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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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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现实和理论角度分析了汽车消费引起的社会安全问题,提出在我国建立强制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2.
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强制性的保险,是汽车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这可以从其占汽车保费收入的比重反映出来。西德1984年汽车保险保费为1853200万西德马克,其中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费为1268000万西德马克,占整个汽车保险保费的68%左右。  相似文献   

3.
我国台湾地区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在其立体模式、监管机构、赔偿原则、特别补偿基金及死亡暂时性保险金制度、费率考虑因素、赔偿范围、赔偿责任限额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优点。它们对大陆地区当前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制度的设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陈会平 《上海保险》2010,(8):17-20,60
责任保险,尤其是强制责任保险客观上有利于被保险人,但主观上是为了身处弱势群体的第三者的利益而设定的保险。因此在法律制度设计上不能拘泥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而应该从贯彻责任保险的目的出发,授予第三者在一定条件下的索赔权,这是责任保险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5.
机动车辆及第三责任险是否实行强制保险在理论上有争论,在实践上有差异,在立法方面也有区别。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孰利孰弊?作通过调查,得出实行机动车辆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势在必行的结论。  相似文献   

6.
7.
核第三者责任是对公众利益的保护,世界各国均通过严格立法对该责任进行强制保险,而我国在这一制度体系上并不成熟.本文先综述核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强调其重要性,接着介绍了我国实际情况并揭示出问题的核心在于立法缺陷.同时从法律规定、保险组织两方面着重介绍了世界发达国家的核第三者责任保险体系,并给出关于其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贺柳 《上海保险》2011,(5):27-30
一、核第三者责任保险综述 核第三者责任,也称核损害赔偿责任,是指核设施发生核事故、对他人造成损害时,营运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向第三者支付保险金的财产保险。它是核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充分体现了责任保险优先保护受害第三者利益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9.
一、引言 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很多国家在确定强制保险的范围时,责任保险,如职业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等,都是首选的险种。我国也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10.
杨艳华 《时代金融》2011,(32):35-36
责任保险作为商业保险的一种,遵循的是"契约自由"的原则,是否投保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强制责任保险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要求特定单位或个人,不管意愿与否,都必须购买的责任保险。强制性受制于法定性,强制程度的强与弱取决于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体现的是政府对于公共政策的立法考量,并且以牺牲"契约自由"原则为代价,因此,这项考量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任其泛滥,必须与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  相似文献   

11.
李文中 《保险研究》2011,(10):90-97
先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作出一般性解释,然后介绍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对“第三者”外延的界定,再对相关界定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价,认为根据我国当前的相关立法环境可以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调整为车辆实际使用人;被保险人不应该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从事驾驶工作的雇用...  相似文献   

12.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索赔期限的不同规定关系到赔案能否赔付,直接关系保险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我国保险业和监管机构应该对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条款进行清理和规范,并尽量将复杂的条款通俗化,以减少因此带来的不必要的纠纷或诉讼,从法律和条款中保证保险合同双方的公平。  相似文献   

13.
1954年,台湾行政院核准“汽车投保意外责任险办法”。该办法规定:公私汽车统一牌照的领照人或请领人,均应向核准注册的保险公司,就每一车辆投保意外责任险。这是台湾地区实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开始。1960年2月,台湾交通部修订“汽车投保意外责任险办法”。由于保证金提存金额过低,使众多的营业车辆不再投保意外责任险。台湾“公路法”无提存保证金的规定,与交通部的“汽车投保意外责任险办法”规定的可以提存保证金,两者冲突,引起台湾地区有关方面的质疑,并提出废除。  相似文献   

14.
新《保险法》明确了责任保险中第三者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受限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及法律普及程度,第三者直接请求权的赋予将导致责任保险实务中出现新的纠纷,给保险公司带来未知的经营风险。为保证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有必要加强对诉讼风险的防范,扩大强制责任保险的承保面,加强与新闻媒体及公众的沟通等,以确立对保险公司的利益保护,并以之作为责任保险稳定经营的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5.
高豹 《时代金融》2013,(21):163
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正式提出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体现出我国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以及我国解决环境问题的紧迫性。文章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中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作为任意责任保险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难以自动实施,需要以强制责任保险的形式来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16.
本文分析了责任保险的重要特点,并重点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自由市场上的战略选择进行了讨论,结论是,由于参与者双方对保险费的估算可能存在不一致,责任保险是很难被自发购买的.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对一些重要责任险种进行强制推行,并进一步对推行强制责任保险的策略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7.
18.
张巧焕 《金卡工程》2009,13(12):190-190
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各种海上事故的出现,学者一直呼吁将强制责任保险扩大到沉船沉物的打捞、海上人身伤亡等方面。本文论证了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扩大化是否必要,并指出,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发展应与经济发展水平、保险业的将康发展和国际公约的立法趋势向适应。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环境强制责任保险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辉 《中国保险》2007,(2):16-20
环境责任保险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和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由公众责任保险(简称CGL)发展而来的。目前,在以美国为首的工业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已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不但在分散排污企业环境风险、保护第三人环境利益和减少政府环境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还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企业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损害的监督管理。然而,面对经济高速增长下日益突显的环境损害问题,我国却至今尚未全面建立实质意义上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仅在公众责任险略有涉及。因此,我们不妨借鉴美国的成功做法,加强研究,进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20.
责任保险中第三者代位权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在我国责任保险的理赔争议和纠纷中,由于责任方被保险人怠于索赔请求,致使第三者受害方无法及时得到赔偿的案件屡有发生。尤其是交强险实施以来,汽车碰撞中无责方由于经常消极理赔,全责方无法顺利及时得到交强险规定的无责财产赔偿,产生了相当多的理赔纠纷,也增加了社会法律成本,一度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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