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某装饰材料厂是一家私营企业。去年底,该厂投入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因而对毗邻从事相同产品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刘某的经营业务有所影响。刘某担心装饰材料厂的生意做大,影响到自身的生存,便多次以消费者的名义写投诉信和举报信,向执法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反映装饰材料厂生产假冒伪 相似文献
3.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3,(4)
<正> 2001年11月29日,借款人王某与保证人刘某等五人与昌邑市某信用社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王某向信用社借款3万元,借款期限至2002年5月29日,由刘某等五人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份额。后借款人王某因病死亡,生前仅向信用社付利息至2001年12月20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催款,其余四担保人按平均分配的原则偿还了借款本金24000元及同期利息1400元,而刘某却以自己没有能力为由,提出少量偿付。信用社在向刘某索款未果的情况下起诉了刘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保证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所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依法保护。被告刘某作为担保人,对已亡借款人王某未清偿的部分借款本息应予以偿还。 相似文献
4.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1,(3)
<正> 1999年7月,山东某旅行社下属法人企业——旅行服务中心与居民刘某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服务中心因急需周转资金,向刘某借款3.6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自1999年7月4日至2000年1月3日,利息为20%。并出具收据,写明"今收到刘某现金叁万陆千元整"。借款到期后,服务中心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将服务中心、旅行社一同推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与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刘某的债权应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个人与企业间的借贷利息可适当高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以不超出4倍为限。双方约定的利息20%未超过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4倍,因此应受法律的保护。服务中心在借款期满后未按约支付借款本息。刘 相似文献
5.
一、案情简介某公司系由刘某、刘某红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刘某、刘某红在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各占50%,刘某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4年5月,第三人应某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某公司在该合同上担保人处加盖了公章,但经办人处签名为陈某。随后,小额贷款公司依约向第三人应某放款100万元。后总感到该笔交易中存在重大风险。 相似文献
6.
某装饰材料厂(以下简称装饰厂)是一家从事建筑装潢用品生产的私企。前不久,该厂从一家铝型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型材公司)购进一批铝合金材料,总货款5.9万元 相似文献
7.
8.
9.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3,(5)
<正> 编辑同志:我父亲于1999年11月向刘某借款15万元用于生意周转,期限半年。由于经营不当,严重亏损,我父亲气病交加,于去年10月去世。同年11月,刘某要求我代父偿还所借款项,我表示愿意将父亲遗留下来的房产、货物等(经估价为12万元)偿还给刘某,余下部分3万元我无力代父偿还。刘某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因此,刘某在接收到12万元财产后,还要起诉我。请问,我是否还有义务偿还3万元借款? 读者:张军张军读者:"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人们一向这样认为,然而我国法律对此是有明 相似文献
10.
11.
张愚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0,(5)
<正>案情描述被告人李某于2007年3月6日向其好友,本案原告刘某借用土地证、房产证,作为抵押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金额为30万元,李某向刘某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李某向朱某借用房产证、土地证两年用于抵押贷款,两年后朱某有权要求潘某返还。按照两人之间的约定,刘某借给李某自己的房产证,李某使用此房产证与土地证向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期限两年,贷款过程中,刘某协助一同办理了上述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编辑同志:我村刘某于2003年8月向本村村委会提出承包一片荒地种植果木,村委会的5个成员商量后决定以每年3000元的承包款将一片约45亩的荒地承包给刘某经营,承包期为30年,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后,刘某按合同支付了10年的承包款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仅资金便投放了16万余元。2005年4月,在果树长势良好的情况下,发包方所属的65%的村民, 相似文献
16.
《光彩》2017,(3)
受贿犯罪会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破坏市场公平.公务人员应当清楚了解受贿犯罪的相关问题,慎用权力,勿触红线
案例1:斡旋受贿
2008年3月,刘某向时任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的赵某打听该县某乡宣东公路的修建情况.赵某将其从乡党委书记张某处了解到的公路长度、位置、预算及总造价等情况告诉了刘某.
2008年7月,经赵某介绍,张某与个体建筑承包商戴某(已判刑)及刘某等人在酒店见面,张某进一步介绍了公路工程相关情况.后戴某要求赵某从中撮合,并向赵某承诺,如果承揽工程成功,将给赵某35万元的介绍费.而后,赵某通过张某积极为戴某等牟取宣东公路的修建权.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戴某提前进场并实际取得了宣东公路的修建权.不久后,赵某的行为被告发,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其实际非法所得赃款28万元,予以没收. 相似文献
17.
指使他人冒名投诉竞争对手的行为违法吗?编辑同志:我是某私营装饰材料厂的厂长。由于我厂经营规模的扩大,对毗邻的一名经营装潢材料的个体户刘某的业务有所影响。刘某为搞垮我厂,竟然于今年3月份,指使其6名亲朋好友冒用我厂用户的名义,向我厂产品销售地的行政执法... 相似文献
18.
19.
20.
2003年上海装饰材料市场总的容量在420亿左右,与2002年的415亿略有上升,其中用于公共建筑工程的装饰为227亿元,占54%;用于民用住宅的装饰材料193亿元,占46%;193亿元中约154亿元用于20万套新建住宅的装饰,39亿元用于旧房改造及装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