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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罗兴平 《中国市场》2008,(26):56-57
多重主体参与农村土地利益博弈,农民乃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政府和开发商是真正的赢家。形成这种不对等博弈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法律规制不足。为平衡和保护各方利益,应当以法律形式明晰农村土地真正的所有权主体,由法律规范限制行政征收权力,对法律上的"公共利益"进一步明确界定,遵循市场机制并严格规范和调整农村土地征用过程。  相似文献   

2.
行政公正是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过程和结果可以为社会一般理性人认同、接受所要遵循的原则。行政公正既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的自我要求,也是社会公众的外在期望。行政公正不仅要立法公正,更体现在执法公正上。概述了行政公正的真正含义以及我国行政公正的现状,阐述了促进和提高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3.
团体利益博弈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现象,各种政治型、经济型、社会型利益团体围绕农村公共权力、公共事务、企业经营权、土地承包转让等展开博弈。由于利益团体发展不均衡、博弈规则缺失等原因,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团体利益博弈影响了社会公正,对此,需要从效率、公平与稳定动态平衡的公正观来分析农村社会转型中团体利益博弈现象,在恰当评价农村社会团体利益博弈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形成和谐的利益博弈关系,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4.
许湾湾 《商》2013,(18):232-232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发展也不完善,对行政听证制度也没有进行系统的立法和制度规范。要促进我国的法治建设和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就必须要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由于听证制度能够很好的解决行政机关在行政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公开、公正、透明不仅是立法的生命,同时也能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还能保证公民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法行政是执法的首要原则,程序正当方能实现执法为民,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听证制度乃是实现法治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5.
敏捷供应链是强调对市场需求快速响应且能够获取竞争优势的供应链,本文分析了建立在合作基础上实现共赢目标的分销供应链企业博弈问题。由于信息的不完全以及决策主体和利益主体的不同,分销供应链企业在合作博弈的过程中必然会进行利益的协调和均衡,这成为分销供应链上各企业能够稳定合作的条件。本文提出了利益协调和均衡机制的三种主要表现形式,并以价格折扣为例分析出该协调和均衡的可能性以及其过程。  相似文献   

6.
在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诸多利益相关主体参与到其中的各个环节当中,为了实现施工目标而进行合作,但由于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每一个利益相关主体均掌握部分信息,并想借此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此,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产生博弈行为。在将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利益相关主体进行划分后,从业主方角度先后构建业主、承包商、监理三方完全信息一次性博弈模型和无限重复博弈模型,分析三方博弈模型在帕累托效率意义上最优的纳什均衡解并进行分析,为业主方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决策提供具体指导,以使三方的效益均实现最大化均衡。  相似文献   

7.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现行的责任基础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无论在国内立法还是国际立法中,这一制度的形成都是各利益主体进行博弈达成利益均衡的产物。从承运人的角度分析,实行过失责任制,有利于其降低风险损失成本,将风险限于可控范围内,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与效率性。  相似文献   

8.
基于不完全非合作博弈的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分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王军伟 《财贸研究》2006,(6):94-100
频频发生的上市公司违规实际上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结果。违规上市公司涉及的利益主体主要是控股股东、中小股东与监管者,他们之间的博弈是不完全、非合作博弈。本文建立了违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监管者之间的博弈模型,发现了影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违规概率高低的主要因素是制度安排、违规成本与监管力度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治理结构、立法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实施对监管者监管等有效治理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本运用动态博弈分析模型着重就社会投融资博弈中的参与行为主体根据自身利益偏好在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两种不同信息条件下的策略选择及均衡进行分析研究,进而对现实经济社会中不同投融资主体的行为作出理论上的诠释。  相似文献   

10.
徐佳 《现代商贸工业》2007,19(2):100-101
从苏州、温州个案思考经济法对政府企业具体关系如何调整。建立经济法的利益主体假设和博弈行为假设。假设政府和企业均为利益主体,有其独立的利益目标,能够进行博弈行为,经济法对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调整应使两大主体最后的博弈行为得到最佳均衡结果,这就是合作原则。经济法作为调整国家经济运行的部门法,应该平衡对待政府和企业,既规制企业行为,也规制政府行为,以社会为本位,引导经济和谐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1.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保证所有人都能够公平、公正地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因此,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消除垄断。当前,排队现象的重返,实际上是公共资源不均衡造成的。要解决排队问题,关键就是合理配置优质的资源,制定反垄断法,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加速体制改革步伐。  相似文献   

