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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通过测算我国部分非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额度和监管指标状况,发现非寿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堪忧,认为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存在诸多不足,并据此对监管指标做了相应调整,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保险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险监管工作的重心由以市场行为监管为主向以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方向转移.监管重点的转移,使保险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风险为核心的保险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也在逐步确立.非现场监管是风险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监测保险企业偿付能力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方式.本文从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的作用和意义等切入,提出建立适合当前需要的非现场保险监管目标体系、风险监测以及预警体系,以及建立和实施特别监管制度等建议.同时,就如何健全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提出了完善数据采集系统和处理分析系统,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培养专业人才、优化监管队伍,建立综合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等配套措施的建设性意见,以期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效率.  相似文献   

3.
偿付能力监管作为保险业监管的三大支柱之一,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中国保险业的监管系统结合了欧盟和美国的监管方法,制定了我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措施。但是由于我国保险业不断发展壮大,旧有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相关参数的调整具有时滞,不能准确及时反映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情况。通过回顾非寿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资本设置原理,基于我国18家营业时间长于5年的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数据,本文重新估计了非寿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中的相关参数,并进行了一定调整,使之更适应当前市场环境。  相似文献   

4.
渠淼 《中国外资》2012,(14):189-190
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业监管的核心。2003年,中国保监会实质性启动了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颁布并实施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12年4月8日,保监会公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将在未来三至五年时间,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同时与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本文从六个方面入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保险业监管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是监管的基础.其中,对资产充足性的监管是重中之重.对非寿险公司而言,资本金、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是所有者在公司的权益资产,是保险公司获得及保持适当偿付能力的关键.传统上对非寿险偿付能力的监管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两国在非寿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上各有特点.本文分别从指导思想、预警机制、干涉机制等方面对英美两国非寿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进行详细分析并加以比较.  相似文献   

6.
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业监管的核心.2003年,中国保监会实质性启动了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颁布并实施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12年4月8日,保监会公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将在未来三至五年时间,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同时与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本文从六个方面入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保险业监管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的实证检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占梦雅 《上海金融》2005,(11):39-41
本文首先采用主成分分析对“一号文件”中的监管预警指标进行降维处理,达到了解决指标之间的多重共线性和有效数据不足问题;然后应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按一号文中的定义)的监管指标进行回归分析.结论表明部分指标对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显著的统计意义,而一些理论和实践中已经证明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存在影响的常用指标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并没有显著的统计意义.根据这个结论,本文指出了一号文件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监管指标制度现存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刘毅 《中国金融》2003,(8):63-63
中国保监会对试行两年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进行了重大修订,制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这次修订,按照国际惯例与中国经验相结合、理论的逻辑性与实务的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对原《管理规定》作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主要有:明确有关概念和指标的含义及取值口径,改变了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标准,改变了资产认可的假设基础、认可方式和计价属性,完善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偿付能力报告制度,提出了对偿付能力不足公司“分类指导”的监管原则和各种具体监管措施等。…  相似文献   

9.
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监管的核心内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十分重视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探索和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当前,国际保险监管尚未形成统一的监管制度,世界各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也各不相同。本文在全面梳理国内外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演变历程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了国际上有代表性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之间的差异。研究表明,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立足国情、持续完善并与时俱进,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可比性的偿付能力制度体系,有力推进了我国保险监管现代化进程,也为国际新兴保险市场国家优化保险监管体系提供了重要借鉴。  相似文献   

10.
针对保险公司风险形态的变化,发达经济体经历了从静态偿付能力监管到动态偿付能力监管的变革过程.在制度逐步完备的情况下,这些国家仍然出现了很多偿付能力监管失灵的情形,大量保险公司因此破产.本文对动态偿付能力约束条件与偿付能力理论假设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实证分析,指出了现有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缺陷,提出了完善制度设计、建立中国保险业动态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是金融和保险监管体系中的核心指标,通常被赋予风险预警和实施监管干预行动的依据两种职能。本文提出,正确认识、合理设计并恰当使用这两种职能,对于促进有效监管有积极意义。基于这一理念,本文以保险监管为例,通过将实际案例的剖析与国际监管原理进行对照,揭示上述两种职能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而提出合理设计和恰当使用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的研究建议。  相似文献   

