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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近年来,中国赴美并购企业频频遭遇美国国家安全审查风险。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或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或以"受中国政府控制"为由,对并购方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最后导致并购方功败垂成。然而,美国对"国家安全"这一核心标准始终不作明确定义,"控制"概念也十分模糊,这就为美国总统及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留下了相当大的裁量权,也导致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的政治性不断增强。此外,美国对华外资并购企业的审查会进行特别的政治考量。这些情况,对我国赴美并购企业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  相似文献   

2.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一项新制度,作者在考察美国外资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指出该项制度在实体法上存在缺乏对"外资"、"国家安全"的准确界定以及程序法上不完备等问题,并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完善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相较于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发达国家对外资的极度渴求,近年来随着经济艰难复苏,各国又开始加大对外资的管控力度。其中外资并购安全审查这一本意在于平衡国家安全与外资引入的制度更被大肆政治化利用,美国、澳大利亚及德国等发达经济体对外资审查的立法均趋于严苛,有些更带有对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歧视。这一举动引发中国、印度等国的不满与反弹,并纷纷效仿建立外资并购审查制度。世界各国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可能沦为国际投资新壁垒。遏制投资保护主义,促进国际合作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通过综合考察西方国家的安全审查制度的历史和具体实施情况,基于国家安全因素对外资进行审查主要包含三种实施模式:独立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嵌入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和联合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在外商投资准入逐渐宽松化的背景下,对外国投资进入我国加强国家安全审查是非常必要的。文章主要通过对三种具体实施模式的比较结合我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的突出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重点关注研究结果在我国的实施可行性从而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2008年11月14日,美国财政部发布《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FINSA)的实施细则,此项法律旨在改革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关于国外机构收购、兼并和接管美国企业国家安全审查体制。2008年12月,美国财政部发布了有关经过CFIUS审核认为存在国 家安全问题的交易类别指引,正式条例和相关指引传递的明确信息是,在个案基础上,CFIUS将保持其对外国投资交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广泛自由裁量权。那么,美国这些法规的出台将会给我国企业以外资并购的方式进入美国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商》2015,(17)
<正>一、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现状1、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初步形成。2006年,发改委的《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标志着外资并购领域产生了国家安全审查的意识。2007年《反垄断法》第31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了国家安全审查的要求,但是此法条只涉及了经营者集中;并且只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过程。2011年《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和《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  相似文献   

7.
苏云笑 《大经贸》2007,(4):92-93
近年来,外资并购在我国烽烟四起,关于建立我国反垄断审查机制的呼声也愈来愈高。商务部在去年8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中明确提出了“反垄断审查”,以确保在外资并购时国家经济和产业的安全。今年上半年,商务部将公布更为严格的外资并购审查文件,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反垄断审查机制。事实上,“反垄断审查”的历史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源远流长,它们都已建立整套完善的外资并购审查机制和反垄断法律体系,并成立专门的审查机构来严格执法和把关。我国反垄断审查机制的建立也从中得到不少启示。  相似文献   

8.
出于对经济安全的考虑,我国正在酝酿成立一个类似于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部际联席会议,对包括装备制造业在内的所有重大外资并购项目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美国对华投资安全审查不断升级,审查范围不断扩大,造成我国企业赴美投资并购频繁受阻,科技投资断崖式下跌,“中概股”大幅缩水。文章系统研究了美国对华投资安全审查的理论溯源、最近政策动向,以及发展趋势,并结合案例研究,分析了美国对华投资安全审查的重点与特征。研究认为,美国对华投资安全审查在微观层面对我国企业赴美投资并购造成较大影响,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与投资布局;在宏观层面,对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经济安全,乃至地缘政治等方面造成深远影响。短期我方应深入跟踪研判主要国家投资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积极参与国际规则谈判,打破美国战略联盟封锁;长期应保持战略定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相似文献   

10.
中国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诉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及奥巴马总统案,经过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均被驳回。本案主要涉及中国企业跨国并购遭遇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壁垒的问题。本文在概述基本案情基础上,结合美国法院的思路,就美国总统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否决令可诉性进行法律分析。本文还就中国企业应对的策略、中国政府需完善的法规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中国经贸导刊》2011,(4):25-26
国家加强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为引导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近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以下简称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  相似文献   

