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股权分置是我国资本市场所特有的股权结构问题,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上市流通的股份为流通股,暂不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非流通股,其中非流通股是由国有股、社会法人股所组成。这两类股票形成了"同股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在我国证券市场中非流通股约占全部股份的2/3左右,流通股仅占大约1/3的比例。由于历史背景的  相似文献   

2.
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贤銮 《上海企业》2005,(10):42-43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这一现象为我国股市所特有,是在诸多历史原因下形成的。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国有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高比例的股权不能上市流通, 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制约了证券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进而也影响了上市公司治理。股权分  相似文献   

3.
股权分置是指在我国的A股市场上存在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情况。股权被分置的状况由来已久,是我国特殊国情和特殊背景下的产物,由于众多历史原因,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他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份也被做出暂不流通的安排,逐渐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截至2004年底,在我国深市和沪市两个市场中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到了4543亿股,  相似文献   

4.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这一情况为我国股市所独有,而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的改革。支付对价一方面是因为非流通股股东所获股权的单位成本一般来讲均低于流通股股东,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市场需求一定的情况下,流通股总量的增加势必会造成股票价格的降低.从而影响原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因此,非流通股股东需要以支付对价的方式给予流通股股东相应的补偿以获得股份的流通权。  相似文献   

5.
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会计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松华 《财会通讯》2005,(10):78-79
股权分置是指我国证券市场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在发展演变中,A股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分别设置状态。股权分置的存在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制约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为此,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期通过建立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的市场化协商机制,使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后获得流通权。显然,股权分置改革解决的是非流通股的流通问题及由此给流通股股东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程华 《上海企业》2005,(9):49-51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占总股本的64%,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既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总体上采取的是搁置的办法,由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相应地,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  相似文献   

7.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的改革,旨在实现全流通。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长期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2004年底,上市公司总股东7149亿元,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而国有股份(包括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又占非流通股份的74%。  相似文献   

8.
股权分置问题是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之初由于政治和经济体制原因所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过程中,一些经过股份制改制上市的公司都会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明确指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里也有要求:“该公司由法人持有的股份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实施之前,暂不上市流通”。这实际上限制了国有股、法人股股份的上市流通,形成了股权分置。截至2005年6月30日,我国共有1378家上市公司,其中国有控股及参股的上市公司数量达899家,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7356亿股,其中非流通股4694亿股,大约占64%。长期以来,股权分置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9.
股权分置是指我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其他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现象。股权分置改革必将改变财务管理的环境,带来财务管理模式的转变,从而影响到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从最初的销售额最大化、利润最大化等逐渐演变为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相似文献   

1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旗下两家上市子公司是一起典型海外企业整合上市子公司从而回归A殷的案例.本文以案例研究为主要方法,结合中国股权分置改革和类似中国铝业这样超大型海外上市企业迫切回归A股市场的背景,分析了并购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的成本和收益、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失,试图发现在这种超大型企业并购中,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东之闻...  相似文献   

11.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形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流通权.从而实现全流通。目前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在政策上和实践中首次承认了非流通股和A股“同股不同权”.并以“对价”的方式确认了A股含权的事实。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一些重大政策逐步明朗.许多疑难杂症也逐渐破解.  相似文献   

12.
股权分置即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按是否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和流通,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社会公众股是流通股,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和流通,国有股和法人股是非流通股,不能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相似文献   

13.
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治理机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包括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中非流通股占整个股票市场的比重非常高。流通股主要包括社会公众股、B股等,非流通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和职工股等。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国有股的比重在非流通股中占绝对的比重。股权分置的存在导致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利益的高度不一致。这种机制使得公司治理促成公司绩效提高的渠道无法通畅,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形同虚设,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只有解决股权分置,  相似文献   

14.
为防止国有企业控股权旁落,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曾采取了股权分置的持股模式,即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启动,原非流通股东在向流通股东支付补偿性“对价”后,变身为所谓的“大小非”。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在5%及以下的非流通股东,  相似文献   

