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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诉讼中的不利审计判决,无疑会困扰审计机关正常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从而影响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本文就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诉讼活动中的法律关系、法律程序、法律冲突和解决法律冲突防范败诉风险的对策与思路进行探讨。1、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诉讼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诉讼活动一般同时具有双重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当建设方与施工、供货方签订施工供货协议时,建设方与施工方就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系主要由《合同法》《招标投标法》调整。当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审计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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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第四期案例聚焦《审计决定VS合同约定》中列举了两个关于基建审计涉及诉讼的案例。由于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的一个电话答复意见指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在四川省,相继出现了几起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为了规避审计监督,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民事案件,使得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陷入了困境。据了解,此类案件每年都不断发生,甚至有增多趋势。2003年9月25日,四川省人大通过了《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33条第1款中明确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可以约定以国家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此条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宪法规定的审计监督工作的法律地位,也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2003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四川省审计厅法制处组织专家学者对此解释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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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初,合江县人民政府出台《合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对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国家的法律框架下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了强化措施。《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签订的相关合同中列明:“建设项目必须经审计机关(构)审计,并以审计结论作为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价款的依据。在审计机关(构)出具审计结论之前.建设单位支付项目工程进度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80%。”同时还明确.审计结论性文书对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相关的单位具有约束力.并作为评价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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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审计署颁布的《审计机关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八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当审计相关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中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本文结合自己的审计工作实践,针对合同管理中的问题,淡一谈自自己的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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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为了规范基本建设投资审计工作,国家审计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先后于1996年发布了《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和《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以及现行的2001年8月发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至目前为止,由于全国各地的人力、财力和重视程度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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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探索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常州市审计局课题组 《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3,(11):9-13
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所开展的建设项目审计,有一种明显的特征,即署、省审计机关以事后审计预(概)算执行情况为主,且偏重财务审计;市、县审计机关以事后竣工决算审计为主,且偏重工程造价审计。这两种审计都是事后审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及与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我国现行的建设项目事后审计模式尤其是市、县审计机关的审计模式已面临严峻的挑战。挑战之一:审计收缴决定得不到法律支持。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规定,中标单位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即受法建设项目事后审计模式面临的挑战律保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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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审计法律规范体系不够严密是导致国家审计决定书运行障碍的根本原因.关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决定书法律效力的分歧主要有:审计机关是否有权对国家建设项目的施工方进行审计;审计机关是否有权对被审计相关合同的有效性作出判断;审计决定书能否作为确定被审计项目合同价格的依据;施工方对审计决定书的异议应作为民事纠纷还是行政争议处理等.我们应借鉴国外相关审计法律,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以强化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决定书的法律效力:引入合同鉴证制度或者事前审计制度、强化强制审计制度、完善经济责任追究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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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雅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在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审计监督的职责、明确审计结论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明确将审计机关审减金额作为责任追究依据。[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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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规范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规范方面,《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和《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个规范)的出台,解决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的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对于推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但从两年来的实际执行情况看,尚有因理解不同而做法不一致的情况,影响了规范的严肃性。一、对建设项目涉及单位的审计报告是否应单独作出两个规范第十八条都规定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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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理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采取的纠正措施;审计处罚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行政制裁措施。作为经济执法部门,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财政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处罚,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审计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不严、行政干预、措施不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审计机关在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时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笔者谈谈肤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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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一词,有两层含义,其一是为允诺,即在一定条件下为一定行为,如果不为,则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二为法律名词,即合同法规定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表示完全同意。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的审计承诺制度属于第一层含义。近年来,审计风险问题日益引起各级审计机关的关注,由于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审计风险越来越大,实行承诺制度的目的,是使被审计单位在接受审计监督之前就对所要提供的资料作出保证,以对其以后的行为作有效的约束,以利于更好地与审计机关配合。这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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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但是由于基建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会计、审计、工程、财务管理等多门学科知识,以及较高的政策水平,加之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与审计任务极不相称的状况,而无暇向该审计领域拓展。《审计法》自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至今已9年,但我区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远远滞后于其他领域。现对当前我区审计机关在基建审计中的现状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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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职权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做出审计结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结算结果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个别法院还做出不公正的判决。如何运用现有法律关系妥善解决投资审计结果与工程合同之间的矛盾问题,是摆在全体投资审计战线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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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审计业务工作的优劣程度,它是绩效审计工作的生命线。面对新时期国家加大建设项目投资力度的新形势、新任务,搞好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工作就变得十分重要,而其中的关键则是要全面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为了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行为,审计署先后颁布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规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