案情是:1997年5月,15岁的王某经人介绍到李某在水库上开的水上餐厅当服务员,平时吃住在李某家。7月15日晚,王某同李某的女儿乘船到水库岸边洗澡时溺水身亡。因赔偿问题,双方争执不下。王某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新泰市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25000元。李某坚持认为王某的死与己无关,不予赔偿。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李某赔偿王某法定代理人死亡补助费及丧葬费等合计18846.40元,其他损失由王某父母自负。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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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称甲公司)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乙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一审法院。7月17日一审法院判决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支付建筑工程款103.25万元。乙公司不服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公司与甲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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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1999,(11):8-9,12
一卷落散在高速公路上的塑料雨布,导致了一起车毁人亡的恶性交通事故。而后,事故受损方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告至法院,由此引发了一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由于这起因第三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过错责任引发交通事故、并被受损方状告的案件,在全国尚属首例,因而被人们称为全国高速公路第一案。 1999年9月2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处因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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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潜在因素,或有事项直接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发展。本文通过分析或有事项的常见问题,以期帮助企业财会人员提高对或有事项会计问题的认识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一、未决诉讼和未决仲裁未决诉讼是一方上诉另一方,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进行判决,在上诉以后至判决之前形成的或有事项。未决仲裁指对双方有争议的事项共同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在提交申请之后至作出裁决之前形成的或有事项。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在确认及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了解或关注所涉及的过去交易或事项在表内是否已经确认及如何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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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0,(8)
女工王凌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她因手术输血后,竟莫名其妙地患上了丙肝,经多方医治,却仍未见好转……无奈之下,王凌一纸诉状将医院和供血单位推上了被告席。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虽无过错,但按照“公平原则”判决两被告均承担赔偿责任;两被告不服原判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两被告均有过错,并依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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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胡女士在某学院连续工作了3年零4个月,但单位以其属临时工性质,一直未予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胡女士认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劳动仲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胡女士要求合理合法,单位应予补缴其工作期间未缴纳的保费。单位不服这样的裁决结果,要求进入诉讼程序。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受理了这宗因保险费补偿劳动争议案件,并作了公开开庭审理。尽管这宗案件很普通,但其判决却有较高的示范、参考价值,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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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2月6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贵阳市技术监督局不服审判而提出上诉的行政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撤消一审判决,维持技监局1993年10月25日对广东省江门市轻工物资供应公司销售劣质芒果汁饮料所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3.56万元的决定。至此,一桩历时两年四个月的行政诉讼案,终于以技监局胜诉而告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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