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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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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监察局为什么要发布《关于取缔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本市出现了一些以多层次传销方式推销商品的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欺骗手段牟取暴利。一些不明真象的人自愿参加多层次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造成受骗上当。这种多层次传销活动中的违法活动严重扰乱了首都的市场秩序,损害了  相似文献   

2.
记者问:多层次传销的概念怎么界定? 杨副局长答:多层次传销是直销的一种,是指企业通过多层次的独立的传销员建立起来的销售网络推销商品;传销员不仅可因个人销售业绩,而且可因其发展的销售网络的销售业绩,获得利润、奖金或其它经济利益的经营方式。  相似文献   

3.
近一时期,本市出现了以多层次传销方式推销商品的活动。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欺骗手段,牟取暴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自愿参加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造成上当受骗。这种活动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立即取缔和制止。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及有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有蔓延之势,个别地方表现出来的问题非常严重。有的利用传销网络推销走私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国家限制流通的产品,进行宗教、迷信、帮会。邪教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有的利用传销进行虚假宣传,诱骗甚至强迫不明真相者交纳入会费或保证金,发展网络,敛取钱财;有的以“王牌88”、“金卡会员”、“滚动97”等名目繁多的会员卡或提供某种服务为载体进行传销活动,扰乱金融秩序;有的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  相似文献   

5.
工商公字[1999]第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区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又有抬头,有的假称“消费联盟”、“共销”、“框架营销”、“滚动促销”等营销方式;有的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等名义,进行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尽管形式不同,但其特征大多是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群众参与营销活动,从而形成违法销售网络,最终骗取加入者的钱财。有的甚至利用变相传销从事金融诈骗或非法集资。这些违法经营活动,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消费…  相似文献   

6.
多层次传销(Multi-Ievel Marketing)是企业在经营活动及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当中所采用的一种营销方式。在美国,由于不法商人套用多层次传销的某些特点及结构,采用隐蔽性的商业欺诈手法,遂演变成非法的金字塔销售术,使广大参加传销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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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直销的运作方式业内人士论传销之三王海忠由于多层次直销采用由直销员直接售货给顾客的销售形式,所以如何管理好直销员队伍,使他们既积极争取业绩,又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并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是直销公司成功发展、永续经营的基础。直销公司主要是通过营业...  相似文献   

8.
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明确界定。为便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具体操作,现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作如下概括,供参考。传销,国外亦称直销,都是从英文Direct-selling翻译而来。直销是一种营销渠道组织方式。具体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其他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透过讲解和示范方法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这些营销人员通常被称为直销员。传销(或称直销)包括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变相传销,在国外称之为金字塔式销售,它是一种由操纵人发起的所谓集资或贸易计划,…  相似文献   

9.
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法》第38条明确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几种情形: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38条第(4)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相似文献   

1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 ,知识产权特别是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等在竞争中的重要作用逐渐凸现出来。一、利用企业名称注册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 :(一)以他人的注册商标或注册商标中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商标法》对注册商标(驰名商标除外)专用权的保护主要限定在禁止他人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做商品名称或装潢 ,并足以造成混淆的。将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企业名称 ,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这种行为不仅限于生产与注册商标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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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对这种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既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一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它是一种复合性的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法》第38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的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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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晨报2009年3月02日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新增条款: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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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商品的认定申长友从全国各地立案查处的30多起不正当竞争案件来看,主要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混淆,使购买者误认误购。处理这类案件,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什么是知名商品?有的商品闻名全国,有的在几个省、市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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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食用的原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新生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复兴。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有下例行为之一的。均属假定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上去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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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94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指示发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对此,个别地方没有认真落实,未对传销企业作清理检查,有的地方还陆续发展了一些传销企业,使非法传销活动又有所发展蔓延。鉴于我国关于传销经营方式的法律、法规当前尚未建立健全,对传销活动很难规范和管理,加之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还不够成熟,目前不具备开展多层次传销的条件。少数不法商人借此进行欺诈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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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关加大力度打击走私、特别是严厉打击价格瞒骗的今天,不法走私分子为了偷逃国家税收,逃避海关的打击和处罚,利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种形式作为其进行价格瞒骗走私活动的新手段。  相似文献   

17.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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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以来,我市对传销活动的投诉、举报不断增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迅速传达、深刻领会国家工商局及省工商局严厉查处非法传销活动的通知精神基础上,才济南地区内的传销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专项治理活动。一、济南市传销业简况我市现有传销企业及分支机构13户,其中多层次传销企业分支机构1户,单层次传销企业1户,单层次传销分支机构11户;传销参加人员约10万人;卡销商品主要是:化妆洗涤用品,净水器,摇摆机,保D健食品等六个大类几百个品种。这些传销企业的主要经营特点是:1.大部分是国家工商局批准的传销企业的分支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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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编辑同志:去年10月,我厂应某药厂的委托,按其提供的样品为其印某种药品的外包装盒。不料印刷的却是别人的注册商标。工商局给印刷厂处以4000元的罚款。请问,工商局的处理正确吗?读者:刘爱明爱明读者:工商管理机关对你厂的处理是正确且合法的。该药厂并非商标注册人或使用人。你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便为其提供印刷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盒的服务,主观上具有重大过失,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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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仿冒行为,是指擅自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及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作近似的使用,造成与他人注册商标及知名商品相混淆,足以引起购买者误认的行为。仿冒行为是国家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擅自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二)项规定,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仿冒行为是一种相近似或雷同的使用,而非完全相同的直接假冒,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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