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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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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悉,国务院决定,对新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从事农林特产生产的,1~3年内给予免税照顾;对农业科研单位和院校从事科学实验所取得的农林特产收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免税;对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户,纳税确有困难的,适当给予免税照顾。  相似文献   

2.
国务院在1994年1月24日第143号令“国务院关于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的规定”第二条:“国家依照本规定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农业特产税”。国营林场生产包括原木、小径木新材等林产品,符合(规定》第三条:“对下列农业特产品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七项中的第(四)项:“林木收入包括原木、原竹、生漆、天然橡胶、天然树脂、木本油料等林木收入”。地方国营林场是纳税人,吉林省人民政府1994年7月23日第2…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3号现发布《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李鹏1994年1月30日第一条为了合理调节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国家...  相似文献   

4.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调节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依照本规定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农业...  相似文献   

5.
一、关于税负加重和重复计征的问题 1.农特税 农特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一切从事农业特产生产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为了合理调节农林渔特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林农生产全面发展,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者单位: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  相似文献   

6.
农林特产税问答农林特产税的纳税对象都有哪些?国家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农林特产生产而取得的农林特产收入,都要缴纳农林特产税。下列各项农林特产收入均属征税范围:(一)园艺收入,包括水果、茶、桑、花卉、苗木、药材等产品的收入:(二)林木收入,包括竹木、...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对农业税有新规定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最新规定。规定下列农业特产品收入须征收农业特产税:(一)烟叶收入,包括晾晒烟、烤烟收入;(二)园艺收入,包括水果、干果、毛茶、蚕茧、药材、果用瓜、花卉、经济林苗木等园艺收入;(三)水产收...  相似文献   

8.
一、关于税负加重和重复计征的问题1农特税农特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一切从事农业特产生产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为了合理调节农林渔特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林农生产全面发展,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随后,同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于《规定》与《通知》本身不统一甚至存在一些矛盾,如《规定》不但重申规范了农业特产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  相似文献   

9.
农业特产税(以前称农林特产税),1983年3月以前,基本上是并入农业税一起征收,是农业税的组成部分。1983年3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后,开始按照产品的实际收入单独计算征收。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将原农林特产税与原工商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税合并,改为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税源零星分散,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多年来,为了发挥农业特产税调节作用,确保财政收入,各地农税征收机关对农业特产税的征收采取了很多办法和措施。有的对农民生产的农业特产采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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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的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笔者就此谈点浅见,求《于同行。一、有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在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中是已经开发或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的总称,包括耕地、建设用地、林地、草地、荒地、沼泽、水面、滩涂等。这些土地的形成和发展,既有自然力的作用,也受人类活动的影响。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屯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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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们村上的湖边有5亩多荒地,前几年村上分给几户农民开垦,但是他们都不愿投资修水渠、铺桥,致使土地荒芜了好几年。去年我经请示村干部同意后,准备开垦这块荒地,但我动工修渠时,遭到个别人的阻拦。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读者:张成)张成同志: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国家历来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都十分重视。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0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第16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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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业承包合同的性质及法律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而“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关键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决不能动摇。”①具体说 ,也就是“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农业生产。国有和集体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造林。个人或者集体的承包经营权 ,受法律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农业承包合同 ,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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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大宗农林特产收入仍实行全国统一税率:海淡水养殖收入由10%降为8%。其中水珍品收入由15%降为8%;水果收入为10%,其中柑桔、香蕉、荔枝、苹果收入由15%降为12%;果用瓜收入由10%降为8%;原木收入由8%降为7%。对国有林区的森工企业,凡有上交计划木材和利润任务的,仍暂缓征收。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应税品种的税率,最低仍为5%,最高由不超过30%降为20%。各地随同农林特产税征收的不超过应纳税额10%的地方附加继续执行。二、农林特产税征收的范围,仍按照《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国发  相似文献   

14.
农业特产税,全称为农业特产农业税,其征收范围包括烟叶、园艺、水产、林木、牧畜、食用菌和其他产品收入。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农业特产品的实际收入,即按照农业特产品的实际产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或者市场收购价格计算核定;收购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收购金额。在《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中,农业特产税的税目和税率分别是:晾晒烟叶、烤烟叶的税率都是31%;毛茶税率是16%;柑桔、香蕉、荔枝、苹果、梨的税率都是12%,其他水果、干果的税率是10%;果用瓜、蚕茧的税率是8%;海淡水、滩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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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自1983年底实施以来,已近20年的历史,经历了开征、加重、减轻、取消四个阶段。一、开征。1983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开始征收历史上第一次的农林特产税。其目的是为了“平衡农村各种作物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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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农业税,还要交农林特产税吗近几年来,农林特产生产迅速发展。由于粮食、棉花等价格主要受国家控制,而农林特产生产直接面向市场,因此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种植农林特产的收入明显高于粮食生产收入,使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为此,适当征收农林特产税,对于促进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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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问:我于1992、1996两年按村委会的要求开垦荒地5亩。在开垦荒地时仅费用就达4500多元。荒地开垦后,我按村委会的规定上交了承包费。最近,我村实行土地第二轮承包,收回了我开垦的承包地,并且不给我补偿。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吉林前郭县七家子村三社苏风军答:我国《农业法》规定:"国家鼓励个人或者集体对荒山、荒地、荒滩进行承包开发、治理,并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规定:"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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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树银 《农村经济》2002,(12):74-76
一、农业特产税的产生和发展农业特产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 ,原称农林特产税。农业特产税是以我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收入征收的。 195 8年 6月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 ,除粮食、薯类、棉麻、烟、油料、糖料作物征收农业税外 ,园艺作物收入、其他经济作物收入和经国务院批准或规定征收农业税的其他收入均要征收农业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农村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情况和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特别是国家对农副产品价格放开后 ,农业特产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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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白 《致富之友》1998,(8):26-27
目前,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已呈日趋增长之势。通过对一些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这此纠纷中有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案例一、1984年春,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发布后,胡桥村委员会坚信党的农村政策不会变,便积极鼓励农民承包开发荒山、荒滩和开垦荒地。4月10日,农民胡某和村委会签订了开发100亩荒地的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胡开垦荒地100亩,五年内免交一切费用,从第六年开始至第八年,每年每亩上缴村承包费10元,第八年起每年每亩上缴15元,承包期限30年。自1994年起,该村村民纷纷向村委会提出异议,认为别人的承包耕地亩均负担费用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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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3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自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对该规定中的烟叶收入征税,另行制定办法。1950年12月15日政务院第六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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