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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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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看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从这几年经济责任审计所开展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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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特有的审计监督形式,其涵盖内容十分庞杂,审计责任非常重大。如何全面提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化解由于认识上的不成熟和操作上的不规范所带来的审计风险,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了不懈的努力。[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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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力公司的审计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新路子、新方法,认真履行和较好地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和作用。现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实践,谈谈我们的一些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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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昕 《中国审计》2007,(4):44-45
1999年5月中办、国办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暂行规定”发布以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普遍开展,审计的内容不断深化,在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帮助政府和企业改进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经济责任的普遍开展及这些年取得的显著成效,使各被审计人及被审计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也越来越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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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9年5月颁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把经济责任审计正式纳入国家审计的范围。经过十多年来的努力,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它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加强干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对加强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管,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尽职尽责,以及为有关部门考核使用领导干部提供依据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现就如何做好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以下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8.
林卫 《福建审计》2000,(6):25-27
经济责任审计应围绕经济责任内容这个中心环节(一)经济责任内容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中心。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取决于经济责任的内容,同时经济责任的内容必须是政府审计在《审计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内所能够监督和评价的内容。两个暂行规定颁布前,对经济责任内容的界定不够合理统一,有的扩大经济责任内容范围,导致审计工作超越审计的职责、有的注重财政财务收支合规性忽略了真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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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依法开展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我们近几年来的实践,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方法和内容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特殊页复杂的工作,要达到《审计法》和“两办”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客观地划清经济责任,对企业领导人员做出公正的评价,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审计的事项要严肃认真,审深审细审透,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弄清原因和结果,并与离任者随时交换清楚。在审计中不隐瞒、不夸大、不回避、不遗…  相似文献   

10.
经济责任审计就是由审计人员从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记录人手,通过对其任期内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事求是地分清被审计人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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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自国家审计署1999年起公布实施《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以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显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目前已在全国普遍展开,取得明显成效。由于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较短,各单位性质不同,对审计重点认识不尽相同。下面谈一下自己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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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又是领导和组织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因此,搞好审计评价,不但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和防范审计风险的得要途径。笔现就此谈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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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这对加强廉政建设,科学正确使用干部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五个方面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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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机问题,两个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下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这就是说审计的时机是在任期之内,离任之前。但从实际操作情况看,绝大多数的审计项目都是先离任后审计。其弊端:一是审计机关只有被动地受托,在时间选择上无主动权,从效果上看,造成审管审、用管用,审和用两张皮;二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增加难度,在审计对象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审计,往往会给审计人员核实、取证带来诸多困难和不便,影响审计工作时效性,增加一定的审计风险;三是执行两个暂行规定的严肃性不够,容易出现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和走过场。鉴于上述情况及经济责任审计是受托于组织、纪检鉴定部门或人民政府指令,因此,笔认为,作为委托的主体,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严格按两个暂行规定办,变离任后委托为离任前委托,这不仅有利于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也有利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真正发挥领域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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