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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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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岛作为沿海地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模式的选取至关重要。本文以宁波无居民海岛为研究对象,对海岛分类开发模式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宁波无居民海岛的资源特性和当前开发中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宁波无居民海岛分类开发模式进行选取,分别探讨了旅游开发模式、仓储利用开发模式、农牧业利用开发模式、渔业生产利用开发模式。分析结果认为,对宁波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的监管管理、强化保护性开发的硬件支持与建立灵活高效的行政管理模式综合作用形成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的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2.
一、广东省无居民海岛概况海岛是指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凡是满足海岛定义,并不属于户籍登记地的海岛统称为无居民海岛,即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据1994年广东省海岛资源综合调查报告,广东省共分布有海岛1431个,其中无居民海岛1387个,占全省海岛总数的96.9%。广东无居民海岛拥有丰富的港湾资源、海洋资源和旅游资源等,广东无居民海岛周边还有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有很大  相似文献   

3.
完善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是贯彻《海岛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迫切要求。广东在推进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和实践中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关键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逐步加以解决,为此,建议广东省尽快完善无居民海岛价值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一级和二级市场、妥善解决法前用岛有序纳入有偿使用管理问题、加强对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相似文献   

4.
刘凤婷  孙燕 《科技和产业》2019,19(12):101-108
无居民海岛PPP项目风险众多且相互之间关系复杂,如何识别与分析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利用三角模糊数对传统DEMATEL-ANP方法进行改进,建立了适合于无居民海岛PPP项目的风险评价模型。利用DEMATEL方法确定指标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影响强度,然后利用三角模糊数与ANP相结合的方法计算各级指标的权重。将构建的模型应用到青岛市牛岛(南)PPP项目中,其评价结果验证了模型的实用性和可行性。提出的改进的DEMATEL-ANP方法丰富了风险评价的理论,为之后进行有效合理的风险评价提供了方法指导。  相似文献   

5.
城市化和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加大了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农村土地的成本远低于城市。同时,转让、出租土地和房屋获得的经济收益远高于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农业收入,这就促使农民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来获得高额的回报期望。我国的集体土地可分为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其土地使用权可分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存在种种矛盾和困惑。本文提出完善流转制度的制度架构、特征及原则,将对我国物权法中的相关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种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流转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在稳定现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如何引导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健康发展,对于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喻磊  张智凡 《特区经济》2009,(11):238-240
农村宅基地是中国社会保障机制在农村中的具体体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有效维系亿万农民基本生存权利的重要制度。从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出发,通过对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解决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机制,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得到合理的利用,以期对中国的城镇化道路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9.
“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资本论》第1卷,第57页)20年前的中国农村,靠土地关系调整开始全盘活起来,但任何一种生产关系都不可能永远是新的,能够容纳的生产力都是有限的。近年各地土地延包工作的基本完成,也并不意味沣农村土地关系调整就此完结。未来上海郊区将承载全市大发展的重要环节,将体现上海的实力和水平,由此农村土地关系也析的发展。本文就农地流转法理基础与上海农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有关问题谈一点认识。  相似文献   

10.
杨晓  谭和平 《改革与战略》2008,24(10):43-45
宅基地使用权是与农民生息相关的土地权利。现阶段,宅基地使用权是限制流转的。文章对哪些因素的存在制约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营利性法人人格权的行使符合人格权行使的一般规则,可以由权利主体自己行使,但营利性法人人格权所体现的主要是经济利益,这就使得法人人格权的转让行使成为必要与可能。文章探讨了营利性法人人格权转让行使的可能性、必要性和方式。并具体分析了法人人格权的授权许可、权利投资和权利转让三种转让行使方式。  相似文献   

