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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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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引、利用外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浪潮,正方兴未艾。无疑,它对我国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现存的主要问题有: 1、外商的投资方式构成失衡。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可以三种方式,现金、实物、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进行投资(实物是指合营企业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和物料)。从目前肴,外商现金投资比例小,实物投资比例大,先进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投资更少。  相似文献   

2.
一、合同、章程、协议的意义和三者之间的关系合营企业的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合营企业的章程是根据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的文件;合营企业的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如技术转让协议、培训人员协议等。三者的内容是一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但是应以合同为主。  相似文献   

3.
一、解散清算的条件和分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合营各方如果未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提交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合营企业在期满时即自动解散。在合营期限届满之前,如果已出现下列情况,可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①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②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仓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  相似文献   

4.
一、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资各方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应在合资协议、合同或章程中予以明确规定,并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相似文献   

5.
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共同投资设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在合资企业中,中外双方即可以现金出资,亦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外国合营者的实物出资是指外方以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等有形财产作价出资。虽然截至1997年底,外资企业在数量上第一次超过了合资企业,但合资企业仍是外商在我国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之一。在业已设立的合资企业中,中外双方的争议集中在出资方面。而出资方面的常见争议往往因外方的实物出资产生。本文试图对我国关于外因合营者实物出资的法律规则加以系统阐述和必…  相似文献   

6.
《上海改革》1993,(9):47-47
其中包括:允许外商以货币、设备、原材料、运输工具及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资本投资;允许外商除涉及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出口和外国有进口配额外的行业进行投资;国家对外国资本在合营企业里的公股份没有限制;  相似文献   

7.
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工业上实用的、先进的、未予公开的但又未申请专利的技术知识和诀窍。合营企业中的专有技术资本,就是指合营者将专有技术作为认缴的部分资本所进行的投资,其性质除了具有一般的技术转让属性外,还有下面几个特点:①转让手续简单,一般的技术转让,国家规定技术转让方和引进方需订立合同。  相似文献   

8.
一、无形资产取得时的计量 《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1997年7月4日,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20%,但不得超过35%。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而这一类资产价格难以确定,如果直接以股东认可的协议作为出资依据,  相似文献   

9.
合营企业的基本特征在于“合营”二字,即中外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在共同投资中,中方股权一般均占50%以上,因此,努力加强合营企业中方(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10.
作为合营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进口半成品、零部件、出口产成品应如何作价等问题,是合营各方都十分关心的重要问题,下面仅就有关这一问题谈点个人不成熟的看法。一、固定资产的作价问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39条规定:“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营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等。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合营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能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应调增固  相似文献   

11.
杜伟立先生: 近年我国的外贸和税收都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我想请问国家对吸收外资有那些政策规定,对外商投资有哪些税收优惠。 呼和浩特 苏克勤苏克勤同志: 记者就您提的问题走访了外经贸部有关司局。据了解,我国政府对吸收外资的政策有: 1、允许外商以货币或机器、原材料、运输工具等实物投资,也可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  相似文献   

12.
第一讲:三资企业的筹办程序在我国境内举办中外合资,含作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的程序及步骤是基本相同的,从酝酿筹办到开业,一般要经历如下阶段:一、申请立项阶段举办中外合营企业,首先要由中方合营者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拟与外国合营者设立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建议书与研究报告,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转报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各方才能进行以可行性研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13.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商以知识产权投资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商以知识产权出资的现象很普遍,然而外商以出资的知识产权的条件,如何评估作价;知识产权出资比例取消后,如何分担合营企业责任;如何对外商以知识产权出资进行鼓励和监管等问题,法律没有作出完善的规定。文章建议对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商以知识产权投资实行国民待遇,并参考新《公司法》的规定,对上述问题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目前,合营企业注册资本认缴不足问题比较普遍,据深圳市1990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情况来看,截止到1990年底,全市约有相当于人民币93.6亿元的外商出资额未到位,约占应缴出资额的三分之一。而据某省对截止1989年底登记注册的258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调查表明,注册资本的实际投入额仅为其认缴出资额的41.8%,这无疑将影响到合营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中外投资各方出资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中方来讲,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不具备完善的投资实力。一些中方投资者本  相似文献   

15.
陈宇红 《发展》2006,(8):78-79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依法对其创造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一般分为两部分:版权及与版权相关的权利;工业产权.其中工业产权又分为两个主要类型:区别性标记--商标和地理标志;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企业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有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地理标志、未披露过的商业信息即商业秘密.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的特点,因此,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在于企业拥有知识产品的财产权,即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相似文献   

16.
国家经贸部最近推出外商在华投资的十大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一、允许外商以货币、机器设备、原材料、运输工具等实物,以及工业产权(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无形财产作为资本投资;二、政府对外商以实物投资的设备、器材、原材料和以货币投资在国际市场上购买的设备及其他生产用物资的进口,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工商统一税;三、允许外商在除了小及国家安全的有关部门,影响国家传统出口产品和外国政府有进口配  相似文献   

17.
由于现行法规对合营及其会计处理尚缺乏明确的规定,给一些公司操纵会计利润及资产规模以可乘之机,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真实性。笔者认为,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资产不必编制单独的对外财务报表,而共同控制实体(合营企业)要依照会计准则编制和提供对外财务报表。另外,笔  相似文献   

18.
为规范公司投资人的出资行为,《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相似文献   

19.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的出资管理,最近,外经贸部、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出台忡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要求:(一)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由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O%以上,在回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额之前,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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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作价出资的技术范围 本文对各种转移模式的特点,尤其是对采用不同转移模式合作各方的责任进行讨论,以期合作各方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责权更加明确,合作更加顺利。 在开始正式讨论之前,首先给出用于作价出资的高新技术的范围。根据原国家科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联合颁布的《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出资入股之高新技术成果,应当属于原国家科委颁布的高新技术的范围,即包括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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