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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关系到企业员工的福利、管理层的薪酬和企业税后利润,因其影响面广,一直来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关注,从最初的劳动部、到后来的财政部、直至最近的国资委。其间质疑诟病之声也从未间断。围绕工资总额的诸多异议,监管部门——国资委何去何从,不仅关乎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关乎国资委自身的定位与发展。  相似文献   

2.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安排,由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商务部五个部委组成的三个联合工作小组,9月26日起相继出现在九省市股改现场.上海、广东、山东、江苏、浙江、重庆、辽宁、四川、深圳等国有上市公司较为集中的九个省市成为此次调研的重点区域.  相似文献   

3.
国资委不久前公布了央企上半年经营情况,上半年央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6874.6亿元,同比增长24.2%;上半年中央企业累计实现净利润4571.7亿元,同比增长14.6%.相比之下,城乡居民的收入增幅与两者相差很远.据此前统计局和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上半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6%.  相似文献   

4.
张锐 《资本市场》2005,(11):91-93
淡马锡隶属于新加坡财政部,把持了新加坡国民经济的命脉,它的投资业绩让不少市场化的投资公司都羡慕不已。日前中国国资委更是表示,要把淡马锡作为学习的对象。  相似文献   

5.
<正> 证监会: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操作纲则正在酝酿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冯鹤年透露,基于《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仍属于原则性的文件,目前,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商务部四部门正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准备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规则。冯鹤年是在“2003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高层论坛”上作上述阐述的。他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在外资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方面,财政部、商务部的职能分工进行了调整。涉及到利用外资的事项由商务部负责;非金融类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由国资委负责;金融类企业  相似文献   

6.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目前有两种审批的方法。 1.有优良资产的公司制改建。从主业改制来看,其资产处置和财务处理的审批按照财政部2002年财企313号文件及2001年32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涉及国有资本变动的要移交国资委办  相似文献   

7.
“麦田守望者”的MBO正在遭到国资委的狙击。最近的消息表明,国有股权转让审批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审批权由财政部移交到新成立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来;国资委审核的思路将较以往有很大的不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不得担任任何国企负责人。监管的矛头直指那些热衷于MBO的“麦田守望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管理层收购(MBO)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严禁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卖自买国有产权。最近,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办法》,进一步从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转让程序、批准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转让行为进行了规范。这一系列规范文件使国有股权转让的管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而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这意味着风行一时的MBO 掘金国有股、大发国资财的腐败行为将得到一定的遏制。  相似文献   

8.
陈志武 《商周刊》2012,(10):8-8
日前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列出严禁超标准购买公务车、严禁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等12条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令。此次四部门列出的12种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禁止行为包括:  相似文献   

9.
1.全面摸清中央企业各类资产“家底”,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各中央企业执行财政部2000年12月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制度》,首要问题就是必须全面掌握企业的真实“家底”,尤其企业资产质量状况。其次,国资委成立后,一个很重要的工作目标,就是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绩  相似文献   

10.
2006年1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六部门联合成立“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以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的要求,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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