12.
曹正勇 《乡镇经济》2008,24(3):32-35
大力培育农地使用权市场是促进农地使用权健康、合理、有序流转和集中的关键。大城市郊区因地缘优势往往成为农地使用权市场的“温室”和“试验田”,对大城市郊区农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的研究有利于促进整个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培育。文章以成都市为例,通过实地调查,运用分层聚类、对比等方法对大城市郊区两种农地使用权流转模式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培育农地使用权市场提出了要因地制宜、为农地使用权的流转提供制度环境以及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并规范其行为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祝国平  郭连强  李新光 《改革》2021,(1):125-133
“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是通过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近年来,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践中,部分地区的规模化流转出现溢价已经成为基本事实。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溢价虽然能够增加流转农户的收入,保障承包户的财产权利,但也会制约土地规模经营,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从来源性质来看,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溢价可分为规模溢价、风险溢价和投资溢价。不同性质溢价的生成机理和应对思路不尽相同,应当加以区分对待。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价格的形成及其调控应以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农民的合理利益为原则。在政策导向上,应保护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的规模溢价,规范风险溢价,并重构投资溢价。  相似文献   

14.
因土地资源相对稀缺,合理配置、减少浪费尤为急迫。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实行有限流转的做法已造成耕地被大量侵占、土地闲置浪费严重、集体及其成员利益受损等弊端。目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隐形市场"和许多地方创设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正逐步挣脱法律窠臼的束缚。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实情景,扩大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放宽宅基地流转方式,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有偿、有期使用制度及强化产权管理、严格宅基地取得和特殊情况下的收回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物尽其用"等,应是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进行有效应对之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5.
马涛 《改革与战略》2008,24(7):63-66
如何制定完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是各国公司法不可回避的问题。修订前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存在诸多缺陷;修订后《公司法》从多个方面对股权转让规则进行了完善和发展,这些完善和发展既涉及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则也涉及股权转让的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16.
丁关良 《改革》2004,(3):66-71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两类,本文从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入手,首先研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其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与债权性质之九方面差异进行深入研究,从中明确提出《农村土地承包法》重点和核心是调整和规范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达到真正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利用权。  相似文献   

17.
尽管我国已基本形成控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口的法律体系,但目前进口废旧物资的管理体制仍存在不少缺陷。由于废物利用、拆解等方面存在法律空白,每年有大量废物采用规避的办法进入我国。禁止危险废物进口,需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文件,同时也要保证这些法律得到执行和遵守。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发展和引进处理危险废物的科学技术,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文新 《改革与战略》2009,25(10):91-93
文章以现有土地流转方式为分析对象,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流转机制不健全,流转秩序混乱,流转的价格不规范等问题。文章指出,缺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理价格的定位和在立法方面政策不完善是造成上述问题的起因。文章最后提出了解决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有关“分离权”问题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实中,分离主义者常常援引国际法上的分离权,事实上,国际法上不存在关于分离权的规范。人们通常所谓的国际法上的分离权的提法,是将分离权混同于国际法上的自决权,而分离与国际法上的自决完全是两码事。虽然在国际法上分离并未被确立为一项权利,但从国际实践层面来看,国家内部的弱势团体在遭遇严重不公正待遇时,国际社会通常视其拥有救济性分离权,国际社会之所以如此是基于人道主义理念和保护弱势团体人权的考量。救济性分离权是弱势团体为保护自身免遭毁灭、最后不得已而行使的一种救济性权利,是弱势团体实行自我保护的例外机制;但这项权利也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它的行使虽然具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但由于这些限制条件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具体地把握,也常常导致该项权利被滥用。从法理上说,是否允许分离是主权国家内部的管辖事项。通过宪法赋予某团体以分离权仅仅是极个别国家出于特殊政治目的之考量而采行的做法,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分离。研究分离权的存在情形和行使条件以及与相关概念和理论范畴的区别,对于我们反对各种形式的分离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公民受教育权法制保障存在诸多障碍:一是受教育权的立法滞后;二是受教育权的执法不严;三是受教育权的监督不力;四是受教育权的救济不畅。这种严峻的现实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加快立法,健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法律法规;第二,加强执法力度,落实公民受教育权;第三,强化监督机制,监督保障公民受教育权;最后,完善受教育权的救济途径,确保公民受教育权落实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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