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商台发[200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文化、卫生、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安全生产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厅(局)及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于2004年10月27日和10月29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港澳居民)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个体工商户…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澳门、香港特区政府分别于2006年6月26日和6月27日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  相似文献   

3.
工商个字〔2008〕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于2008年7月29日和7月30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  相似文献   

4.
工商标字[2004]第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第一条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澳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独资的形式设局应当…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于2011年12月13日、14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以下简称《〈安排〉补充协议八》)。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厅(局)、农业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农业局、出版局: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于2010年5月27日和5月28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七》)。根据《补充协议七》有关规定,香港、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于2009年5月9日和5月11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六》)。根据《补充协议六》有关规定,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中国海关》2012,(6):44-45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以下统称《补充协议八》)已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补充协议八》对货物贸易原产地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为方便广大进出口企业及时了解相关规定,本文将对新修订原产地规则及其具体操作事宜作详细介绍。  相似文献   

9.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8号)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统称《安排》)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确保《安排》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认真学习领会《安排》的重大意义《安排》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基础上,就处理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性决策,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支持。《安排》以互利互惠为基本原则,既遵守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规…  相似文献   

11.
2003年6月和10月,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此后5年又分别签署了5个补充协议,其中第5个补充协议是2008年7月29、30日,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的。  相似文献   

12.
法规导读     
《中国海关》2012,(7):96-96
A速览最新外贸法规综合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订并发布了《2012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2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相似文献   

13.
资讯·速递     
"安排"补充协议四签署内地对港开放进一步扩大根据6月29日在香港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内地对香港的开放进一步扩大。该协议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14.
《国际贸易》2007,(8):66-66
2日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与澳门特区政府在澳门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该协议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15.
资讯     
《对外经贸实务》2007,(7):80-80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在香港签署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长唐英年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安排>补充协议四》”),该协议  相似文献   

16.
《大经贸》2007,(7):67-67
6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长唐英年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简称《CEPA补充协议四》),内地对香港的开放进一步扩大.该协议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17.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分别于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由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10月17日由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澳门签署。至此,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正式建立起了自由贸易关系,标志着内地与港澳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相似文献   

18.
《WTO经济导刊》2004,(3):17-18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分别于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由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10月17日由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澳门签署。至此,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正式建立起了自由贸易关系,标志着内地与港澳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相似文献   

19.
《中国海关》2013,(1):96-96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订并发布《2013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3年1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  相似文献   

20.
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统称《安排》)。根据《安排》,内地承诺,允许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回顾近三年来这一开放措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