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问题2016年,甲公司取得了某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了登记手续。同年,乙公司因与甲公司就该地块权属发生争议,向登记机构申请了异议登记。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已逾15日,未见乙公司前来提交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材料,甲公司也未前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那么登记机构能否依职权注销异议登记?  相似文献   

2.
正问题甲公司欲将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被告知,该土地使用权已于5日前被丙公司申请了异议登记。乙公司在权衡利弊后仍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为其办理转移登记。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  相似文献   

3.
正甲建工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甲建工公司将一套厂房所有权转让给乙融资租赁公司,并回租该厂房。合同签订后,乙融资租赁公司按约定向甲建工公司支付了购房款,但双方并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此时为了保障租金的收取,甲公司能否以作为租赁物的厂房作为担保,向乙公司进行抵押?  相似文献   

4.
<正>问题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购买甲名下的商品房一套。乙依据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价款,但是甲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未办理房屋的转移登记。乙为了防止甲私下处分房屋,便将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拿来自己保管。后来,乙得知甲不但私下申请补发了新的房产证,而且还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因此乙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登记机构补发的新房产证。请问登记机构能否补证?乙的利益如何保障?  相似文献   

5.
近期,村民甲欲将自己宅基地上房屋出售给同村村民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一年后将该房屋出售至乙,乙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全部价款.为防止甲"一房二卖",保障一年后能够顺利完成房屋的过户登记,乙能否提前将该房屋登记至自己名下?  相似文献   

6.
<正>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将甲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以1亿元转让给乙公司,但未办理变更登记。后该宗土地价格上涨,乙公司要求甲公司配合申请不动产登记遭甲公司拒绝。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甲公司在指定期间内配合乙公司办理变更登记。该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持生效《判决书》等材料要求登记机构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办理变更登记。登记机构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7.
<正>问题甲公司通过拍卖取得一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用途为住宅。随后,甲公司将该宗土地抵押给银行,并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现在甲公司请求将该宗土地的用途转变为商住。对此,登记机构能否为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解答对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能否办理用途变更,可从以下三方面来判定:一、法律并未禁止抵押土地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发现不动产上存在违法建筑,这类情形是否需要审查,能否登记。文章结合案例分析,认为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行为,没有确权功能;无权审查登记原因行为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应审查与物权效力无关的内容;不应将属于其他部门行政管理职责且登记人员无力和无权审查的内容列入审查内容;属于产权管理应由出让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宜作为登记申请审查内容。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登记人员可以把握的事项作为审查内容,对闲置土地等需要审查但未列入法律法规的应尽量列入法律法规。对于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动产,登记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办理登记,但不宜主动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因此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相似文献   

9.
正问题甲取得某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了登记,后与乙因该地块产生权属争议,乙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了异议登记。甲认为乙未申请更正登记直接申请异议登记的行为无效,登记机构不应受理乙的异议登记。乙认为异议登记不以更正登记为前提,登记机构应当受理。那么,未申请更正登记的,可否直接申请异议登记?  相似文献   

10.
<正>问题甲公司为国企,对一宗国有划拨用地拥有使用权。2016年1月,未经政府批准甲公司擅自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宗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厂房、设备转让给乙。2月,经政府批准后,当地国土资源局作出决定,收回甲公司的国有划拨用地使用权。4月,丙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与该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后登记机构经审查为丙办理了国有  相似文献   

11.
案例笔者在工作中曾遇到这样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重庆某甲公司将其通过出让方式所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给了某乙公司。某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后,由于某甲公司的原因,双方一直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来,某甲公司向某乙公司出具了办理登记的《授权委托书》。某乙公司凭《授权委托书》单独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了其与某甲公司共同填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申请书》、《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以及《土地转让合同》等资料。由于提交申请的各项材料齐全,符合变更登记要件,重庆市国土资源…  相似文献   

12.
正问题甲欲购买乙名下一宗土地,但资金尚未筹齐,经双方初步协商,乙按甲的要求,先将该宗土地的权利证书交由甲保管,待其筹集好资金,双方再一同办理该宗土地的转移登记。后乙又与他人达成购买意向,便以原土地权属证书遗失为由,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对此登记机构应当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 2003年8月10日,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衣信社)与甲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农信社贷款给甲公司120万元。同日,乙公司以其60亩土地使用权为甲公司作抵押担保,并与农信社签订了抵押合同,双方还约定抵押合同签订后5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多次承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迟迟不予办理,仅将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证书交付给农信社。此时,衣信社认为只要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证书,就能控制该土地的使用权,  相似文献   

14.
正问题甲公司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申请某地块的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后发现该地块是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登记机构应当如何处理?解答问题的核心在于,依据裁决书办理登记却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应当办理登记?第一,当事人可以依据仲裁书申请登记。《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把居住权定义为: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为特定人利益而使用他人之物的权利,有较强人身属性.《民法典》赋予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职责后,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印发〈居住权等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居住权等登记办法),对相关...  相似文献   

16.
<正>问题2015年2月,甲房地产公司与A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015年6月,该市规划局向甲公司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确此项目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准予办理用地手续。此后,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以上合同中涉及的A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出  相似文献   

17.
甲市自然资源局与A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向A公司出让150亩建设用地.合同签订时,在涉及的150亩出让土地中,120亩土地已经在土地出让前办理了农转用手续,其余部分土地用途仍为农用地.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约定缴纳了土地出让金.随后,甲市自然资源局以该合同项下部分土地用途为农用地而非建设用地为由,作出...  相似文献   

18.
<正>问题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所拥有的3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在此土地上新建写字楼一幢。后来,甲公司未能偿还债务,乙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一并拍卖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所建写字楼,并就所有价款首先受偿。乙银行的请求可否成立?  相似文献   

19.
正问题甲与乙为邻居,甲在乙房屋的前、后各建有房屋,乙处于甲所有的房屋或使用的土地包围之中,在甲所有的建筑物范围内有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两者均在原房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各自持有产权证书,其土地范围、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但乙不通过甲土地及房屋就不能通行。现在甲和乙要求分别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在受理过程中,存在下列疑难问题:1、登记机构如何登记,才能保障乙的合法权利?2、如果乙没有申请不动产权利登记(如地役权登记),登记机构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20.
案例当事人甲用自己建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担保丙的债务为目的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权,甲乙二人约定仅就土地使用权部分设定抵押,并且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现在,债务人丙到期无法清偿债务,抵押权人乙主张。尽管房屋所有权部分没有约定,也没有办理登记,但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上原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一并抵押,抵押权人应该就拍卖所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总和优先受偿。而抵押人甲则认为,抵押权的范围只是针对约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对房屋所有权,虽然可以一同拍卖,但是债权人无权优先受偿。解答抵押…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