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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房地产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①签订书面转让合同;②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③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④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③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⑤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①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  相似文献   

2.
一、因转让而起的转移登记申请人的确定《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7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据此可知,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房地产转让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涉及房地产买卖、交换、赠予等转让行为的,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  相似文献   

4.
《北京房地产》2007,(7):I0011-I0011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工商分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 为规范本市存量房屋(即二手房屋)买卖行为,明确存量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交易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我国一些地方没有关于登记日的规定,也没有统一的确认方式和标准。根据抵押权顺位的法律意义,统一抵押物登记日制度,是抵押管理的迫切需要。房地产抵押权属于不动产物权范畴,不但受民法的调整,也受行政登记法的调整。房地产抵押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签订的抵押合同并经过法定登记部门的登记,才形成有效的房地产抵押法律关系。在抵押法律关系中,抵押权的取得经历了合同签订、申请登记、填发证等法定程序,相应发生多种时间事…  相似文献   

6.
上海即将于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中明确提出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提出:“经登记的房地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交换;(三)赠与;(四)继承、遗赠;(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提出:“经登记的房地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权利人应当在事实发生后申请变更登记:(一)房地产用途发生变化的;(二)房地产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的;(三)土地、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房地产分割、合并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相似文献   

7.
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立的5项制度中,有一项是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即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如实申报成交价格既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避免国家税费的流失。  相似文献   

8.
张某于2004年8月5目与李某夫妇在M公证处.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契约》,并于同日向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2004年10月13目,陈某凭1997年6月22日与李某签订的一份民间“房地产买卖合同”和购房定金收据,  相似文献   

9.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相似文献   

10.
《湖南房地产》2007,(3):65-65
针对当前房地产经纪市场中影响交易安全,损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部新闻发言人郑重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是妥善管理房地产交易资金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占压挪用交易资金是当前房地产经纪市场存在的最大风险。建议交易当事人自行支付交易资金的,应当在订立买卖(租赁)合同时,明确交易款项的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资金的存储和划转一定要通过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不能通过该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网签备案工作的全面开展,存量房网签备案后因合同不能履行,出卖方或购房人单方向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网签备案的业务量快速增长。但现行的相关制度对该业务的办理并无详细规定,申请人一般只得先寻求司法裁决解除合同后再申请注销网签备案,既加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交易成本,也增加了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管理风险,亟需出台相关规定,为交易双方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单方申请存量房转让网签注销服务。  相似文献   

12.
四川省某县房管部门一位同行提出一个问题:某个产权人将房屋出卖给他人,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在房产交易文件上签了字,并由买方填写了房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登记机关也已核准登记、颁发了房屋权属证书。但在之后,由于买卖双方产生了纠纷,对转移登记是否合法产生了争议。卖方认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转移登记”。这一规定中的当事人应该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亦即应由买卖…  相似文献   

13.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研究在明确了土地出让合同的产生背景及其法律性质以后,有必要再对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即有关条款进行考察。上述论述已经表明,土地出让合同是格式合同,目前各地均采用了1994年原国家土地局和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合同范本》,合同的内容大部分由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由行政机关单方面确定,而且鉴于土地出让合同是三类《合同范本》(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合同等)中的基本合同,笔者拟就土地出让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展开分析。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合同的内容包括了合同主体双方、合同签订方式、合同标的、出让年限、合同价格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本文仅就其中的几个问题展开论述。(一)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主体《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可见,只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才能担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在《合同...  相似文献   

14.
一、行业的现状房地产估价是伴随房地产交易制度而出现的新兴行业,有房地产交易就有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以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房地产交易活动行使指导、监督等管理职能。广义的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抵押和房地产租赁。根据房屋随地转的原则延伸,房地产交易自然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和租赁。  相似文献   

15.
随着城市的发展,房地产交易日趋频繁,房地产交易类型也多种多样,除了房地产买卖、抵押、租赁等常见交易类型,还有房地产承租权转让等交易类型。房地产承租权转让价格评估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相似文献   

16.
国有企业利用土地与他方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面临许多法律问题,由于我国在房地产合作开发和项目转让方面没有专门的立法,所以在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实践中,由于当事人难以掌握的法律问题以及合同内容订立的问题,导致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出现很多纠纷。尽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但实用性差,究其原因有三点:1.文本合同的主体一方大多为土地管理部门,而另一方为普通的法人,从这一角度上讲,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和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所设立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差别;2.文本合同…  相似文献   

17.
如今购买商品房,消费者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前,常常被开发商要求签订“认购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提示,商品房“认购协议”须慎签,谨防一些开发商利用“认购协议”侵吞消费者定金。消费指导专家表示,从法律角度看,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消费者支付的购房定金,是“房地产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的预付款性质的费用”。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商品房合同,定金将抵作房款;如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所收取的费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相似文献   

18.
为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优势,堵塞各环节的税收管理漏洞,玉环县房地产管理处加强了与财政、地税部门的沟通联系,不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并与财政局、地税局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采取联合控管的方式,启用了财政局的专用价格审核章,财政局发文明确委托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从事房地产价格初审,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体制。目前,涉及房屋交易的价格审核全部由交易中心完成,未向群众收费,群众凭交易中心开具的计税价格核定单申报纳税和办理税费减免。  相似文献   

19.
睢言 《北京房地产》2003,(11):40-41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3年8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9月2日市政府令第135号予以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房地产已成为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房地产的转让活动,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内容,这其中既有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又有不可缺少的政府行政管理。原《北  相似文献   

20.
林炳发 《中国审计》2001,(11):39-40
<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集中采购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计划确定的采购范围和方式组织采购活动.(一)实行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的程序及要求,编制标书、刊登公告或发投标邀请、接收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采购合同等有关备案文件."招标人发出招标邀请后,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履行接受投标人的投标,组织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刊登中标公告,谈判,签订采购合同,履行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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