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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同商业折扣、折让相比,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即都会导致企业的收益减少.为此,有实务工作者指出现金折扣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可行性.本文从现金折扣的性质判定、增值税征缴原则、会计准则处理三个角度,对现金折扣与增值税的关系进行了辨析,指出现金折扣不具有价税分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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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厂家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规模支付一定的“返点”.也就是折扣销售。但生产厂家在平时的经营活动中并不存在对经销商的“返点”.只有在经销商的销售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之后.生产厂家一次性给予折扣。生产厂家应当根据经销商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税务机关开具).将“累计折扣”另行开具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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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4年起,我国增值税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的制度。当专用发票开具后发现票面错误或无法认证以及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等情况时,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之前,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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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印发《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以来,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管理日趋完善。但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退回而开具的增值税红字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红字普通发票)管理却不尽完善,亟待加强。一、红字普通发票带来的税收风险1.滥用销售折让条款。税法规定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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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实施以来,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对企业进货退出及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的使用管理甚少提及。笔者认为,加强对证明单的使用管理,对完善新税制、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证明单是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依据。购货方则凭红字专用发票扣减当期进项税额。我们在征管检查中发现企业普遍有拖延红字专用发票入帐时间的现象。为此,笔者认为,除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规程外,应制定有关证明单使用管理方面的制度。1建立证明单使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取得证明单、开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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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主要有:(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62005]78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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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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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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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税务总局决定,将鉴证咨询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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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销售中发生的折扣,按照折扣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实物折扣,对采用这三种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亦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