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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笔者在《颜色组合商标的申请与审查》一文中曾指出:仅由一种颜色作为全部要素构成的商标属于单一颜色商标或单色商标.而不属于颜色组合商标。根据2001年第二次修改通过的我国《商标法》第8条关于“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规定.“颜色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是毫无疑问的。  相似文献   

2.
地理标志与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有什么关系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地理标志可作为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或者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申请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的,其商标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  相似文献   

3.
《乡镇企业》2002,(12):38-38
已于2001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据此规定,个人可以成为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这是现行《商标法》的重大修改。  相似文献   

4.
1、什么是注册不当的商标?应向哪一行政部门提出请求撤销?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在这种情况下,有权提出注册商标撤销申请的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受理该申请的机关是商标评审委员会.  相似文献   

5.
自从我国于2001年修改的《商标法》中增加了关于颜色组合可以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规定之后,颜色组合商标的注册申请越来越多。对这一全新的商标类型,社会各界还缺乏足够的了解,即使是商标领域的专业人士,也存在诸多模糊认识。在此,结合近几年的审查实践,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大七届三十次会议于1993年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新修正的《商标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我国服务商标注册制度的自此诞生,将服务商标纳入了法律保护体系,给予了其与商品商标相同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7.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该决定已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新《商标法》)第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至此,作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的商标权、专利权和作权在法律层面上便都有了共有制度。此前,我国专利法和作权法均设定了权利共有制度,惟独商标法没有设定。笔认为,承认并允许商标共有,不仅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商标法律关系日益复杂的必然反映和客观实践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完善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使我国商标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体现。商标权共有制度的确立,在甸商标法立法史上,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可喜可贺。同时,作为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如何准确地贯彻实施,更是我们必须尽快研究、及时解决的问题。在此,本人发表几点个人浅见,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8.
一、商标注册包括哪些程序?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注册程序分为必经程序和特别程序。必经程序是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必须要经过的注册程序,它包括: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形式、实质)、审定并公告、注册并公告四大程序。特别程序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或其他原因时采用的补救程序,并不是必经的程序,包括: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三个程序。[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一、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商标法》第2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根据该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的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案件进行裁决。二、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哪些类型的评审案件?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下列商标评审案件:1、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2、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  相似文献   

10.
近来,许多企业由于对新《商标法》的有关商标注册的规定不够了解,在实施商标创意和申请注册时,忽视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导致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因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而被他人提出商标异议,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不但浪费了人力、财力和精力,而且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
今年以来,莱州市工商局借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全力支持莱州市海洋与渔业水产研究所、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莱州梭子蟹”、“莱州金海岸”等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局长、分管局长亲自牵头,商标广告科全员投入,就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的有关事项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终于促成了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准备工作的全面就绪。目前已进入了注册申请程序。  相似文献   

12.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此外,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无论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均是我国商标法保护的特殊商标类型。但是,我国《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仅仅包括他人所有的注册商品商标。然而.从我国近几年发生的假冒商标侵权案件来看.侵权对象不仅包括商品商标.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商标.并且侵犯其他类型商标权利行为的严重程度不亚于侵犯商品商标权利的行为。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只保护注册商品商标权的立法模式的合理性遭到了诸多学者的质疑。本文拟从刑事立法的必要性和谦抑性标准入手.对我国侵犯商标权罪的犯罪对象立法模式进行分析和评价.  相似文献   

13.
《大众标准化》2005,(5):15-15
标识范围不同。商标是区别一个企业的产品和其他企业产品的标记。商标使用地域名称时则受到限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原产地或产品名称由地域名称和产品通用名称组合而成,其专用标志是区别原产地域范围内经申请批准有权使用该专用标志的企业产品,与本地区其他企业及其他地区企业产品的标志。  相似文献   

14.
一、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以下损害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一)他人将与申请人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的;(二)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者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  相似文献   

15.
2008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湘莲”商标争议案中.认定“湘莲”为使用在莲子商品上的地理标志,并依据《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撤销了福建省某莲业食品有限公司在莲子等商品上注册的“湘莲及图”商标。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首次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地理标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由于涉及地理标志的商标争议案件.  相似文献   

16.
我国1992年的《商标法》,允许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商标。该法规定,外国商标一经注册,即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享有中国注册商标同等的权利。我国《商标法》的实施,为商标的国际化奠定了法律基础。各国不同商品的商标将作为企业实力的象征在我国纷纷登台亮相,展示各自的魅力。在国际  相似文献   

17.
《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由于我国已经加入了商标注册的国际性条约《尼斯协定》,按照该国际条约确定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相似文献   

18.
2003年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以商标[2003]45号件确认:……第12类摩托车等商品上的“HONDA”商标是“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314940号,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南海市某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公司”),生产、销售的摩托车上单独使用了“HAODA”标志,与314940号注册商标“HONDA”相近似,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9.
<正>商标俗称"牌子",是企业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区别开来的识别标志,商标权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实施26年来,我国的商标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关于如何解决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或称商号权)之间冲突的问题.越来越受到知识产权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关注。我国《商标法》第31条虽然规定了“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但并没有明确界定在先权利的范围、在先权利对抗在后商标的条件。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商标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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