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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国军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24)
正8月初,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东北能源监管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南方能源监管局,山西能源监管办、浙江能源监管办、湖南能源监管办等6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辖区内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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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3)
正近期,华东能源监管局进一步强化承装(修、试)持证企业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的监管,注销上海地区5家承装(修、试)企业电力设施许可证。经梳理,5家企业存在年度自查不符合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提交许可延续申请等问题。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进—步完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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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12)
<正>能源局发布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4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报告》。2018年7月至11月,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报告》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披露重点问题。对于在本次专项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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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33)
<正>上海协会参与承装(修、试)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飞行检查为进一步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日前,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承装(修、试)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飞行检查工作,协会派出人员参与检查。检查人员主要对施工现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电力工程分包管理情况、电力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情况、电力施工人员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持证情况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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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18)
正6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6月底前,依托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实现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服务"好差评"评价功能。2020年底前,全面对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服务开展"好差评",实现许可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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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15)
正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把深化许可审发标准化管理、规范许可监督流程作为提升许可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举措,于近期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问答手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现场检查工作手册》进行了修订完善,有效提升资质管理和信用工作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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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12)
正为进一步提升许可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于近期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问答手册》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内容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原则,一是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等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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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18)
正资质中心开展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许可证注销工作6月1日,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依托能源信用信息平台,定期从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持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吊销信息。截至2020年5月,共有85家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其中,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企业52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证企业33家。资质中心组织派出机构对确有问题的62家企业及时依法办理了许可证注销手续;5家企业正在核实中,拟于近期办理注销手续;督促其余18家企业尽快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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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9)
正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修改日前,国家能源局根据2020年发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公告》,决定对2019年发布的《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试行)》中有关规定内容作如下修改。将《规范》第十一条第(二)项修改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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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27)
正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0月1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提升许可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将有力促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建设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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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24)
正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等21项材料证明被取消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取消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公告》,取消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涉及的21项证明材料。公告明确,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时不再需要提交由其他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共计21项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证明、项目核准(审批)文件、注册建造师证等。证明材料取消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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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27)
正能源局推行电力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9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行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最多跑一次"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互联网+许可服务",优化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完善网上许可办事服务平台,实现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全部网上通办,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申请企业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现场办理,申请企业可通过快递方式提交纸质最终版申请材料,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可通过快递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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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36)
<正>资质中心召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相关内容研讨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于日前在广州组织召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及细则修订研讨会。会议重点针对工程业绩、主要人员、机具设备等许可证申请条件的优化完善,以及细则中需进一步统一明确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与会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踊跃献言献策,会议取得较好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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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33)
<正>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国家能源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等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对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事项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一是全程网上办理。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按照《电力业务行政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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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15)
正安徽省电力工程行业协会开展2020年度第一期资质许可申请"咨询服务日"活动5月11日,安徽省电力工程行业协会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一期资质许可申请"咨询服务日"活动,特邀华东能源监管局安徽业务办资质处有关同志现场答疑。安徽省内14家电力相关企业参加了本次活动。参会人员分别就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特种作业人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