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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信用证进口押汇是指信用证项下单据到期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对外付救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作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耍的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付救,待开证人资金回笼后再行偿还。从本质上讲,押汇是一种以运输中的货物为抵押,要求银行提供在途资金融通的票据贴现。其安全程度对银行而言耍较一般贷款和贴现为高。但是由于法学理论界和银行界对进口押汇的看法相当混乱,使银行感到进口押汇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巨大,导致了银行在实务操作上踌躇不前。本文拟对进口押汇风险点及其防范做简要分析。[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丁朝霞 《新疆金融》2004,(11):33-34
进口押汇业务是指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出口商或其银行寄来的单据后先行付款,待进口商得到单据、凭单提货并销售货物后再收回该货款的融资活动。它是信用证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期限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进口押汇业务的一般操作流程为:进口商提出押汇申请,开证行审查进口商的资信情况确定押汇金额;双方签订进口押汇协议;开证行对外付款;开证行凭信托收据向进口商交付单据;进口商凭单据提货及销售货物;进口商归还贷款本息,换回信托收据。  相似文献   

3.
未来货权质押:中小企业融资新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期中央针对中小企业出台了一系列资金支持政策措施,国内各银行也纷纷研究和推出了与之相关的创新产品,未来货权质押融资就是其中之一。其是指银行在进口商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对减免保证金部分以信用证项下的未来货权作为质押开立信用证及提供进口押汇等贸易融资服务。中信银行推出的“港口金融”系列产品就属于未来货权质押融资。  相似文献   

4.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是指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将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质押给银行,由银行买下单据并按票面金额扣除从押汇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有关费用,将净额预先付给出口商的一种融资方式。其主要特点:一是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融资风险小。二是有进口方银行的付款保障,一般来说,银行信誉高于商业信誉,因此,收汇比较有保障。三是有追索权,即当出现非出口商银行无法收汇或不能按期收汇的情况时,银行可以向出口商或出口商的担保方追索融资款项,进一步降低了融资的风险。四是有多重还款保障:货物出口收汇;物权单据下对货物的处置;向出口商或出口商的担保方追索。但银行在办理出口押汇时在开证行/保兑行、信用证本身、单据、出口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注意:  相似文献   

5.
中国的银行业在过去的十年里,不断创新和发展贸易融资产品与服务:从传统信用证项下的打包贷款、议付与贴现及进口押汇,发展到托收、汇款和银行保函项下的各种贸易融资产品;从仅以融资为目的议付或贴现,演绎到兼顾融资与转嫁风险的福费廷与风险参与;从在资产负债表内核算的进口押汇,逐步创新了进口代付、保付加签融资和远证即付(远期信用证即期付款UPAS)等产品;从着眼于贸易流某一环节的融资产品与服务,发展到供应链融资与结构性贸易融资,及至目前一些银行正在积极探索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  相似文献   

6.
正进口汇利达是指在进口结算业务项目下,应进出口业务外贸公司的申请,商业银行(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浦发银行较多使用该产品)凭其提交的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作为质押,为其办理进口押汇或汇出汇款项下融资(进口融资理财类产品)并对外支付,同时要求外贸公司在银行办理一笔远期售汇交易,并约定到  相似文献   

7.
笔者从各银行的实务出发,分析了信用证项下进出口押汇的法律性质,认为提单是进出口押汇的核心和关键。通过对提单质押各种学说的分析,明确了银行对提单的质押权是不容置疑的。笔者还提出了一些实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和银行风险,建议司法界早日对相关问题进行指导和解释。  相似文献   

8.
郭振纲 《银行家》2003,(4):156-157
2002年3月19日,荷兰法院作出裁决,鉴于中国银行柳州分行已付款给过期信用证项下的卖方柳州市某经济贸易公司,取得了全套正本提单,具有对信用证项下货物的最强的权利和地位,解除安然公司对货物的扣押.柳州中行赢得了该行对已办理押汇的出口信用证项下60吨锡管案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9.
假远期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融资便利,实际上是进口商受出口商的委托,代出口商向进口方银行申请完成的。解决信用证下进口商资金短缺,除了进口押汇外,实务中还常常通过远期信用证来实现,即信用证付款期限为远期付款。远期信用证主要相对于即期信用证而言,准确地说,是相对于预支信用证而言。众所周知,结算功能是信用证的一项基本功能。单纯的结算功能仅需即期信用证便可实现。相比之下,远期信  相似文献   

