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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1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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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发〔2012〕52号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属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1999]94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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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发[2011]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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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2011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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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发〔2013〕2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13年5月16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扶持就业困难人员,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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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岗位聘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从全省情况看,岗位聘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单位)进展较慢。为加快岗位聘用工作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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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省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部署,我们研究编制了《2011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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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2009]55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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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发〔2015〕24号各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减轻企业负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国务院修订《失业保险条例》调整缴费费率之前,各市统一执行1.5%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二、国务院修订《失业保险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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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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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发[2011]6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老有所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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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发〔2015〕3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延长缴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延长缴费,是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二、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费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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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劳社[2007]17号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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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人社发[2013]3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10月12日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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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发[2011]3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拟订了《山东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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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发[2011]1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21号)等文件精神,确定实施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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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障工作,我厅制订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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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为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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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根据中央和省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现就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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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在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山东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并印发《山东省“十二五”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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