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徐娅琴 《中国外汇》2011,(20):38-39
您是否还对跟单信用证项下的交单一筹莫展?种种细枝末节,您是否至今仍无法理解?那么,请阅读本文吧!交单将不再是一件繁复的事!交单是受益人取得跟单信用证项下款项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相符交单即可兑用信用证,实现款项与货  相似文献   

2.
信用证种类:AT60DAYsAFTERB,LDATEBYDEFPAYMENT(延期付款信用证,提单日后60天付款)  相似文献   

3.
在信用证业务中,交单日是一个不应小视的概念。但在信用证业务的日常操作中,关于交单日一直都存有不少模糊和不确切的认识与理解,即使在进入到UCP600的新时代,这种情况仍旧还在延续。  相似文献   

4.
UCP对交单地点的规定是:“可在其处兑用信用证的银行所在地即为交单地点。可在任一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其交单地点为任一银行所在地。除规定的交单地点外,开证行所在地也是交单地点。”ICC对交单地点的总体规定为:交单地点要与兑用银行保持匹配。同时判别交单地点也需要关联银行(开证行、指定银行、非指定银行)和兑用方式(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议付)。  相似文献   

5.
信用证自诞生以来,进出口双方及银行处理的都是纸质单据。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无纸化交易成为可能。为顺应这一趋势,国际商会在2002年制订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eUCP)以规范信用证项下电子交单业务,但其后10年来电子交单仍极为罕见。近日,中信银行成功办理了国内首笔"端对端信用证项下电子交单业务",填补了国内银行业在信用证电子交单领域的空白。  相似文献   

6.
特殊案例 业务类型:出口信用证交单 开证行:N银行 通知行:H银行(上海) 交单行:C银行(海南) 修改前受益人:F公司 修改后受益人:G公司 2011年11月2日,c银行的离岸客户G公司提交一套信用证下出口单据,发票金额为USD30617.60。G公司出示了信用证第1次修改正本,N银行开出信用证的电文州执副本(电文内容不完整),未出示信用证正本。  相似文献   

7.
当遇到客户提出传真交单的要求时,开证行应有所警惕,向客户了解提出这一要求的真实目的,以防范传真交单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信用证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一种重要结算方式。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受益人通过向银行提交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单据而及时收汇,申请人则通过对单据的要求来保障自身收到符合要求的货物。通常情况下,交单行向开证行交单  相似文献   

8.
独立抽象原则是信用证赖以生存的基础,其对独立保函等业务的发展与原则建立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现实中,独立抽象原则一直面临严峻的挑战。本期我们重新审视了颇具影响的仁和拒付退单案,直面信用证独立性的现实,并对信用证项下银行持有提单的权力、独立保函欺诈举证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探讨。  相似文献   

9.
10.
朱佳萍 《中国外汇》2022,(23):68-69
自《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实施后,信用证经常出现对UCP相关条款做排除的情形。信用证开立排除性条款是否确有必要,以及如何应对其带来的风险,值得信用证各方加以重视并进行深入探讨。本文分析了相关排除性条款对信用证实务带来的影响,并对交单行、开证行业务操作提供一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陈强 《中国外汇》2013,(8):34-36
信用证电子交单业务必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发展前景堪称广阔,甚至有可能取代纸质交单。随着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无纸化贸易成为可能。为顺应这一趋势,国际商会制定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eUCP),并于2002年4月生效。但在随后的十年间,信用证电子交单业务却很罕见(备用信用证除外)。究其原因,首先是信用证诞生数百年来,当事各方已习惯了较为保守的纸质单据;其次是信用证项下的电子单据,尤其是电子提  相似文献   

12.
王腾 《中国外汇》2011,(8):36-37
传真没信号、电话没人接、官网打不开,受益人就这样人间蒸发了。更为奇特的是,受益人没有通过指定银行交单,而是采用柜台交单的方式。开证行感叹:如之奈何!  相似文献   

13.
远期付款交单在国际贸易中是一种有利于出口商的付款方式,其先付款后交单的特点保证货款的收取.但是,这种结算方式有着很大的缺陷和风险,尤其出现货物到港日期远远早于汇票到期日的情况下,而且国际商会也不提倡采用这种结算方式,出口商在选择远期付款交单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对方信誉、运输时间、出口地立法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之后,才可选择这种结算方式.  相似文献   

14.
"相符交单(complying presentation)"是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提出的新概念.本文在解释"相符交单"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结合国际商会<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阐述在信用证结算中"相符交单"标准的运用,即"单据满足其功能"标准、"单据无须等同一致,不得矛盾"标准以及对"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地址"标准等,目的是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对"相符交单"进行探讨.以便学术界、国际贸易实践和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中对"相符交单"标准认识统一,使信用证结算业务能够顺畅运行.  相似文献   

15.
传真没信号、电话没人接、官网打不开,受益人就这样人间蒸发了。更为奇特的是,受益人没有通过指定银行交单,而是采用柜台交单的方式。开证行感叹:“如之奈何!”  相似文献   

16.
17.
贾娜 《中国外汇》2014,(9):58-59
如果出现了受益人不通过银行而是自己直接向开证行交单这种极少发生的情况,开证行需妥善处理,严防风险发生。  相似文献   

18.
19.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些出口企业采用了远期付款交单的结算方式,以为这样既能保证进口商付款前物权在出口商手中,又能减轻进口方的资金负担,而忽略了这种结算方式存在的弊端。远期付款交单与即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在交单的时间和条件、物权转移的时间上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远期付款交单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代收行改变交单方式和条件以及不能及时提货,并且这种交单方式也得不到国际商会的支持,出口商应在签订合同时和货到目的港后采取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20.
相信业务人员都有见过“交单即接受(documents acceptable as presented)”或类似条款。新版IsBP745第A19这样表述:由于UCP600对其没有定义,“交单即接受”不应在信用证中使用。如果信用证没有定义并使用了,按照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交单即接受”意味着可以含有一份或多份规定单据的交单,只要交单是在信用证的效期之内,支取金额在信用证可兑用金额之内,将不再根据信用证或UCP600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包括审核是否符合规定的正本或副本数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