10.
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尤其是大宗货物进口,进口商没有大笔流动资金作为保证金开证,往往到银行融资或授信开证。这样,开证行对外承担了第一性付款责任,对内向进口商予以了资金融通。现今的进口信用证 业务往往包容着银行的受信融资,而银行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进行授信融资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进口信用证业务本身是一种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风险性大的较为复杂的业务。进口融资业务主要有授信额度开证、进口押汇、信托收据和提货担保。进口开证融资业务涉及的风险主要有。  相似文献   

11.
颜晓冬 《海南金融》2002,(11):58-59
银行一经开出远期信用证并对外承兑,而开证人到期无力支付信用证款项,势必造成开证行押汇垫付,以履行开证的第一付款责任,这是国际性大银行的唯一做法.  相似文献   

12.
王大贤 《新理财》2012,(7):42-44
继上期《金融衍生篇》后,我们来看一看外汇"双子剑"中的第二把—贸易融资及组合产品。进口押汇◎适用企业:在银行已开立进口信用证,因流动资金周转的原因无法按时付款赎单的企业。◎避险能力分析:进口商通过向银行申请办理进口押汇业务,可推迟购汇时间,从而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运作模式:银行应开证申请人或代收付款人要求,与其达成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协议后,银  相似文献   

13.
林建煌 《中国外汇》2011,(12):25-26
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是依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融资。理论上,外币贸易融资产品,均适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如进口信用证、进口付款保函、进口押汇、出口议付和出口押汇、出口应收账款贴现和福费廷、保付加签、保理下坏账担保和融资保理,等等。  相似文献   

14.
一、信用证项下融资业务的常见风险在进口贸易信用证业务中,如果进口商没有大笔流动资金作为保证金开证,可以到银行融资或授信开证。向银行申请开证额度、叙做进口押汇、凭信托收据索单或出具提货担保等是进口商在贸易往来中常用的几种进口融资业务形式。其涉及的风险主要有:(1  相似文献   

15.
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是依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融资。理论上,外币贸易融资产品,均适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如进口信用证、进口付款保函、进口押汇、出口议付和出口押汇、出口应收账款贴现和福费廷、保付加签、保理下坏账担保和融资保理,等等。  相似文献   

16.
时磊 《金卡工程》2009,13(5):198-199
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业务作为一种重要的贸易融资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目前国内各主要银行都开展了此项业务.本文针对目前国内进口押汇业务存在的法律性质争议以及国内银行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的缺陷,对于进口押汇业务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和产生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如何规避风险及我国进口押汇业务的法律构建提出一点自己的建议,以求能对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一点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7.
进口押汇业务是国际信用证贸易中进口企业常用的融资方式。在实际操作当中,进口押汇业务的保障措施包括设定抵押担保、设定质押担保、出具信托收据以及第三人提供保证等。由于这一业务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故商业银行在办理该业务时,应注意规范进口押汇协议及其担保文书,选择适当的保障方式,慎重构建信托收据的内容,并做好贷前审查和加强放汇后管理。  相似文献   

18.
张成龙 《新金融》2001,(5):31-32
一、案情简介 1997年4月2日,A公司向B银行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4月10日C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函,约定"申请人(即A公司)如不能按照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偿还贵行付汇款项和押汇本息时,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97年6月5日,信用证项下货物单据到达,B银行凭A公司出具的信托收据放单.97年11月28日,B银行与A公司又签订进口押汇协议.押汇到期,A公司未能归还押汇款项,B银行依法起诉A公司和保证人C公司,要求被告偿还押汇金额.  相似文献   

19.
信用证项下垫款是指银行应进口商要求开出信用证,在收到国外银行寄来的单据要求付汇时,由于进口商存款及保证金不足,不能按时对外支付,而由在信用证结算业务中承担第一付款责任的开证银行被动垫款的业务。  相似文献   

20.
在信用证交易中,出口押汇业务在银行界普遍存在。但与信用证项下的议付极易混淆。明确出口押汇的性质及其与议付两者之间的区别具有重要意义,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银行在实践操作中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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