12.
保险市场监管通常包括费率监管、偿付能力监管、资金运用监管等多种行为。现有关于保险监管的研究多是针对单一监管行为的,较少分析多种监管行为间的相互影响和协调问题。事实上,严格的费率监管会导致保险人偿付能力的变化,资金运用监管亦会改变保险人的偿付能力。本文通过构建基于风险调整的保险市场均衡模型,将费率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和资金运用监管纳入到同一个框架中进行分析,对不同监管行为对市场均衡的影响,以及彼此之间的协调机制进行了探讨,对中国保险市场监管的改进给出了针对性建议。  相似文献   

13.
随着保险公司自律能力的增强和市场秩序的好转,我国保险监管将由目前的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逐步向国际上通行的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过渡。这就要求增设与偿付能力监管相适应的会计报表体系,以解决保险监管者与一般报表使用者信息需求不同的矛盾,并为强化偿付能力监管打好基础。本文主要介绍了一般公认会计与监管会计的内容和差异,分析了我国保险会计现状,提出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会计的思路。  相似文献   

14.
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导致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有效的偿付能力监管对寿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更是举足轻重。目前,中国保监会借鉴国外偿付能力监管经验,逐步运用各种偿付能力监管方法来加强对寿险企业的监管。但深入了解各种偿付能力监管方法之间的有效性差异,才是我们在实践中加以取舍的关键。本文从有效性的定义入手,深入阐述偿付能力监管有效性评价标准。随后介绍了近年来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有效性研究的主要方法及相关结论,最后,本文指出了偿付能力监管有效性研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指出了在中国开展偿付能力监管有效性研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相似文献   

15.
偿付能力监管是各国保险业监管的核心,此次金融危机揭示出原有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存在巨大的缺陷。本文对美国、加拿大、百慕大、澳大利亚、英国、瑞士、欧盟等七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体制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各国在风险的识别方式、风险评估模型及偿付能力监管报告和检查制度上的共性与特征,介绍可能的发展趋势,并为我国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6.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发生赔偿和给付时所具有的经济补偿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经济实力的一个综合指标,是保险监管的核心.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相似文献   

17.
韩亮  陈欢 《保险研究》2011,(10):105-110
美国次贷危机以来,不少知名国际保险集团纷纷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甚至破产的情形,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改革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本文重点研究国际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改革的新动向和新发展,并对监管理念的变革进行总结,以期对国际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我国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8.
偿付能力监管处于保险监管的核心地位。金融服务一体化和全球化力量正驱动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升级和改进。本文概括了国际保险监管的新发展,分析了巴塞尔2号协议基本理念用于保险监管的可行性,比较了银行和保险部门资本监管的不同点。在此基础上,着重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全球性框架》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简要评价和启示。  相似文献   

19.
我国非寿险公司目前普遍存在的低估准备金、快速扩张、恶性竞争等问题,恰是欧美非寿险公司20世纪90年代破产的主要原因,从而对监管问题提出巨大挑战.目前,我国非寿险偿付能力监管模式存在结构上的缺陷,使其在很大程度上无法识别预警上述问题,并且结构上的缺陷不能通过修正计算比率、临界点加以弥补.因此,我国非寿险监管有必要借鉴美国风险基础资本RBC监管模式,探求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的模式.  相似文献   

20.
《金融会计》2013,(6):F0003-F0003
2013年3月29日,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在北京召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培训会暨2013年第1季度保险财务监管例会"。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赵宇龙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传达了保监会陈文辉副主席对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改革的指示和要求。陈文辉副主席高度重视偿付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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