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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1,(2)
《广州日报》报道,从1月1日起,广东实施《广东省房地产交易价格暂行规定》,买房采用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新计价方法。 该省建设厅、物价局于2000年10月联合下发《广东省房屋交易价格计算暂行规定》。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无论是按套出售还是整层出售,都必须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公用建筑面积费用计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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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日前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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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台市商业用房分割销售的积极探索烟台市房产管理局于2005年出台了《烟台市商业用房分割销售及权属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允许开发企业对商业、办公等经营性的房屋采取界址钉或者实体墙分割成问(套)的房屋出售,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测绘机构须出具公摊及套内建筑面积)。《规定》颁布之后,有数家开发企业按照此《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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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二是预算定额计价(预算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预算定额计价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等的消耗量确定价格,作为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等有关文件规定的调整,均按现行计算方法计入报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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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北京市政府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首次规定今后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幢别墅、整幢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以选择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选择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目前,这一消息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对北京市这一新做法,叫好的人很多,担心的人也不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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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6月23日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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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台市商业用房分割销售的积极探索烟台市房产管理局于2005年出台了《烟台市商业用房分割销售及权属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允许开发企业对商业、办公等经营性的房屋采取界址钉或者实体墙分割成间(套)的房屋出售,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测绘机构须出具公摊及套内建筑面积)。《规定》颁布之后,有数家开发企业按照此《规定》进行销售,测绘机构及登记部门也依此进行了面积测绘及产权登记发证,直到2006年遇到如下案例。烟台白石新城项目为一大型综合商住楼,其中裙房1至3层为商业用房,3层屋面分布3幢塔式高层住宅(24层)。测绘机构于2006年1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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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面积测绘可以市场化销售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销售面积有所不同。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这就是说,商品房的销售方式是可以多样的,是可以选择的,应当由开发商来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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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统一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与计算,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1998年12月22日发布了JJF1058-1998《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算技术规范。本文依据此技术规范介绍一下商品房屋面积的测量与计算方法。一、房屋计算用的基本名词及概念1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若整幢出售时,其销售面积为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但带地下室的人防工程,应从整幢建筑面积中扣除。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所购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和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2整幢房屋建筑面积整幢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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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与张某在福州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在建的商品房,在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张某向开发商购买该公司在建的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108平方米,按套计价,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95万元。但是,在今年6月房屋交付时,张某却发现房屋建筑面积仅为100平方米,比《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整整少了8平方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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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引起的纠纷案例不断增多。如何有效地遏制建筑面积纠纷事件发生,笔者认为国家应该出台取消以套建筑面积的计价销售和以套建筑面积进行产权登记的政策,推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和登记的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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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价格一直是社会各界特别关注的民生问题。本文选取了极具代表性的广东省作为研究对象,详细、深刻的研究影响房价的因素。利用多元回归、逐步回归对需求和供给两个模型做出分析,对主要的影响因素做出评价。研究发现,在需求模型中,影响广东省房价的主要因素是房地产投资额,而在供给模型中,影响广东省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主要是人民币贷款利率、建筑材料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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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忠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0,(9)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 ,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 ,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 ,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 ,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 ;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 ,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 ,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我认为 ,如果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未经本企业使用或者资产价值尚未转移 ,则该资产出售或清算时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很合乎情理 ;但是如果该资产经过使用后 ,部分价值转移到成本费用中 ,出售或清算时再按上述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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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资本化计算方法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笔者针对借款费用中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存在的争议,通过对现有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不同计算方法比较分析,拟提出了统一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计算方法。一、借款费用的涵义及处理方式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采用费用化的处理方式,即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是采用资本化的处理方式,即将借款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资本化要求是非常严格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企业会计期末计算得借款费用中属于资本化金额部分计入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成本科目,其余部分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应分为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两种情况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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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关于2002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价格及政策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2]89号),2002年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及有关折扣政策仍按2001年出售公有住房价格及有关政策执行。现将单位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计价公式、公共维修基金交纳标准等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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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可以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也可以按套(单元)计价销售。在笔者接触的一起案例中,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方式,但实际操作中却采用"按套(单元)"的计价方式。开发商的行为显然构成违约。开发商为什么要这么做,其中的原因值得探究。笔者认为,开发商冒这种违约的风险的原因首先是企业出于规避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的需要,其次是为满足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最后是基于企业营销策略的考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