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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财会》2012,(6):71-79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和《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陕会协[201213号)的规定,全省185家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2012年任职资格检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省应参加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2271人,止2012年3月20日通过检查合格的注册会计师2119人;暂缓通过检查的注册会计师115人;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37人。现将第一批2119名合格注册会计师名单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29—8761171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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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润书 《财会研究(甘肃)》2004,(8):34-35
1.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中注协的章程里也明确了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各司职责范围暂行规定》再次明确“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督和管理其业务工作”是中注协的职能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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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注册审计师,经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相同业务。这就从根本上肯定了“两所两师”并存的社会审计体制和“两所两师”的同等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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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润书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5,(5):54-54
(一)监管主体过多 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有以下单位: 1.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中注协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财政部各司职责范围暂行规定>明确"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督和管理其业务工作"是中注协的职能之一. 相似文献
9.
为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实施,综合反映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科学发展水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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