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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银行与客户间结售汇市场同时开办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这是继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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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适当运用期权产品进行保值时,应当对所用的工具有一定的了解,测算一下所用工具带来的可能受益和可能损失,权衡利弊,斟酌运用。
在中国,外汇期权作为官方认可的风险管理工具始自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8号,下称8号文),和同年通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43号,下称43号文)。这两份文件确立了组合期权的办理原则。2014年,发布的《银行对客户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规定》(汇发[2014]34号,下称34号文)则进一步放开了外汇期权的业务办理,为期权业务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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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推出的外汇看跌和外汇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均属于零成本期权组合,可以通过对期权的买卖组合,将买入期权的期权费支出与卖出期权的期权费收入相互抵销,使保值的净成本为零(或接近于零),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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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境内机构逐步增长的规避汇率风险的需要,结合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新政策实施一年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按照便利交易、简化操作、科学管理的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目前发布了《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以下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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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日,中国推出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产品,至此中国人民币外汇市场形成了即期、远期、掉期、期权完整的产品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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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1、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之后,为了给银行与企业开辟更多的避险工具,央行出台了《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业务的通知》,引起了人们对人民币汇率风险防范问题的广泛关注。在更具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下,银行如何在利用外汇远期市场为企业提供产品服务的同时,规避自身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是汇率改革后银行发展外汇业务所面临的紧迫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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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外汇市场的不断发展,人民币的外汇产品也逐步增多,除了人民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外,人民币的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也已正式推出。我们可以推断,在不久的将来,人民币期货和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也会获准上市交易。为了有效控制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我们认为,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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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国内经济主体规避汇率风险的需要,200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逐步扩大远期结售汇开办银行范围,推出人民币与外币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等汇率基础避险产品,银行外汇理财和汇率避险业务得到快速发展。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逐步推进,银行外汇理财产品和汇率避险业务规模和品种不断增长,中间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对市场和风险的把控能力逐步增强,但市场因素、政策管制、客户持币意愿不强、银行营销管理不完善等制约条件仍然存在。本文结合于天津市银行外汇理财和汇率避险业务发展特点,探索此类业务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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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规范贵金属业务外汇管理,便利银行为客户提供贵金属投资服务,外汇局下发了《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时废止了《关于银行黄金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所称的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是指,银行在境内办理以人民币计价的即期贵金属(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买卖业务后,在境外市场平盘贵金属交易敞口而形成的本外币错配的一种汇率敞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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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推出的外汇看跌和外汇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均属于零成本期权组合,可以通过对期权的买卖组合,将买入期权的期权费支出与卖出期权的期权费收入相互抵销,使保值的净成本为零(或接近于零),不但能获得保值的灵活性,还可降低交易成本,因而能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的避险保值需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