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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运用具体案例,对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会计及税务处理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财会月刊》2012,(25):96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3.
按照鲁财税[2017]33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山东省内试点纳税人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其中包括鸭肉加工行业,办法的实施对规范肉鸭加工行业进项税的的抵扣起到了良好作用,同时,不同的肉鸭加工企业,对此也形成了不同的税务筹划方案,催生了不同的业务模式及会计处理方案。  相似文献   

4.
《财会月刊》2012,(25):46
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  相似文献   

5.
一、现行政策的局限性 我国现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政策的实施,其局限性也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违增值税“征扣一致”的基本原则,这一缺陷长期为学术界所诟病,究其原因是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为”多征多扣、少征少扣、不征不扣”,但我国现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政策却采用“前免后抵、自开自抵”的特殊方式.  相似文献   

6.
实施新税制至今 ,有的地方对于从事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政策尚未开始执行 ,其原因可能是对于这项政策还不太了解。笔者对从事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政策与会计核算作些介绍。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在经营农产品加工贸易过程中购进农产品的抵扣“进项税额”范围有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农产品 ,凭“收购凭证”(国家税务局统一的 )上注明的收购金额按1 0 % (棉花除外 )的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入的农产品 ,可视为免税农产品 ,根据其取得的…  相似文献   

7.
张成 《财会月刊》2011,(5):26-27
一、变"收购非初级农产品"为"收购初级农产品"的纳税筹划 相关依据:初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而且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购进初级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相似文献   

8.
与农产品有关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文涛 《财会月刊》2011,(13):26-27
一、变"收购非初级农产品"为"收购初级农产品"的纳税筹划相关依据:初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而且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购进初级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  相似文献   

9.
作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04年7月1日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先后在东北三省、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部分行业进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意味着: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了,税负相应减轻。经过四年增值税转型试点实施表明:企业减负,活力增强,投资过热并未出现,对财政影响远小于预期。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186亿元。  相似文献   

10.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及会计处理 (一)“免、抵、退”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抵就是退税;“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相似文献   

11.
基于国家对部分农产品加工业购进农产品原料进项税额试行核定扣除的增值税新政策,采用逻辑推理法、演绎法和比较分析等,在简要描述新政策主要内容基础上,运用类比分析、归纳演绎、判断推理等方法,通过增值税新政策实施对试点企业带来的增值税负变化展开评价,研究表明试点企业应用投入产出法和成本法的税负结果相同,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实体和不构成产品实体的两种情况下,均适用13%税率,其税负都将增加1.5%;而适用17%税率的试点企业,税负则下降1.53%。基于税负变化,提出试点企业必须提质降耗、努力扩大销售和提升农产品加工层次等建议。  相似文献   

12.
从2002年起,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不论企业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抵、退"税办法是指: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给予出口退税.  相似文献   

13.
本文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政策,提出了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会计科目设置方法,将投入产出法和成本法下的原核算公式进行转换得出新公式,分析利用新公式进行核算的具体方法,并提出了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试点纳税人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4.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增值税的扣除,治理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乱象,西藏自治区于2017年颁布藏财税[2017]12号文件,将西藏传统制造业核心-藏药生产企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抵扣试点行业。本文对该办法在藏药生产企业的具体实施作详细介绍,并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建议,为同行业财税人员工作提供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正我国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对"营改增"以后才发生兼营应税服务业务,兼营业务发生前的上月留抵税额如何处理,是目前一些企业面临的难题。本文依据财税相关法规,通过实例对"营改增"挂账留抵税额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规定,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据此规定,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试点实施之日前产生的期末留抵税额,只能由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来承担,而不能由"营改增"后原营业税业务产生的增值税额来分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相似文献   

16.
增值税留抵税问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的税收问题,留抵税的存在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无法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文以北京市某大型商业集团为例,分析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留抵税产生的原因、实质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问题的相关方案。  相似文献   

17.
王永 《财会月刊》2011,(4):15-16
增值税留抵税问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的税收问题,留抵税的存在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无法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文以北京市某大型商业集团为例,分析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留抵税产生的原因、实质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问题的相关方案。  相似文献   

18.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强化加力扩种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统筹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这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农业的高度重视、关注。本文通过对国内某大型食用油集团(以下简称甲公司)的实证研究,总结出自《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油料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中投入产出法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为更科学、合理进行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优化增值税税负,改善企业税控成本进行赋能提升。  相似文献   

19.
生产企业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除了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账户外,还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置相关明细账户:"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这部分会计核算相对复杂,因此笔者探索出用T型账户来理解增值税免抵退明细核算的方法。  相似文献   

20.
(一)“免、抵、退”税的含义。“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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