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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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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汇局对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B类企业应当在其可收付汇额度内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外汇局如何核定B类企业的出口可收汇额度和进口可付汇额度?  相似文献   

2.
货物贸易改革以后,外汇局对贸易企业实行分类管理,金融机构在办理B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需要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监测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最近,某外汇局查处了一起外汇指定银行为B类企业办理收结汇业务而未按规定核注的案件,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引以为鉴。案情: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监测系统进行日常监测时发现,某外汇指定银行于2013年4月9日为某B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出口项下  相似文献   

3.
一是强化银行代位监管职能,将预收货款额度核查与登记情况作为结汇的双重审核标准,对企业贸易真实性监管提供明确的操作依据。银行办理出口收汇结汇时必须核实资金性质,禁止企业混用贸易方式。建议明确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时,不仅需查看企业是_不有额度,同时需要查看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登记情况,并将登记内容与企业收汇报文、合同等资料进行核对,  相似文献   

4.
问:对于企业名录变动情况银行应如何把握?如企业在银行开立信用证时,名录状态为"A",在准备付汇时,发现企业名录状态变更为"B",是否需要对企业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银行在给企业出口融资时,企业名录状态为"A",而收回货款项时名录状态已变更为"B",此笔还款是否需要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相似文献   

5.
非现场外汇监管的手段与目标:(一)充分利用好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信息资源,实现对银行、企业和个人办理外汇收支活动实施多方位有效监管。通过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可以实现对银行办理企业居民国际间外汇收支的全部内容进行监测,根据监管需要对外汇收支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和预测,查询所需信息。利用间接申报信息掌握银行办理每笔外汇收支业务的详细情况,可以达到对银行、企业的外汇收支活动双重监管。一是对资本项下外汇收支的监管;二是对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的监管;三是对非贸易项下的监管。  相似文献   

6.
进口退汇是指贸易进口项下发生的资金退回。我们发现辖内外贸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口退汇业务中。存在着值得注意的现象。  相似文献   

7.
2008年实施的贸易信贷登记制度对规范贸易外汇收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近期,通过对部分银行办理的贸易信贷收付汇业务进行专项调查发现,企业未在贸易信贷系统中登记或银行未在贸易信贷系统中核注的问题较为普遍。  相似文献   

8.
《中国外汇》2012,(1):34-35
01贸易付汇的退汇收入是否进入待核查账户?答:须进入待核查账户。《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待核查账户的收入范围限于贸易外汇收入,但不含出口贸易  相似文献   

9.
经过充分的酝酿,核销制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5月1日,进口付汇核销改革在全国7个地区开始试点,改革的内容包括:合规企业的正常进口付汇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实行全国统一的名录管理,企业异地付汇无需再到外汇局办理事前备案手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监测预警;针对异常交易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企业分类考核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此次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是对传统核销制度的根本变革,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领域的一项全新尝试和探索。改革后95%以上的企业将基本退出外汇局现场办理程序,极大便利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减轻企业和银行负担。本期专题邀请政策制定者从不同角度全面解读试点政策。  相似文献   

10.
朱力 《中国外汇》2014,(13):28-30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外汇局在全国范围内对货物贸易项下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转口贸易收支规模大且增长快、远期贸易融资规模较大且比例偏高、具有跨境融资套利交易典型特征的企业开展了专项核查。  相似文献   

11.
政策法规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并自今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大连、青岛等省市进行试点。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外汇管理部门将对进出口货物流和贸易收支资金流实施全面核查,根据企业合规情况实施分类管理。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需办理核销;合规企业可凭进13报关单、  相似文献   

12.
对于进入待核查账户的出口收汇,银行应在何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答:企业出口收汇进入待核查账户,银行应在按规定进行联网核查并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后,为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银行对于企业从待核查账户划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资金,不得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相似文献   

13.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模式相对落后.目前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模式是:远期信用证、远期托收、特殊贸易方式、真实性审核企业的进口付汇须事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非货到汇款结算方式下的进口企业先到银行办理付汇,然后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到外汇局办理到货报审;货到汇款项下企业在办理付汇的同时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核销,但事后仍需到外汇局办理报审手续.可见,企业的一笔付汇核销业务有可能要在银行和外汇局之间多次往返,既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又造成了外汇局、银行的重复劳动.另外,外汇局在签发信用证、托收结算方式下的进口付汇备案表时,只能审核表面单据的合规性,由于当时见不到进口货物报关单,无法确定此笔业务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这种管理模式相对落后.……  相似文献   

14.
赵杰 《中国外汇》2006,(10):65-65
办理退汇另有隐情目前,外汇资金以退汇的名义流入流出的规模有扩大的趋势,这里面即有因合同取消或错汇而导致正常增长的因素,也有各种非法资金通过退汇操作实纪自由跨境流动的可能。  相似文献   

15.
基于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的贸易信贷监测统计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着眼于贸易信贷负债与资产双方监测和对企业主体的监管,研究利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中进出口货物报关数据和银行收付汇数据,构建一种采用轧差法思路而又直接观测到逐户进出口企业主体贸易信贷余额的监测统计方法,和这种方法下的贸易信贷统计指标体系与指标算式。  相似文献   

16.
国际银行界将有货物自行清偿的信用证业务看作一种低风险的资产业务,巴塞尔协议将其风险度定为20%,关键在于国际上银行能够控制信用证项下货物的物权。而国内银行贸易融资实践已经存在并且还在延续着一个沉痛的教训,就是进口信用证业务不能通过贸易中的货物进行自行清偿,贸易真实性存在问题。贸易企业将进口货物销售款挪用于房地产、证券、期货市场或长期填补流动资金缺口,银行没有控制货物的物仪,没有跟踪货物的销售,更没有监督货款的回笼,造成被迫垫付进口信用证款项。  相似文献   

17.
《中国外汇管理》2012,(15):36-37
问:企业名录的变动周期是如何确定的?银行对于贸易收支业务发生频率较高的企业,是否在办理每笔业务前都需要查询名录?答:企业名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动态变化、实时更新。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相似文献   

18.
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客户对贸易融资需求的增加,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客户要求银行办理进口押汇业务。对银行而言,进口押汇业务是一把双刃剑。银行应采取以下措施以防止进口押汇业务风险:进口押汇业务应涉及经常项目下的对外进口付汇;银行必须对申请押汇的客户进行审查,合理授信;严格业务操作程序,减少操作风险;尽量减少法律纠纷;制定货权及货物处理办法;注意防范汇率风险。  相似文献   

19.
贸易出口退汇从形式上虽表现为外汇资金流出,但实质上是前期流入贸易外汇资金的返程。目前贸易出口项下退赔外汇可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预收货款退汇,即收汇企业未出口报关但因故终止合同的退汇;二是对外理赔,即已出口报关且已收汇的退汇;三是境外货款错汇退汇。其中预收货款和错汇产生的退汇金额大、增幅快,在经常项目可兑换条件下,对这两项退赔业务真实性审核是外汇局监管的重点。  相似文献   

20.
问:出口货物出险后的保险理赔收入是否需进入待核查账户?答:出口企业获得的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收入和出口货物保险理赔收入,性质上均属于企业的出口货款,应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并应填报贸易收款核查专用信息,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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