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全面推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刊讯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最近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福建等4个省的主体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全国现有集体林地25亿亩,已承包到户的达到8亿多亩.在中央林改工作会议明确部署以后,今年将在全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2.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林地承包到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使农民真正拥有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和收益权,这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改革的又一里程碑,必将极大地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本刊现全文刊登,供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3.
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把握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这个核心,真正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把握完善政策、创新机制这个关键,让农民增强发展能力,扩大发展成果;把握统筹兼顾这个要诀,正确处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重大关系。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发展,需要尽快制定规范的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试点,提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研究提出天保区、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区集体林改革指导意见;加快完善各项政策的步伐。  相似文献   

4.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近日发布.<意见>指出,将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术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林她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相似文献   

5.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解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进行全面的法律解析。认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法律意义在于落实集体林成员总有和林地承包经营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是通过制度变革与创新落实林地承包经营用益物权,建立低交易成本的林权流转制度。提出,在集体林业发展过程中,良好的法律制度是有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森林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路径。  相似文献   

6.
介绍了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进程,不同阶段改革内容、重点、突破点和成效。其改革始于1998年5月永安市洪田村的分山到户。全省于2006年底完成主体改革,此后通过建立合作经济组织、改革采伐管理制度、推进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规范流转、建立服务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调处林权纠纷等配套改革,搞活了机制,带来林区农村建设新突破。  相似文献   

7.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相似文献   

8.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分权演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农户生计等方面,中国集体林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启动了多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本文采用分权多中心决策主体演化博弈理论,研究了集体林权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分权多中心决策主体的观念改变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分权多中心决策主体采取功能、权力、自适应学习和同构等形式,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复演化博弈,中央政府为多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介入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呈现的间歇性均衡和多重均衡是分权多中心决策主体持续演化博弈的结果。  相似文献   

9.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伟大创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研究和分析了财政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主要做法、基本原则和要求,同时,提出了财政进一步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0.
2006年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后,广大林农造林积极性高涨,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国家林业局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对云南省两个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数据的归纳与整理,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生态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三个方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相似文献   

1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向林地的延伸,其核心是林地制度的变革.在"林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户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权属关系框架下,为了弥补家底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弊端,必须提高林地使用权的强度,建立林地永续使用权制度.梳理现有林地产权关系,承包到户,落实农户的林地永续使用权,建立规范的林权交易市场通过林地使用权的流转,逐步解决林地细碎化问题,实现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13.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伟大创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文章重点研究和分析了财政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主要做法、基本原则和要求,同时,提出了财政进一步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4.
以62.96%的森林覆盖率冠居全国的福建省,2003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6年底,福建已完成明晰林地产权面积7594万亩,97%以上的应改面积落实到位,目前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  相似文献   

15.
林改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四权一责,即明晰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明确和落实管理者和承包者的责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四权一责,关键是做到家庭承包经营的八到户:政策落实到户、方案编制到户、限额分配到户、资金补偿到户、责任落实到户、合同监管到户、咨询服务到户、组织联系到户。  相似文献   

16.
《林业经济》2012,(5):19
当前,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逐步完成,集体林权流转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林权流转过程中相关问题也逐渐显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完善林权流转制度,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探索林权流转监管制度建设,维护林权流转各方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17.
充分肯定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提出要着力做好明晰产权,确保如期完成中央确立的承包到户改革任务;加强服务,切实为农民发展林业解决实际困难;培育主导产业,真正让农民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强林惠林的政策体系等四项重点工作。  相似文献   

18.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了中国集体林权制度存在交易成本极高、"搭便车"行为、"败德"行为、"少数派"侵占"多数派"利益、不能满足林农个体偏好多样性等经济缺陷,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克服上述经济缺陷,具有对林业经营主体进行激励与约束、将林业负外部性内在化、改变林业资源配置方式和提高配置效率等经济功能,并提出了实现其经济功能的途径:通过完善林权的排他性、可分割性、可转让性和安全性使林农拥有真正的私人产权;同时取消对商品林的采伐限额制度。  相似文献   

19.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多目标的经济社会系统工程,具有生态、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多目标性.本文主要从宏观角度评价了辽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期(2005-2007年)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研究结果表明:在经济效益方面,林权改革促进了林业投资、林业产值和林产品产量的增加,促进了营林生产的发展,增加了农民和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在社会效益方面,林权改革增进了农村社会和谐,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在生态效益方面,林权改革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和抚育等.  相似文献   

20.
以《物权法》的视角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物权法》的视角,分析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管理,尚存在诸多问题。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必须实施相应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林权的主体,强化林权的主体地位,保障林权主体的权益,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完善林权管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