12.
冯晴 《中国市场》2014,(45):25-31
发达国家金融业兼并收购监管制度建设以反垄断下建立公平市场竞争环境为第一原则,将全经济层面上的反垄断法及其反垄断法执行程序和机构建设与金融行业自身层面的并购监管政策及其执行有机结合;同时,发达国家在企业并购监管方面还采取了严格区分外国投资人与本国投资人的态度,以国家安全名义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只有通过了专门的审查,才能够进入到在本国市场,继而统一从是否影响公平竞争角度进行审查。随着我国金融业并购重组现象的不断活跃,欧美发达国家金融业并购重组监管规则和实践对于我国金融业并购重组监管制度建设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外资并购中政府的角色与法律规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勇 《国际贸易》2006,(6):56-60
2005年年底,我国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已达6224亿美元,外商在华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与此同时,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方式开始从合资、合作到独资建厂,发展到大规模合并、收购、接管(以下统称并购)我国重点敏感产业和龙头企业,外资并购所导致的产业安全问题日趋凸显.借鉴美加等国的立法经验和实践,建立外资并购国家产业安全审查法律制度,完善政府职能,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自2010年以来,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呈现出明显的政治化特征和针对中国的外资歧视。从法律角度分析,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政治化的具体表现为:审查标准模糊,差别审查成为常态;审查权限扩大,审查权力几乎集于总统一身;程序规制减弱,审查过程任意性的问题突出。美国外资安全审查的政治化对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造成了障碍,但同时也损害了CFIUS的合法性。我国应通过加强中美经济合作对话、推动外资安全审查国家立法等方式应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政治化的不利影响。我国企业应在交易规划、交易过程及缔约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博弈空间,降低外资安全审查的政治性风险。  相似文献   

15.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快速发展与中国经济的崛起紧密联系,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的趋势将必然转变为资本净输出。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并购活动自2006年以来多以失败告终,研究美国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将对中国企业实施海外并购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对其他企业在当前的贸易摩擦背景及逆全球化思潮下的在美并购具有相当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6.
尽管主流观点认为,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行业真正被外资垄断,但在跨国并购成为全球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方式的背景下,研究外资在华并购的演变趋势及其可能产生的经营者集中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及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根据外资并购呈现出的新趋势,我国对外资并购的管理重点应从重视市场建设的经济层面上升到重视市场与规制建设并重的法治环境层面,以维护产业乃至国家经济安全。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研究产业安全需要达成"只有坚持改革开放,才能确保产业安全"的共识.产业安全可从产业控制力与发展力两个方面来考察,但更重要的是应当用综合的、系统的、动态的观点来考察产业安全,还应进一步建立产业安全的评价体系,包括指标体系、各个指标的衡量方法、衡量结果的表达方法及质量判别方法,以及整体质量的综合判别方法.要理性地看待外资并购.应当清醒地看到,外商来华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追逐利润,在并购中绝大多数外资考虑的是经济利益.而不是出于政治目的.要着重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并购可以盘活资产存量,提高竞争能力,加强企业管理,改善经营绩效,从而提升企业的价值.要以互利双赢来评价并购的结果,要规范审查外资并购.必须将保障金融安全放在首位,其次是物流、军工、能源、电信等产业的安全,重点对这些领域内的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要保障产业安全,关键在于做强企业.要不断推进改革,提高企业的核心能力,而提高核心能力的关键是制度创新,再加上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的绩效.  相似文献   

18.
《商》2015,(48)
随着投资自由化的发展,资本在各国市场的流动也愈加频繁,中国更是其中翘楚。但是随着外国投资在我国各行业的引进,我国的国家安全也受到了严重威胁。我国于2015年公布了《外国投资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商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作出了专门规定,提高了其效力层级和权威,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但仍存在亟待商榷之处。文章将对我国目前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与美国的进行比较分析,阐述其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9.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国门的不断开放,外资的大量涌人,外资并购的比例在对华直接投资的方式中逐渐提高。凯雷并购徐工、达能并购娃哈哈、高盛并购红狮水泥等并购大案的出现开始让我们认识到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问题,我们也认识到外资并购要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必要性。在我国的《反垄断法》的第31条,“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  相似文献   

20.
经过30多年的变革和发展,美国CFIUS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日益完备和严格。近年来,由于受CFIUS安全审查的限制,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如中海油、华为、鞍钢、西色公司等对目标公司的收购都以失败告终。要规避赴美收购中的法律风险,应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交流与游说、建立支持机制、选择并购对象、制定并购策略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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