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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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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林业》2014,(9):47-47
8月1日,省林业厅召开集体商品林和自然保护区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启动座谈会,正式启动集体商品林和自然保护区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在全省范围内取消竹子的采伐计划管理、凭证抚育采伐和凭证运输管理,选择龙游、宁海、柯桥、景宁4个县(区)开展取消采伐限额管理和放宽用材林主伐年龄试点,在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允许采伐竹子及清理自然灾害木和对保护对象有害的林木等。本次试点工作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必要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  相似文献   

2.
有条件地取消采伐限额制度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已确立将林业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的林业政策,对于用于生态保护的公益林,是禁止采伐的;对于以提供木材及林产品等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商品林,由于我国的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及我国现阶段生态环境的严峻性,也实施了采伐限额政策。但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国现行商品林经营政策已忧为商品林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本主要研究如何有条件地取消采伐限额政策以提高林业秤主体从事林业投资的积极性,以及如何采用经济激励制度来解决由于取消采伐限额政策可能带来的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从而使林业企业有发展的动力,环境保护能持续有效。  相似文献   

3.
《浙江林业》2006,(3):20-20
为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田防护林体系在保障粮食稳产高产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下发了通知,并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的采伐权性质、采伐限额编制、采伐许可制度、采伐管理机制都存在缺陷,不能适应现代林业向生态建设的转变.应当确立采伐权独立的物权地位,科学编制采伐限额,放开商品林采伐许可限制,突出森林经营方案审查,增加公众的参与程度,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从而保证实现我国承诺的减排目标.  相似文献   

5.
从峡江县实际出发深入分析了林权制度改革后,现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存在审批权力过于集中、管理措施过于死板、手续过于繁琐等弊端,限制了林业经济的发展;提出了落实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制定最低生态标准,实行采伐计划审核登记制,建立林权所有者经营诚信制度,加快商品林采伐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等改革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采伐限额制度成本分析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从产权和制度成本的角度对采伐限额制度进行分析,得知采伐限额制度会产生超采、整体社会福利下降、寻租等现象,而且制度实施成本较大,进而提出国家应在分类经营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公益林的采伐以发挥其生态效益,商品林则应由市场对其进行资源配置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兼具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它为社会提供木质产品和非木质产品,满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需求。采伐是培育森林的重要手段。早在2004年,我省就制定了《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10年来,林业生产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形势和新要求,今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新《办法》不仅对林木采伐管理流程、采伐范围有了明确规定,还取消了一些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限制,从林农利益出发,放宽林木的经营权,助推林农更好地经营山林。  相似文献   

8.
福建省是全国集体林权改革的先行省。最近,该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突出了三项改革:一是突出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林业生态工程、森林灾害防治工程等投入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证。同时,稳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大力开展森林保险业务,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林业小额贷款贴息和森林保险补贴。二是突出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林业经营者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逐步落实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自主权,  相似文献   

9.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采伐限额是采伐消耗森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核心措施和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关键手段。阐述了森林采伐限额的概念,分析了梨树县当前采伐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及具体做法,以寻求最佳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保护好国家珍贵而有限的森林资源,达到科学经营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成本—制度收益的制度绩效分析方法,引入斯密德的状态、结构、绩效(SSP)分析范式,对中国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的绩效进行分析。通过对该制度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得出: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的成本大于收益,制度设计与目标产生了背离。建议对生态公益林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管治,而对商品林逐步取消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推进市场化改革。  相似文献   

11.
<正> 《森林法》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并要求“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森林法》关于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是制定森林年采伐限额的法律依据,违反了这一条,就是违法行为。但是,各级在制定与落实森林采伐限额时,却忽略了许多与采伐限额相关的因素,把消耗量低于生长量作为制定采伐限额的唯一依据。因此,造成了采伐限额难以控制,而滥伐屡禁不止,森林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所谓森林资源危机。  相似文献   

12.
资讯速递     
《浙江林业》2014,(11):24-27
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明年全面运行 近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启动运行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启动运行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  相似文献   

13.
《浙江林业》2011,(12):14-15
近几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临安、淳安、开化、龙泉、松阳等20个县(市、区)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14.
《浙江林业》2004,(5):14-15
《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7月1日施行。为此,本刊记者就读者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现将采访要点整理发表如下:  相似文献   

15.
针对以往我国森林资源消耗大于生长、赤字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森林采伐管理的重点一直是以控制过量消耗为核心,与之相适应建立起来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森林采伐总量和各采伐类型、各结构消耗指标的控制,达到对森林总体消耗量的严格控制。应该肯定,采伐限额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对遏制经济快速发展拉动下造成的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实现森林面积、  相似文献   

16.
通过农户问卷调查和关键信息人访谈等方法,了解浙江省景宁县木材采伐管理政策状况;运用计量经济方法分析影响农户木材采伐行为的主要因素。结果显示:受教育程度、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时间和费用、乡镇差异对木材采伐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因此,提出要加强农户营林培训力度、加大补贴力度、增加县级预留采伐限额指标等加快景宁县林业经济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浙江林业》2004,(4):20-21
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疫木管理,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国家林业局日前就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松木采伐运输管理作出通知。  相似文献   

18.
《浙江林业》2006,(1):20-20
国务院国发[2005]41号文件批转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意见》,下达给我省“十一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650万立方米蓄积,其中商品材407万立方米。采伐限额比“十五”期间减少50万立方米蓄积,商品材增加40.4万立方米。  相似文献   

19.
关于相持阶段的林业产业发展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提出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相持阶段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从我国实际出发,切实解决林业产业发展中林权制度改革、人工商品林采伐制度和育林基全制度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浙江林业》2014,(5):47-47
4月1日,新修订的《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开始施行。4月3日,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在龙泉召开。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蓝晓光参加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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