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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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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违约金责任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金的性质是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违约金责任的适用原则是“当事人约定”原则。国家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加以干预,但应注意区别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的不同规定,对约定违约金的调整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的衡量标准是“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实际履行等其他违约责任方式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并用.但不可与定金并用。  相似文献   

2.
法院对违约金数额调整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是合同自由的具体体现,但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则造成对当事人一方的不公平待遇。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我国合同法都对违约金条款采取了予以干预的原则,但法律的过度干预又将违背合同自由原则。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调整违约金的数额,实有必要借鉴外国法的经验,适当控制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量权。  相似文献   

3.
论违约金数量的调整——法经济学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对违约金数量的调整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法经济学分析表明,这种限制只有在促进效率的情况下才是合理的。应从事前和事后两个标准来判断违约金数量是否合理。当法院认为违约金不合理时,如果是损失难以评估、当事人对履行赋予了较高的主观价值以及当事人自愿承担风险等情况,法院应执行违约金条款。只有在当事人按照损失的期望值约定违约金和缔约后发生情势变更时,在当事人的要求下才可以调整违约金的数量。  相似文献   

4.
违约金能否作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人们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实践中,由于我国《劳动法》未对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作出规定,地方性立法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又不够科学,使劳动合同违约金为运用对劳动者非常不利,由此人们时劳动合同违约金采取了否定的态度。《劳动合同法》也对劳动合同违约金采取了严格限制的态度,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确立的劳动分同违约金制度不利于保证劳动合同的履行,建议对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进行重新构建。  相似文献   

5.
法律是用以维护公平正义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也必须引入“效益”观念,即以“效益”作为法律活动的宗旨。新老违约金制度除了其性质不同外,前者比后者更能体现效益观念,更公平,更能增加合同当事人的交易安全感。  相似文献   

6.
2006年12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第七次审议《物权法(草案)》,其中对小区车位、车库归属问题再次作了修改,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在买卖住宅、经营性用房时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无疑,制度的设计者们以“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价值理念和取向,试图明确现实中纠纷不断的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让不同主体去“自由”约定小区车位、车库产权,很不合理。意思自治(私法自治)是私法理念的核心,是法律制度赋予并且确保每个人都具有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法律行为特别是合同来调整相互关系的可能性,其真谛是自由的价值观。而契约自由又是意思自治的核心部分,其实质是契约的成立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必要,契约权利义务仅以当事人的意志而成立时,才具有合理性和法律上的效力。  相似文献   

7.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具有对内对外效力。立法对约定的对外效力的规定并不完整,在夫妻对债务约定上应注意对财产进行约定时应同时对债务进行约定及防止当事人借约定来逃避债务,公平性原则以及约定财产的静态性和动态性问题。应从建立夫妻财产约定申报登记制度和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来探讨和完善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法律制度等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违约金适用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违约金条款有保证劳动合同正确履行、保证劳动关系稳定的功能,但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在法律适用中常常与现行劳动法规相抵触;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存在不公平现象;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及对违约金的调整规则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完善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9.
论金融理财活动中实施“冷静期规则”的可行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理财是银行近几年来开展的一种新型业务,目前多数国家无调整这种行为的专门法律规范,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由双方在相关合同中约定。2009年7月,东亚银行(中国)提出了其在理财活动中设立的"冷静期规则"在银行业引起广泛关注;而同期,深圳房地产业有关房产商在房屋交易中试行该规则遭遇的失败使人们对其在理财产品领域能否推行产生质疑。法定的冷静期规则源于美国,主要适用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发生的交易。由于不同行业交易特点的不同,冷静期规则适用的情况也不同,对异于房屋买卖的理财活动而言,在无相关法律规定情形下,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实行该规则。  相似文献   

10.
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保证期间的确定依靠法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如何确定保证期间,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详细论述,尤其是关于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确定有其特殊性,及保证期间向诉讼时效转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违约对标的物风险转移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是违约.在货物买卖合同得到正常履行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的时间按照风险转移规则确定.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时间规则便不适用了,这就是违约对风险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分割等问题。它的完善与否对一个国家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及法制建设影响颇大,历来受到各国立法的重视。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表明,我国采用的是法定财产制,同时又允许婚姻当事人对财产加以约定,以约定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的补充。我国现行婚姻法实施以来的情况表明,以法…  相似文献   

13.
对赌协议的效力是“海富投资案”的争议焦点.对赌协议为射幸合同,至于是否是附条件合同则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对赌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而且是一致的.对赌协议结果的实现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努力而非运气,因此法律应当允许对赌协议的存在.“海富投资案”中,公司与股东的对赌协议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违犯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并未违反投资领域共担风险原则,也不是借贷合同;股东之间存在的不是对赌协议,而是保证合同.法院在对对赌协议这类新型投资关系进行审理时应当区分民事审判理念和商事审判理念,使司法适应商事法律关系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对经济运行的干预与调控是经济法的本质。从“市场经济为什么需要政府之手”这一命题分析出发。研究了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性、有效性、合法性问题,论述了经济法对于克服市场失灵、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为适应当前国家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探讨了对大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实施预警干预的必要性,提出构建对大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进行干预的“三级干预队伍”和“六项干预制度”等预警机制,特别指出了时效性与适时性在预警干预中的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16.
16世纪中期以来,倡导干预主义或放任主义的经济学理论在西方国家的政府与市场关系中交替占据主导地位,呈现出一种钟摆运动。尽管西方国家政府在不同时期所采用的经济学理论有所不同,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一直存在,区别在于干预力度的大小,而且这种干预越来越成为一种常态。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常态”时期,经济新常态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新常态”之一。为了在经济新常态这一大环境中实现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政府应该根据现实情况适时调整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基于此,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对西方国家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发展历程展开分析并探讨这一历程对我国当前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处分原则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干预性受到理论界的质疑。然而,纵观德、法大陆法系国家对处分原则的规定,其程序事项的干预性有加强之势。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修订之际,应借鉴德、法两国对程序事项的国家干预,而不是任由当事人随意支配。  相似文献   

18.
刘静 《现代经济》2007,6(7):34-35
2007年3月16日,人代会通过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是正确的,与国际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制定的规章接轨。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20.
产能过剩是当前经济社会讨论的热点问题.现有文献注意到了政府干预对于产能过剩形成的重要作用,但相关的分析对其作用机制关注不足,政策建议有失偏颇.本文对政府干预在产能过剩的“形成”及“维续”两阶段的作用进行了更细致的考察,认为政府在干预目标、干预方式、干预结果调整方面存在问题,诱发产能形成,而受限的地方改革和中央调控手段使得产能过剩得以维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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