15.
股权分置是指我国上市公司因为历史原因形成的股权结构中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分离的现象。流通股是指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的社会公众股,非流通股是指按规定不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非流通股具体包括:国家股、发起人股、定向募集法人股、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基金配售股份、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其他未流通股等,在发起人股中又以国有法人股为主。在中国股市1300多家上市公司中,除“三无版块”外,大部分上市公司均有著约三分之二的非流通股和三分之一的流通股。股权分置一直被认为是制约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制度障碍。2005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股票中新出现的G字头上市公司名称标志着上市公司成功完成了股改。中国股权分置改革的突破性进展,表明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所导致的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也是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步骤。然而股权分置问题由来已久,彻底全面地解决历史问题并非易事,这或多或少给未来市场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而言,股权分置改革带来影响最直接也最深远。  相似文献   

16.
之四: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本流通规则 一、创业板市场必须是全流通市场   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有赖于风险投资的支持,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体制的关键因素是建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虽然创业板市场不是专门为风险投资的退出而设立 ,但它是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从原有公司退出以便进入新一轮高科技项目投资的重要保障。考虑到风险投资机构通过股权转让一次变现的特殊运动规律 ,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企业所形成的股权应可以流通,相应地创业板市场中不再有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法人股的划分 ,也不再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区分,因此应该是一个股份可全流通的市场。国外机构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同样可以流通,这涉及到制定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相关的配套改革。今年 5月 19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在中国金融业改革国际研讨会上指出,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有很大的区别。在主板市场上,存在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另外,《公司法》规定发行人股票上市三年内不得转让,高层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所持股票不得转让。而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所有发行的股份将可以全部上市流通 (《公司法》的相关条款作修改 )。在对股份流通的方式和时间的设计方面,应做出...  相似文献   

17.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研究背景(一)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是指将上市公司的股权从流动性差异的角度分设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由于我国在实行股份制改造初期的理论准备不充分,片面地理解确保公有制在股份公司的主体地位的指导思想,按所有者性质把公司股份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规定国有股和法人股不上市流通。  相似文献   

18.
正确认识我国股票市盈率——从市盈率之争说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市盈率,即股票价格与上市公司每股税后盈利的比值。其分子是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分母是上市公司全部股权的每股净利。国外股市普遍实行同股同价、同股同权制度,用市盈率指标来判断股市整体水平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我国股市实行的是部分股权(平均约1/3股权)上市流通的制度,股票价格只代表少数流通股股权的价格,而且同种股票在不同市场的价格各不相同,甚至相差很大。  相似文献   

19.
刘玮 《数据》2005,(12):56-57
股权分置的背景 从狭义角度讲,"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股票"和"两种不同价格"的市场制度与结构问题."不同股",是指同一家上市公司的所有股票,存在两类不同的股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不同价",是指这两类股票的交易价格是不相同的,且价格相差甚大.流通股股价高于非流通股的部分,就是所谓"流通性溢价".而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消除流通性溢价,这样自然会使流通股股东受到损失.今天所谓"对价",就是要求企业的非流通股股东对这一部分流通性溢价丧失进行补偿.其实换个角度看,这种所谓补偿更准确地应称之为交换,即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流通股股东损失的流通性溢价为代价,交换回自己本来不可上市流通的股票的流通权.  相似文献   

20.
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难点 1、关于国有股份的营运问题 我国现行的股份制改革,按所有者的不同把企业股份划分为个人股、法人股和国家股三种,并规定国家股不能上市流通、法人股仅能在有限范围内流通转让。这种划分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公有制占主体的性质,但实践的结果却事与愿违,恰恰削弱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一方面是由于国有股份没有真正人格化的股权代表。因而不给国有股派息、分红、配股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不许国家股流通所致。股份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同股同利、同股同权,而不让国家股流通,实际上就剥夺了其在流通中实现保值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