12.
信息化背景下,文化、科技和经济齐头并进,高校、科技园和企业的"三区联动"使三者相互融合,扩展各自的功能,从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本文从博弈论视角研究三区合作创新的利益均衡问题,重点分析两组利益博弈:一组是科技园区内企业与大学校区内的科研人员之间的博弈;另一组是行政社区、大学校区与科技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博弈,通过博弈分析提出相关制衡措施,并对博弈过程中无法解决的问题给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高春雷 《商》2014,(31):190-190
税法中讲究的谦抑性,和刑法中普通采用的“谦抑原则”不同。其产生基础具有自身的特质,可以说是天然具备的,在税收过程中,立法、司法以及行政均体现的一种对税权的收敛和私权的敬畏之感。税法具有物质制约性,是体现税法谦抑性的主要原因。在税收过程中,在纳税主体之间进行均衡,通过利益群体的均衡,丰富了税法的谦抑性内涵。而作为法治的税收国家,“谦抑性”应当作为税法的价值理念予以推崇,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予以坚守。  相似文献   

14.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 博弈是一种社会现象.人类的所有活动,只要是互动行为,均可以看成是博弈行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先分析他人的意图从而做出合理的行为选择,而所谓博弈就是行为者在一定环境条件和规则下,选择一定的行为或策略加以实施并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 1、什么是博弈论 什么是博奕论?简单说,就是研究社会生活中的"下棋",是研究人们如何进行决策、以及这种决策如何达到均衡的科学. 2、博弈的要素 博弈论有三个要素:第一,存在二个以上参与博弈的主体,第二,博弈参与人是理性的,即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第三,博弈参与人之间有利益的关系,且各方的得益不仅取决于自己的行动,同时也取决于其他人的行动.  相似文献   

15.
洪开荣 《消费经济》2006,22(3):23-25
动态效用的不一贯性问题表明了消费者主权的代际公平问题的复杂性,但借助于互动公平博弈理论,我们可以在主体理性选择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可持续消费模型。只要当代利益主体能看到代际公平的效用价值,可持续消费的均衡状态就可以实现。  相似文献   

16.
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第三方参与情况下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选择以及论证第三方存在的必要性.通过博弈理论分析和MATLAB6.5模拟实验,比较存在第三方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与不存在第三方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时各利益主体间的行为选择,结果存在第三方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各个主体收益的增加.因此,在多元主体博弈中实现第三方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7.
王雅玲 《北方经贸》2012,(11):51-52
加油站的价格决策可视为相临加油站间的策略博弈。博弈处于均衡状态,不要作无谓的调整;博弈尚未进入均衡状态,应选择自己的绝对优势策略;若博弈不存在均衡,应执行规避最小收益,接受次高收益原则。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对制度均衡和制度变迁之间的博弈分析,认为真实制度均衡以现实经济个体非对等资源禀赋和经济地位为前提,重新阐述制度均衡过程和制度性质.制度博弈论和肖特问题导向论逻辑分析表明,均衡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取决于当事人的资源禀赋.真实制度均衡过程中个体不平等的资源禀赋决定了均衡制度非中性,且制度均衡也不一定存在效率,这取决于控制权主体利益是否与经济效率方向一致,并且制度均衡是动态的,只有当博弈双方的资源禀赋变化达到某一临界值时,旧制度均衡才会被打破.  相似文献   

19.
城镇房屋拆迁过程,实质上是各种利益相互博弈的过程。在众多利益主体的博弈中,被拆迁人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处于政府利益和拆迁人利益的双重挤压之中,因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断的受到侵犯在所难免,财产权、居住权、土地使用权、知情权、异议权等权利也不能得到很好保护。然而,在权利救济的渠道方面,由于救济途径的狭窄、渠道不畅通,使被拆迁人权益保护处于被动状态。  相似文献   

20.
立法效益是立法收益与立法成本之比.立法成本指立法过程中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信息等资源的总和.立法收益综合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对法律主体利益需求的满足状况.要提高立法效益,首先建立和健全立法的长效机制,包括科学立法规划机制、预防立法失误机制、监控和纠正立法错误机制等.其次应该从法律的内在标准、外在标准、均衡标准去坚持良法标准立法.最后应该坚持让大多数人去参与立法以保障立法民主等路径着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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