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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房屋翻建”的理解问题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第57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后以建设部令第99号重新发布,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房屋翻建的,应申请变更登记。个别地方权属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房屋翻建”的理解存在误区,将城市私房的拆除重建也认定为房屋翻建,在权属登记分类时将其归入变更登记一类,这种作法显然不妥。《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条文释义》(以下简称《条文释义》)中,对变更登记有明确的解释:“是指房屋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者房屋状况发生变化而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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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称新规章),废止了1995年5月9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称旧规章),已经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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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二十条设立了预告登记制度,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在《房屋登记办法》中又设专节对房屋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效力、申请人、申请材料等做了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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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房屋的权利归属,主要以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为原则,而投资的书证或者说其原始凭证,从房屋的申请报建到入住使用,每一个须经审核的环节基本上都下发有正式的文件,这些文件少则几项,多则十几项甚至数十项。如果确权工作逐一审查这些文件,必然会提高确权的时间成本,与行政管理所主张的效率原则相违背。因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关于印发〈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初始登记的必收件主要有以下几项: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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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物权法》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相比其之前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在立法宗旨、立法原则、房屋登记类型等方面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本文主要通过《房屋登记办法》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比较,弄清二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以此为切入点,深入探析现代房屋登记制度的内在规律,便于更好地履行房屋登记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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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2月,建设部颁布了《房屋登记办法》,对房屋登记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定义。《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房屋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2008年5月,《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再次强调了房屋登记簿在房屋登记中的不可替代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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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登记工作,切实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省房协产权产籍专业委员会与省房协房管部门会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特别是省建设厅前不久发文颁发了《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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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解决房屋登记实务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工作人员依法登记水平,纵深构建全国性的学法用法交流平台,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为支持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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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称新规章),废止了1995年5月9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称旧规章),已经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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